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不是世袭,那也是影响三代。
哪里比得上民籍?
………
「奴隶的孩子不再是奴隶,谁还会让他们有孩子?」
大秦打下一片新的疆域时,嬴政就会将许多奴隶免为庶人迁去新的领地。
他不认为秦二施恩奴隶有错,只是单纯地看出问题所在。
嬴云曼当然知道这一点:
「奴隶也可以不再是奴隶。」
这话的隐患就更多了。
但是嬴政清楚秦二必然解决了这些隐患,才会有后世人对她征战西南蛮的赞同。
………
家中买了奴隶的普通秦人就有些不太理解这项政策了。
按照秦法,奴隶的孩子还是他们的奴隶。
所以在奴隶服侍得好的情况下,他们会允许奴隶有孩子。
如果秦二执意推动这种法令,为了赋税徭役的免除,他们愿意遵从,但绝对不会乐见奴隶生孩子。
而蓄养奴隶更多的是贵族丶官僚和豪富。
利益被触动之时,这些人就对秦二生出恨意:
免四赋对于他们而言算不上大事,徭役也可以让奴隶替代。秦二给黔首的恩惠他们享受不到,反而要为此付出代价。
【当然,这个制度是有隐患的:主人怎么会让奴隶去生下不是他奴隶的孩子?】
【于是就有了奴隶赎买制。秦历18年秦二还颁布了一条法令:】
【从颁布之日开始,奴隶为奴十载后,官府会向主人家以当前奴隶市场价格赎买奴隶,让这名奴隶获得贱籍。】
【而主人可以拿这笔钱去市场上购买更年轻的奴隶。】
【换句话说,不止奴隶生的孩子不再是奴隶,奴隶为奴十载后也不再是奴隶。】
纵多智如陈平,都被这项法令给绕晕了。
秦二的目的什么?
官府花钱赎买奴隶为贱籍,让主人去买更年轻的奴隶?
这种做法固然能让奴隶归心,但这笔支出将何其庞大!
陈平只略微计算阳武县有多少奴隶,再粗算大秦有多少郡县,就被这笔耗费惊得目瞪口呆。
秦二哪来这么多钱?
不对,市场上哪来那么多的奴隶?
秦历28年一次奴隶赎买,就清空了大秦18年之前的所有奴隶!
要填补空缺,就只能通过犯人和俘虏……
俘虏?
陈平只觉毛骨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