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炉的,你们尝尝。」
「你是入股了还是怎么着,随意地就像自己家一样。」许舒叉起一块吹了吹,递进嘴里,直呼绝了。
林栖眼睛弯起来,问她们:「你们有没有觉得,开间自己的小店,窝在自己的录音棚,想做什么音乐就做什么音乐,想在哪里唱就在哪里唱,比当明星舒服?」
「我既不知道当小老板是什么滋味,也不知道大红大紫是什么滋味,」方早瑶支着下巴开始想像,「还是开万人演唱会比较刺激吧。」
许舒点头表示赞同,「没有钱的话,要那么多自由有什么用?」
林栖微笑着看着她们。
口袋震了震,她拿出手机回了几条工作信息,指尖在屏幕上方悬着,有点想看陆野的围脖更新了没有。
正犹豫,只听也在刷手机的方早瑶喊:「陆野又被发现了,哈哈!啊,林栖,还是带着你的名字一起上的!」
林栖心跳毫无预兆地加快,紧张地将头凑了过去,眼睛眯成一条缝,紧张地睁大过程中,她和陆野的名字渐渐显现。
自从上次被拍到,他又「消失」了一个多月,原来是去了欧洲。
这次上热搜,是因为一位德国音乐博主将他写进了博客。
那位博主在博客里这样写道:
在从特里尔乘德铁去卢森堡的火车上,他遇见了一位很帅气的亚洲小伙。
小伙坐在他对面,因为无线耳机没有电了,于是一直将手机托在耳边,开很小的声音听歌。
这样的姿势持续了半个多小时,激起了这位音乐博主的好奇。
博主很想知道他听什么歌,
听得如此入迷。于是提出将自己的有线耳机借给他,并请他分一只给自己。
两人就这样一人一只耳机共渡了下半程旅程。
陆野的歌单里,全部都是一个女人的歌,一个字也听不懂的华语歌曲,跨越了语言的屏障,征服了这位音乐博主的耳朵。
最后,博主问他这个歌手是谁,陆野地叫他回去搜索「林栖」,博主记不住,让他马克笔写在自己手上,陆野于是一笔一画,认认真真在对方手背写下「林栖」两个字。
博主写到这里,插入了两张照片。
一张是陆野将手机横过来贴着耳朵听歌的照片。
他神色放松,眼神深邃而专注,完完全全沉浸在他自己的世界里,稀薄的日光在车窗上映出他有致的轮廓,窗外是飞驰而过的雾凇林,和遥远的雪白山谷。
另一张是博主手背的照片。
欧洲人的手背上印着两个方方正正的中国字,他觉得很酷,像纹身一样向人们炫耀。
林栖的脸已经烫到要冒烟,一直用两手捂着,手心直冒汗。
方早瑶转过头,瞪大眼睛,用嘴型对她说,Ohmygod!
许舒几乎要当场尖叫起来。
故事还没有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