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啊。。。”朱琳决定给方招娣介绍一下江弦,她原意是想等那家伙找她的时候再说,结果这个大忙人一直都没来过。
“朱琳,有人找。”正洗头发的室友托着湿漉漉的头发喊。
“哎。”
朱琳答应一声,趿拉上凉鞋,忙乱出去,朝外面一瞥,杏眸刷的娇柔几分,“怎么傻乎乎的大中午过来?你看你晒得跟个煮熟的螃蟹似得。”
“本来想着过来找你一块吃饭来着,半道儿给新华书店的人截了。”
朱琳眨巴眨巴,“新华书店的人截你干啥?”
“他们在文化宫搞一书市,请我这位青年作家,去给读者签名。”
“这是好事儿呀!证明你成名了,你都不知道现在有多少人在讨论你的小说,我现在不管在哪儿,都能听着《芙蓉镇》,连我室友也在看。”
朱琳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看的江弦意气风发。
她这崇拜可比虎骨酒还顶事儿!
“说起来。”他提议,“咱俩去百货大楼买点吃的吧,回来给你同事分分,我也认识一下她们。”
“成,我换件衣服去。”
再一抹身出来,朱琳已换了件碎花上衣,长裙,圆口小皮鞋,人造革的,带跟。
她咯哒、咯哒在江弦面前踩一圈儿,小声问:“行不行?”
这货极挑剔的扫上一眼,阳光澈净,岁月袅娜。
“可以,够飘的。”
陛下听了,欢欢喜喜,打个响指。
“go。”
“你还学英语了?”
“学了几句简单的,现在京城这么多老外,指不定哪天人家来问个路啥的。”
“对,事关国体。”
这会儿的外国游客还真不少,光1978年一年,就有10万多外国游客到中国游玩。
“你英语咋样?”妹子好奇。
“还凑合,勉强能看懂外国书籍。”
“那挺厉害啊。”陛下眸中崇拜之色令人倾倒。
“教教我呗。”
“教你几句简单用语,我自个儿编的词儿。”
“你说。”
“点头yes摇头no。
god开始gog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