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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2页)

陆明礼拦住弟弟,说:「卢院史请便。」

他知道自己突然康复有许多的疑点,他并不想一些谣言传到宫里,给花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正好可以趁这个机会,把该澄清的澄清掉。

毕竟没有人比太医院院史更加权威可信。

卢院史最先看起疑的便是猪蹄,这么难吃的东西竟惹得食客争相抢购,这本身就是不合常理的。

平常检查药,只需要抿一点,可是花卷把猪蹄的卤汁浇到了米饭上,这对他来说有些不便。他先闻了闻,八角丶桂皮丶草果丶豆蔻丶甘草丶花椒……没有异味。

又拿勺子挖起一勺,吃进几颗米饭细细品尝。

甜糯的大米饭被老卤汁包裹着,嗯,好吃,不对,是没有异常。

卤汁没有问题,那迷魂花汁会不会涂抹在猪蹄上?

他说:「我还需检查一下猪蹄。」

「不是,卢院史你想吃猪蹄不能自己点一个吗?」陆明哲不高兴了。

陆明礼说:「明哲,不得无礼。」又对卢永昌说:「卢院史,这一份是我的,请便。」

卢永昌点点头,他并没有觉得陆明哲有什么不礼貌的,毕竟还年轻,等到查出问题了,他会感谢自己的。

他拿筷子夹向猪蹄,他以为是自己以前见过的皮十分紧实那种,所以用了不小的力气,没想到这猪蹄竟然这么软糯,在他的力道下,一大块皮肉直接脱骨。

气氛略显尴尬,他只得装作没事,将这一大块夹到嘴边,抿了一口,竟入口即化!

没有可疑的味道,反而……还很诱人。

众人目不转睛望着他,他轻咳两声,说:「食物没有问题。」

陆明哲小声欢呼一声,终于可以吃了。

卢永昌有些不好意思,手里的猪蹄也不舍得扔掉,他放回自己盘子,看看四周。

陆明哲将盘子里的猪蹄用勺子压散,然后和米饭充分混合,用勺子挖上一大勺就吃。

粗俗!

再看向陆明哲,他吃相文雅多了,夹下一块肉送入嘴里慢慢品尝,再吃上一口米饭。

卢永昌先送了一口浸满汤汁的米饭,浓烈的香味和大口米饭的满足感让他不由自主地眯上了眼睛。

又看了一眼刚才那一块猪蹄,发现没人关注自己,他将一整块猪蹄都吃进去。软滑咸香,被舌头和牙齿之间反覆碾压,好吃得连舌头都要吞掉。

他不禁问花卷:「这猪蹄是如何烹制,竟然没有寻常猪肉的腥臊味?」

花卷笑着回答:「我的家乡那边,肉猪都要被阉割,所以没有那种味道。」

卢永昌若有所悟地点点头:「原来如此。」又夸赞花卷:「这猪蹄炖得软烂,实在是适合老人吃。」

「卢院史如果喜欢,我这还有一份,给你加一块?」

卢永昌不是扭捏之人,听她这么说,立刻爽朗大笑:「那是极好的,有劳店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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