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见两个体魄迥异于路人的男子正走在街道上。
看模样,这两人都是血刀门新收的供奉,或者说,叫野供奉。
毕竟这些供奉和之前李爷那一批截然不同。
后者可以被委以重任,而前者大家心知肚明,就是拿资源,占好处,然后帮着和孙家消耗的供奉。
事到如今,其实无论血刀门还是孙家都感到了这些供奉的麻烦,可谁也没办法和这些供奉撕破脸皮,毕竟对方在用,己方就不得不用。
此时,这走着的两人里
左边一人叫常魁,他身高八尺,双目锐利,面目凶狠,周身有些狐臭,手背上更是覆盖着长长的汗毛,而衣领之中隐约见到内里的贴身暗甲,腰间则是挂着把便于砍杀的弯刀。
在成为血刀门野供奉前,这常魁是个马贼头子,他经常带着手下去县里抢劫,只可惜有此招惹了不该惹的人,所以才抛弃了其他马贼,连夜逃跑,继而隐姓埋名,辗转之下来到山宝县附近,听说血刀门和孙家都在招收供奉,便跑过来了。
他作为八品圆满的刀法高手,自是小试牛刀便被录用了,今日刚领了些妖兽肉和银两,正要往最乱的大同坊去。
右边一人叫阮阿飞,这是个身形偏瘦,眼珠子总咕噜噜转着的男子,在来山宝县之前,他有个外号叫“十步插一花”,是个身法极好的武者,可惜他做的最多的事就是“盗”。
他不仅盗财,还采花;不仅采花,还催花只不过,没人见过他模样,自然无法将他和“十步插一花”联系起来。
他和常魁一样,而且还是同一批。
当然,两人名字都是对外的化名。
此时两人走在一处,因为都是一起过来的,所以对对方实力也大体有个估计。
此时,阮阿飞忽地压低声音道“常兄,你真打算给血刀门卖命?”
常魁喉头咯咯地冷声道“你呢?”
阮阿飞眼珠子拐了拐四周道“谁傻啊?”
“可我们现在都得去大同坊。”
“不如卷一笔好处,然后直接离开山宝县。血刀门难不成还能追我们?”
“怎么卷?”
“去银溪卷。”
“你想打劫?成功不了的,只要发出动静大一点,马上就会被血刀门发现,到时候我们可是插翅难飞。
而且伱点都没探过,怎么劫?你知道钱放哪儿吗?知道对方有什么层次的护卫么?知道从哪儿进去,又从哪儿撤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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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告诉你,打劫没这么容易的!”
“不用劫不用劫,我有个好点子,够我们发一笔财。”
“说来听听,说得好,我们合作。”
阮阿飞凑到常魁耳边,窃窃私语了几句,后者锐利的瞳孔逐渐闪过光亮和几分笑容。
天色渐暗,彤云暗卷。
银溪坊可谓是山宝县里最安稳和最富裕的坊,故而即便外面闹饥荒,这里依然是喧哗热闹,人头攒动。
而蘅芜酒楼则因为三春美酒的关系,乃是最热闹的几个地儿之一。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酒客渐去。
夜半三更,当最后一个酒客离去后,店小二关上了店门。
而酒楼之后,一位长着蓬松胡须的中年男子正伸了伸懒腰,打着哈欠,走出酒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