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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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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无敌》张欣

将近下午一点钟左右,汽车交易广场上的客户和来参观浏览的爱车一族明显地少了,千姿便靠在一辆粉红色的“爱快罗密欧”跑车的车尾上小憩。交易广场设在外贸中心的一楼大厅,这次展易会很有几部车出尽了风头,其中就有“爱快罗密欧”。

艳粉的颜色已经够抢眼了,车身又是最独特的设计:高出的腰线、格外倾斜的挡风玻璃。车顶后部的造型犹如箭头指向后方,颇为洋派。

车厢里,是全黑的真皮座椅,想想看,两种完全无法谐调的颜色溶为一体,如果不显得俗气,那必定是瞩目、耀眼的,还略带一点点狂野。

千姿受聘在这里做“美腿小姐”,她身穿一套白色的网球服,超短的裙裤下面是两条笔直、秀美的腿,连丝袜都不需要,光滑而润泽。

老板最欣赏千姿的自若,当她拉开跑车的门,半倚在车身上微笑,青丝乌云一团地堆在左肩,眼角微微上吊的美目烟视雾行,这样一幅活生生的香车美女图是多少男人心中的最爱和梦想。

有些美腿小姐就不行,裙裤短了先就不自在起来,男人再一盯看,连路都不会走了,哪还顾得上摆姿势?老板问她们,她们就说比不了千姿,她练过芭蕾舞。

的确,罗千姿原来是上海芭蕾舞团的演员,她对自己的双腿实在是太自信了。

她也有不自信的时候。比如现在,闪光灯一闪,她下意识地直起腰身,然而这回,别人并不是给她和跑车照像,而是一个明显是搞艺术的俊男,在给两个玻璃体一般的女孩儿照像。他们把“爱快罗密欧”作为后景,根本没有注意千姿。而千姿是明眼人啊——两个女孩绝对都是跳芭蕾舞的,她们的体形、神态、装束,以及光秃秃的额头都是她万分熟悉的。

这两天,汽车交易广场的楼上开办艺术博览会,每天都会有些艺术家有意无意地光顾车场。别的还好说,千姿尤其见不得自己的同行,他们旁若无人,视金钱如粪士的气质深深地刺伤了千姿的心。

她原来也是搞艺术的,在芭蕾舞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中扮演仆人奈莉,这已经很不错了。为什么要巴巴地跑到广州来,做这个没血没肉的冷铁罗密欧的美腿小姐?!

俊朗的男孩和两个美丽的女孩一边看车,一边拍照,其间还兼顾着打闹,他们轻松极了,神情也极为休闲。千姿心想,本来她的生活格局也是这样的,只是她原本比他们更加典雅和孤傲一些,芭蕾女神并不要求她的信徒亲切和平民化,可见广州芭团是没法跟上海芭团同日而语的,他们才成立了几天?

可惜她现在退出了竞技场,不能与人一比高低了。千姿落寞地走到后排,那儿停着一辆新版的本田雅廊,彻头彻尾的黑色调。比较能压住她失衡的心灵。

丹顶鹤一般的女孩被帅哥追逐着跑向名车区域,轻盈的脚步尚带着舞姿,长发翻飞,连扬首回眸中也还是漫不经心,因为她们是艺术圈中的极品,是芸芸众生里的“劳斯莱斯”。

然而,她们没有带走千姿的怅然。

那是一个周末的晚上,她和母亲当时还住在上海愚园路上一套小小的公寓房里。她哼着歌从盥洗室走出来,埋头擦着湿淋淋的头发,身上裹着翠绿色的大浴中,她用余光看见母亲斜靠在沙发上注视着她。

千姿是无限崇拜和敬爱母亲,她年轻的时候是漂亮的女中音歌唱演员,形象、嗓音、气质堪称一流,她在怀仁堂演出后受到周总理接见的照片,至今还珍藏在她的像册里;她出国做访问演出,要坐飞机至北京去试演出服;她收到的鲜花和求爱信更是数不胜数……年轻时候的辉煌,造就了母亲一生雍容华贵的特质,即便是她后来穿着深蓝色卡其布的翻领衫站在某中学的音乐教室里,也无法让人回避她身上的那种明星风范和优秀女人的神韵。

母亲方佩,永远是千姿的骄做,尽管自她长大后所填的履历表里,父亲的一栏是空白,但这丝毫不影响她的自信心。曾几何时,她都从舞校毕业了,与母亲挽着手上街,可观的回头率也大都是注视母亲的。

分进上海芭团,是她涉世后第一个小小的节日,母亲送给她一件旧外套和一双旧皮鞋。母亲对于新潮的东西总是保持沉默,不买也不评论。她自己的东西,颜色也大多是冷调子,且她从不贪多,零落地总是那么几件衣服,穿上去既不扎眼,又已经跟身体有了太多的亲和,相关的程度不是任何一件新靓衫可以比拟的。

后来千姿穿着母亲年轻时的外套和皮鞋去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报对,竟意外地获得“最佳仪容奖”。朋友的祖母是旧上海的名媛,她一服从出这件外套是上海老字号的鸿翔时装公司一位姓蔡师傅的手工,传说此人接活儿甚少,因为他主要服务于影后胡蝶、宋氏三姐妹这类名门淑女,如今是早已作古了。

鞋子则是1957年崛起的法国名牌圣罗兰。

朋友的祖母说:“很难想象你这么年轻就有这样的品位。”千姿老实地回答:“这是我妈妈的。”祖母道:“这倒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她是谁?”“她过去是唱歌的,叫方佩。”祖母笑了,补充道:“女中音。”千姿兴奋地把这一切告诉母亲,母亲谈淡地道,“你想说明什么?”千姿道,“妈,我觉得你特别神秘。”“哪有女儿觉得母亲神秘的。”千姿没说话,托着腮帮子注视了一会母亲才说,“你一定有很多动人的故事。”方佩没接这个话茬儿,只说,“一切荣辱都会被时间湮没,岁月无敌。”小时候,千姿显露出来的才能是唱歌、跳舞并举,后来母亲帮她选择了芭蕾舞。然而就是那个周末,母亲突然对她说,“千姿,辞了职改行唱歌吧。”千姿猛一扬头,湿发被甩到脑后仍在滴水,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妈,你说什么?”方佩重复了一遍,千姿仍不解道,“我在舞校学了七年哪,分到团里也四年了,哪能说扔就扔,妈你是开玩笑吧?!”方佩摇摇头道,“我想了好多天,觉得你不能再这么耗下去了。”“只有大戏才能造就明星,可是你们团没有钱,积累剧目少得可怜,你等了四年,只等来一个仆人奈莉,以这个速度测量一下你艺术生命的终结-三十岁,最多跳个群舞领舞,你觉得有意思吗?”“机会?机会就更不要谈了,你们团那几个现有的明星,无论是技术水平、表演能力、压台的气质都不是你们这样的青苹果可比的,而年龄上她们又没有完全失去优势。为了保住明星星座,她们练功完全是自虐,减肥可以几个月不吃一口饭……不是你做不到,而是你这样做了又有什么意义?!”“你的噪音不错,芭蕾舞也不是白练的,它使你的形体和气质与众不同。我们到广州去试一下运气,那里的音乐人很成气候,且已具备造星的本领,我直觉你会红起来。”说这番话时,方佩一直斜靠在沙发上,神情略有一些懒散,仿佛是在决定晚餐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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