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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章(第1页)

“绝佳的射术是对敌军最大的威慑,因为他们不知道在自己血战之时,会从何方射来一箭直取性命。”

华书此时终于明白,为何在自己展现了惊人的近战天赋后,雁守疆依然坚持让她以骑射为主。

小宝一擦眼泪:“我去杀了他!”

华书抓住小宝,眼神冰寒:“我去!”

银白月光下,华书摘下背负的牛角弓,她一侧头躲过直袭而来的骨箭,从箭筒抽出两支箭,长发随风而荡,箭矢一搭,挽弓如月,如流星破风向着见弃羽而去!

一年前。

“曹阿兄!”

“阿书?你怎得来了?”

“哼!我听昭平君说你是自请随大司马出战?你可知阿姊为此担忧地一整夜都没睡着!”

曹襄一哂:“说什么傻话,她昨夜与我一处,睡没睡着我不晓得?”

“你既晓得就好好在家陪着阿姊啊,做什么非要逞这英雄?”

“阿书,你可知我为何得封侯爵?”不等华书回答,他接着正色道:“因为我父、我大父乃至高祖父全都是血战沙场的有功之臣,我既身在当世,既承了父祖荫庇,如何能堕了他们的名声?我知你心疼你阿姊,可我此去就是为了她与宗儿,难道要让她们以后被人耻笑有一个不学无术的夫婿和阿翁吗?更何况我自小勤学,为的什么?不就是血战沙场保家卫国吗?难不成要阿兄勤学苦练,却箭锋所指尽是猎物?”

华书无言以对,她看着眼前的曹襄,与平日腻在阿姊身侧,体贴入微的样子截然不同,意气风发,昂扬凛然,像极了他的仲父卫青。

过往的记忆随着箭矢流星在她脑中一一闪回,那时她看着曹襄,有敬佩有不解。

不可否认,她执意来边郡受曹襄影响最大,当日她对着雁守疆侃侃而谈,自觉理由充分,然而究其根本不过是她心有不服。

她不服那些明明不如自己的人得舅父看中封官拜爵,不服他们把她当做物件一样评头论足,当作自己的所有物一样管教指点,只因她生做女儿身,只因她身后有帝宠有父兄,足够灿烈,可以成为他们人生履历上的装饰品!

她不是那些人的装饰品!

她明明是一个文可治国,武可定邦,自小接受了这世上最好教育的人,一个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情感有决断,希望自己也能有选择的人!

她来此一趟,不过是为了证明自己其实有选择罢了。

然而首次临战时她退缩了,那些虚无的不服,败给了杀人的恐惧感。

但,保家卫国的信念不应该败给杀人的恐惧!

这些信任她的百姓的性命不应该败给杀人的恐惧!

杀人,原来她真的也会杀人!

她立在城头,手挽长弓迎风而立,她看着那两支箭矢破风而出,向着那人当胸而去,看着那人挥动长弓击落一箭却没能躲开另一箭,在仆明相同的位置穿肩而过!

与此同时“轰隆”一声,城门不堪重负终于被破,见弃羽顾不得欣喜,忍痛大吼一声抬头望去,顺着箭矢方向,只见银白月光下,城头上一瘦弱少年,长发随风荡起,他与那少年对视一眼,月光下隐隐可见对方双眸寒光似冰。

他骤然想起一个人,一个以少年之身大败匈奴,令漠南再无王庭的人!

克制住心底油然而生的恐惧,他大怒道:“进城!活捉领头那小儿!”

渭源乡所设城门相对于姑臧小之又小,只能容一辆双驾马车通过,此时众人不禁感谢修建之时有先见之明,匈奴虽破了城门,但茅季率人预先在门前门后堆放了大量奇石,崎岖不平兼具门小,匈奴数百人想要一拥而入难之又难。

而守城众人却是一片坦途之下瓮中捉鳖,趁着匈奴众人一时不慎,再次射杀数人。

然而匈奴众人在草原上讨生活,堪称身经百战,几名肉山一般的壮汉拼死而入,身中数箭也毫不退缩,为身后的匈奴入内打开了局面,顷刻之间已有近百人入城,以茅季、阿莫为首,众人拼死厮杀阻止。

华书将携带的止血药粉交给小宝,命他照看受伤众人,手持匕首跃下城墙。

“匕首不同于其他兵器,最适合贴身近战,其根本在于匕首短小,足够灵活,用得好便可如指臂使。我接下来教你的身法,乃是你不得不近战时的保命之法。近战之时,你想活命,当如何?”

华书一脸懵地看着雁守疆:“与敌对战,我想活,自是取敌性命。”

雁守疆一笑:“不错,若能取敌性命,自可保自身无虞,但能一招毙命的身体部位,既是弱点,别人又怎会不精心防守?所以很多时候你并不能一招致命,那就要给他足以丧失行动能力的一击,比如手腕——”

雁守疆拿着匕首在华书腕间一旋,冰冷的武器触感,让华书瞬间汗毛倒竖:“夺敌之兵!”

“不错,攻敌手腕如夺敌之兵,一个没有武器的敌人,如何能对你构成威胁?还有脚腕——止其之行,行动不便的敌人,死得只会更快!”

雁守疆前番教导在华书脑中掠过,那些与雁守疆对战的经历,在不知不觉间将她磨砺得好似一把软剑,翩然而动,却锋锐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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