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王凯的发现
这两天,王凯急得有点上火。新官上任三把火。紫藤花湿地案,是他接任重案组组长之后的第一个大案子,进展居然如此之慢,实在是令人恼怒。
就在早上的工作通报会上,王凯又狠狠训斥了重案组几个成员。自从接到大乡所的案情通报后,为了指挥调查方便,王凯就把破案的指挥部搬到了大乡镇,顺便带来了大部分的重案组成员。当然,他把那个惹事生非、嘴上没毛的汤歌留在了刑警支队,美其名曰“守门”。
整整过了两天,居然连尸体的身份都没找到。真的该死。王凯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怒得狠狠摔上门。
他的办公室,就是原先大乡所副所长的办公室,就在吴建国的隔壁。侦破命案的前提条件,就是要调查清楚尸体的身份。这是第一步,连第一步都没迈开,就先扯到了蛋,那接下来还怎么走?
人手不够?他的组员应福龙这样跟他抱怨。人手不够?这是一个大问题。他带来的人,远远不够支持大规模的可疑对象筛查。弄清身份不明的被害人,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大规模地筛查流动人口。
王凯的目光瞥向了一侧。他的隔壁。吴建国的办公室。吴建国是大乡所所长,本地的情况应该了如指掌。可这偷奸耍滑的地头蛇,除了推还是推,油得都没地方下手。不过,他对吴建国亦是无可奈何,好歹吴建国也是所长,论级别,他们是平级。
可现在不行了,案件毫无进展,这可关系到他的前途和命运。必须要给滑头的吴建国一点压力。王凯心想。
基层所对重案组的工作必须无条件支持。这是调查办案时的原则之一。吴建国手头有人,而且也能抽出人手帮忙。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可这个狡猾的吴建国,为了心里那点小九九,居然就只给他派了一个人,而且还是个毛手毛脚、什么也不懂的女刑警。
一想起这个年轻的小女警,王凯就要被气晕了。虽然积极主动,但奈何她是大学生特招入警,没学过任何侦查常识。
有她没她一个样。他需要的是能帮得上忙的人手。大量的。吴建国有能力帮忙,但又不愿意帮忙。这才是问题所在。
一想到这,王凯怒不可遏。有必要跟吴建国单独谈谈。很有必要。
王凯怒气冲冲地拉开办公室。但在拉开门的时候,突然又停住了。
真的有必要去找那个和稀泥的吗?他能要得到人手吗?是,吴建国是答应协助他,也给了人。实际上,他可能有一百个理由拒绝王凯提出的要求。现在,这个时候去找吴建国要人,是不是有点显得自己能力太弱了?
能力弱?怎么可能?比那个酒鬼还要差?绝不可能。王凯摸了摸鼻头。微微刺痛。酒鬼的一拳,让他当众出了丑,让他下不了台。他更加生气,退后一步,又狠狠地把门摔上。
我绝不可能比那个酒鬼神探差的,我要比他更强大,我会做得比他更好。我不需要别人帮忙,也一定能破这个案子。王凯转身,回到办公桌边。
在办公桌边上,有一块60寸左右的白板,上面贴满了各种现场的照片,划满了各种已发现的线索和信息。
要证明我比他更强,就必须发现案发现场的秘密。秘密在哪?静心?安静下来,狂躁只能会加深狂躁。深呼吸一次,深呼吸两次。王凯觉得心开始慢慢静了下来。
案发现场的画面开始徐徐出现王凯眼前。
一具横在烂泥里的尸体,模样怪戾,结局悲惨。面容、指纹全被毁去。为什么要把面容、指纹全毁去?那就是要让警方发现不了被害人的身份。
被害人的身份是个谜?对,目前来看,的确就是。大量走访排摸人口数据,并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结果。或许被害人根本不想让别人知道他来过大乡镇,或许被害人来到大乡镇时间太短,以致于没有给大乡镇人留下什么印象。一切都是个谜。
既然被害人的身份短时间内得不到确认,何不想想凶手是谁?案发现场?有人说,案发现场是一部能记录犯罪过程的摄像机。这话说得很对,是谁说的?好像是林寻义。但这并不重要。再完美的犯罪,总归会留下蛛丝马迹,再高明的手法,也会露出破绽。又是谁说的?这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找到案发现场的有效证据。
被害人是因为身体多器官受伤而致死。肺部一刀,重伤,大腿一刀,重伤,但都不是致命的伤。最致命的伤,在于喉头。气管连带着劲动脉被划破,导致大量出血而死。
被害人死之前,一定遭受过非人的折磨。可嘴里塞满了紫藤花,又是怎么回事?是宗教的仪式?还是刻意为之?不知道。但不可否认,嘴里塞满紫藤花,一定会有特殊的含义。记下。这是一个重点。
王凯仔细审看着案发现场的各种照片。各种姿势,各种角度。现场的照片清晰完整,细节纤毫毕现。
有一组照片引起了王凯的注意。被害人的手势。被害人的手虽然被削去了指纹,但很显然,这是凶手在被害人没有死之前弄的。手指流出的大量血迹表明,当时被害人的心跳强劲有力,所以才能流出大量的血液。但值得注意的,还是被害人死亡的姿势。按常理而言,人体在死亡之后,双手一般呈现笼状,似握非握,似抓非抓。但现在被害人的右手,食指单独竖立,虽然不是很明显,但毕竟是在做了一个姿势。一个被害人想要表达最后遗愿的姿势。他想要表达什么?或者说是他想要告诉警察什么?
王凯将其中一张照片摘了下来,拿在手上仔细观摩。手势。动作。表达。指引。对,手指指引。他顺着被害人所指,看到了不远处的烂泥中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
什么东西?王凯拎起照片,仔细辨别。
鞋子?王凯有些纳闷。一只鞋子?对,就是一只黑色的皮鞋。现场勘查发现,那只鞋子应该是被害人的。从现场痕迹来看,被害人是从对岸过来,但因为小河烂泥齐腰深,他爬过来时费了很大的力气,就连鞋子也深陷在其中。
他们原以为这只鞋子只是被害人在逃跑路上不小心遗失,看来这鞋子别有深意。一定会有特殊的意义。
王凯大喜过望。终于有了重大发现,终于找到了突破口。那么,现在,鞋子在哪里呢?
他赶紧拨打朱大传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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