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时犹自别扭,忽然身后再度响起脚步声,花时有些不敢相信,僵背直腰,生怕是误听,直到一双骨节分明的手掌出现在他面前,将一罐精致玲珑的琉璃酒坛放到桌上,花时才回过神来,一缕头毛垂在额前,懵懵地看向兰旭。
兰旭觉得他这表情很有意思,带着几分促狭、几分被花时落了面子的怨怼,打趣道:“不挺能说的么,怎么,大半夜不睡,舌头让猫叼走了?”
边说着,开开盖子,瞬间酒香四溢。花时眼睛一亮!伸手就去碰坛子,被兰旭毫不客气地一巴掌拍开。兰旭道:“只准再饮这一坛。”
花时扬起下巴,似乎仍在耿耿,却又经不住诱惑,半晌矜持地一点头。兰旭见他这个样子,莫名想到了从前在艾府偷养的猫,明明是寄人篱下,仰着脸瞧人的,神情却怡然自得,好似祖宗一般。
猫儿是误闯进兰旭院子的,不过巴掌大,却炸着毛,龇牙咧嘴地哈人;兰旭把自己的点心和水端给它,看它撕咬着吞下,急吼吼地,不知饿了几日。兰旭心疼,探手去摸,却被挠出三道明晃晃的血痕。
那时候,艾大哥天天念叨着玩物丧志,他不敢教艾大哥看到伤口,又想留下猫儿,便攀着石榴树,偷偷去找许仕康想办法,俩人瞒了小半个月,最终因为兰旭一天能吃下三条鱼的胃口,被艾松发现端倪。
兰旭软磨硬泡、赌咒发誓,终于令艾松松了口,只是平日里得养在艾松院子里头,他每五天可来看猫儿两个时辰。起初,兰旭还担心猫儿受惊,因着艾松的冷面实在不像能养好小动物的,直到某天,他趁着午后艾大哥批阅公文的间隙,悄悄潜进大哥的后院,却左右寻不见猫儿,他以为猫儿跑了,飞闯进书房,直叫唤大哥派人去找!不想定睛一看,猫儿正在艾大哥膝头翻着肚皮,懒洋洋地晒太阳,而大哥的手就僵停在猫儿的毛上。
之后发生了什么,兰旭记不清了,反正猫儿留了下来,成了府中一霸,艾松也不再掩饰对它的喜爱,甚至将椅子让给它睡大觉,自己则站在一旁看书阅卷。有次许仕康过来串门,见此情状拍案捂腹笑个不停,笑得艾松有些恼了,才一句三喘地说想不到他有捡破烂的癖好,还掐着兰旭的脸蛋说他是第一个,猫是第二个,叫他和猫拜个把子。
那天鸡飞蛋打的,如今想来,恍如隔世。不久之后,他们奉命驻守边关,将猫儿留在府中,交给家丁好生照管,哪知一去生离死别。兰旭再次站在艾府前,已是七年之后,门庭破败,冷落萧索:墙壁藤蔓交错,大门红漆剥落,唯有封条簇新;仆役早已四散,院中成了草木的乐园。人尚且颠沛流离,谁还会在意一只猫的去向呢。
兰旭自顾怀念着,目光悠远深长,长时间的回味,就像盘在手中的核桃,圆润了棱角,不至于硌得他撕心裂肺,但隐痛绵绵不休。猫是如此,爻儿也是如此,终其一生,不再相见。
花时尤其不喜兰旭这个样子,自己在他面前,却不被他放在眼里——这些日兰旭对他的迁就,让他再不能忍受丁点的忽视,仿佛是要将这些年亏欠的关注与陪伴一股脑儿夺回来似的,花时找了个借口,不满道:“你不喝吗,不喝别占着坛子,我还要喝呢!”
兰旭冷不防被拉回目下,微怔后笑道:“这可是我珍藏的佳酿,哪能教你一个人牛嚼牡丹似的吃独食儿。”
说着,取下坛子挂耳处的两只酒杯,倒了两杯:“这还是前些年宫里赏的,拢共就那么几坛子,招待贵客已去了两坛,这是最后一坛了。”
“那这酒今晚儿是糟践了,我可够不上贵客。”
兰旭笑着摇头道:“你这张嘴,将来到了朝堂上,可怎生是好?”
花时不以为意,他说得狂放,实际却依兰旭所言,小口抿着品尝。不愧是贡酒,香气清冽袭人,热烈但只留微醺,风一吹便散了,时刻保持着清明。
兰旭又道:“你分明心中有数,可话出了口,总像把利剑似的伤人。单单对着我还好,若是——”
花时打断他:“你关心我。”
兰旭愣了愣。
“你我非亲非故,为什么这么关心我,你就这么喜欢我吗?”
兰旭坦然道:“你是讨人喜欢。”
“我才不要讨人喜欢。”
“为什么,被人喜欢不好吗?”
“被人喜欢了,就要一直做人们心中的样子,但凡有一点点偏差,就会落个失望,活似背叛了他们,可我本就没叫他们喜欢,是他们强加于我的,我分明没错,却要担个天大的罪名。”
兰旭琢磨了一会儿,最后拿他没办法似的自暴自弃:“你哪来的这么多歪理?”
花时抿了抿嘴唇,低着声音,榨油似的,撞一下出一个字儿:“是你的话……倒还凑合。”说完脸红了,又欲盖弥彰地张牙舞爪起来,“就当是你捡个小猫小狗,爱心泛滥天天惦记吧。”
兰旭哭笑不得道:“合着在你心里我就是个捡——”
兰旭猛地住口,花时接着补全:“捡破烂的。”
二人沉默。花时啜着杯中酒,让自己看起来忙一些、不在意一些,但他心里知道,他曾经被兰旭如珠似宝地捧在手里、抱在怀里,可现在,兰旭有了别的宝贝,自己可不就是个破烂儿吗。
花时的心脏密匝匝的疼,连绵不断,酸涩的感觉像极了委屈。他不停地告诫自己,他已经十九岁了,早就过了渴望怜悯的年纪。兰旭仅仅仗着在自己儿时短暂的相拥,就非比寻常,简直可笑,花时要做的是征服他惩罚他,或者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