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一边说,一边来回的走动。
本来最初的那个紫色的饰品,他有些看上了,可是出了这么一档子事情,他自然是不想继续看了,所以他打算找下一个礼物。
“刘宇涵!”
就在秦风寻找的时候,一声大吼响了起来,然后一个人就滚在了地上。
秦风看了过去,竟然是那个壮汉。
他叫做刘宇涵吗?
有些文气的名字啊,和他的性格绝对的不服。
“咦,那人怎么看起来有些眼熟!”
对于地上的刘宇涵,秦风是一点关注都没有,这也就是一个普通的成年人罢了,一个心智都没有成长的成年人,根本不需要去关注。
反而是那个踢人的人,有些意思。
看脸庞有些眼熟,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
“老,老板!”刘宇涵本来还有些生气,但是一看到踢人的人,他瞬间就萎了下来。
好像是老鼠见到猫一样,天生的克制。
“哼,竟给我捣乱,滚回去!”
“是,是!”
刘宇涵飞速的离开了,根本不敢继续在逗留下去。
万一在留下来,可能会真的死的。
而那个踢人的人,则是一步步向着秦风走来。
这人身高不高,也就是一米七的样子,稍微有些胖,但是一点也不难看,有一种富态的感觉。
越是走进,秦风越是疑惑,这人他以前绝对见过,但是已经过去了好长时间了。
至少有两年以上的时间没有见过,到底是谁呢。
“对不起,我的人打扰您了!”韩勋十分诚恳的低下头,随后弯腰向秦风表示赔罪。
“没事,我也没有什么伤势,这没事的!”秦风急忙伸出手。
他看得出来,这只是一个普通人,甚至方才踹了那人一脚之后,他都有些气喘。
这是一个体能比较差劲的人,年岁也不大,顶多比自己大个五六岁的样子,三十多的吧,也就是那样。
但是熟悉的感觉,始终环绕在心头。
“恩人莫不是认不出我了?”韩勋抬起头,有些难为情的说道。
“我们见过吧,我有些印象,但是让我想想,你先别说!”秦风一听对方的语气,就知道,对方也认识自己。
两年前的话,他应该在天刀部队。
而天刀部队不会随意的离开驻地,那么这个人就是出现在边境。
边境,男人,那时候他也就是三十多,和现在差不多的样子。
他穿着一身西服,富商的打扮。
对了,富商!
秦风有些想起来了。
那是差不多两年半前的时候,也就是他和林清秋分开之后的半年,那时候他刚刚从病床上起来,然后就接到了一个任务。
一个巡逻的任务,随后他就带着一队人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