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精力旺盛,跑来跑去听从爸爸的安排。
顾修远打开水龙头开关,水流顺畅的流出来。
“媳妇,我厉不厉害?”
陆明朝很崇拜自家男人,不管什么东西坏了都能修好。
“厉害。”
她男人太会过日子了!简直是全世界最能干的男人!
女人对男人的喜欢,一部分来源是崇拜。
顾修远个子又高,身体又壮,什么活都能干!
尤其是村里山上冲下来一头野猪那次,他和几个男人制服了暴怒的野猪。
当时,真的可勇猛了。
男人喜欢女人对自己的崇拜。
女人的崇拜能极大的满足男人的自尊心。
普通男人可能会谦虚的摆摆手说:“害,小事儿。”
顾修远完全不知道谦虚两个字怎么写。
别说媳妇崇拜他了,哪怕是稍微夸一句,他都得意的要命。
“你男人就是这么厉害!”
欢欢跳起来顺着爸爸的腿往上爬,把他当成一个爬上爬下的楼梯。
“爸爸好厉害!超级无敌的厉害!”
顾修远用手护着闺女,说道:“你爸就是这么厉害!”
他是一个在家里到处找活干的人。
这里看看,那里看看,有什么能干的活儿顺手就干了。
男人嘛,浑身是力气,不干活岂不是浪费。
陆明朝呢,主要负责孩子的教育。
她不会要求孩子必须学会什么,而是以兴趣为导向,引导孩子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三岁半嘛,陪着她一起玩就好了。
地上铺了防水防潮的垫子,陆明朝盘腿坐着陪着孩子。
顾修远直接把媳妇抱走,“我的媳妇该陪我玩一会儿喽。”
他的手冰冰凉凉的,是刚洗完衣服的缘故。
陆明朝握住他的手掌,“我给你暖暖。”
顾修远却大胆的直接往她上衣里面摸,“用这儿给我暖暖,热乎儿的更快。”
陆明朝用手肘怼了他一下。
他坏笑着收回了手,就喜欢随时随地逗媳妇。
“闺女,把刚买的那串葡萄拿出来洗洗,你爸想吃。”
欢欢超级听话,穿上拖鞋,跑到厨房拿了一个碗。
先把葡萄放在碗里,再搬了一个小凳子去厨房。
最后抱着碗去厨房给嘴馋爸爸洗葡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