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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

河风吹散了一日的溽热。

皓月当空,明河共影,往来行客,络绎不绝。一片繁华景象。

萧翎吃着还热乎的糖炒栗子。

邻座的几个食客正在胡天海地吹嘘着自己的所见所闻,说到精彩处众人皆是屏气凝神生怕错过一点细节。

这路边小摊子做的吃食自然是比不得大家宅院里的精细,但是在在此等良辰美景的衬托下,萧翎竟觉得这混沌别有一番滋味,比他平日吃的玉盘珍羞好多了。

他咂了咂嘴,觉得自己真是要被这暖风熏醉了。

*

其实很少有人知道西市地下其实有处错综复杂的暗室。

西市坊市结合,鱼龙混杂,再加上住了不少外邦人,平日了治安管理都比其他当时要严些。

此时地下暗室里,地面上的繁华好似与这里无关,处处透着一丝阴寒的气息,不算大的祭坛上由青玉雕琢的各种青面獠牙的走兽图案,远远看去就觉的瘮得慌。祭坛上的石柱上绑着十一个孩童,最小的大概只有五岁,大的看上去也不超过十二岁,穿着素白青面獠牙兽纹衣裳,皆是灰头土脸,一片颓然。走进祭坛便会看到那下面堆着的是成成叠叠的森森白骨。

阴暗,潮湿,不见天日。

森森火把映照下,这里有股说不出的可怖。

除了火把燃烧发出的噼里啪啦声外还有水滴敲打青石砖的声响。看守的几个男子支了个矮桌席地而坐喝了点酒,现在已然是醉倒在地,躺得四仰八叉。

今日灯会有不少外地来的商贩来售卖商品,这几坛酒是他们刚凑钱买的,比平时在酒坊里卖的便宜多了,让他们在这阴森地方看守,不许去看灯会总能偷偷喝些酒吧?

那酒后劲大,刚入喉不觉得什么,几口黄汤下肚,竟都醉死了过去。

火把摇曳间,其中一个孩子抬起头,他是这些孩子里最大的。他看了看睡倒的看守,灰败的眼中闪烁出了一丝光亮,他舔了舔干涸的嘴唇,轻声轻语怕吵醒那些看守,对着其他孩童道:「小六已经跑出去了,他一定会找人来救我们的。」

他语气很坚定,但回应他的只有几个孩童的低声呢喃。

他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就算没喊来人就他们也起码让小六逃离出去……

他们已经三四天滴水未进,粒米未食,很多较小的孩子撑不过已经晕了过去了。

他闭了闭眼,整个暗室又重新寂静下去了,只有那些看守的呼噜声格外引人注意。

这里是七杀教的祭坛。

何为七杀?

不忠之人曰可杀,不孝之人曰可杀,不仁之人曰可杀,不义之人曰可杀,不礼不智不信人,此谓之七杀。[1]

常言道『人之初性本善』,如若在孩童时期就已是不忠不孝不仁不义,那就该是罪该万死,应当重罚以儆效尤!这是七杀教主时常挂在嘴边的话。

故而每年七杀教都会指使信徒将家中符合此七项的孩童送来血祭,送来的孩童不问多少都会统一在四月初四献祭。今年就有十二个孩童。

但也不乏看出这些孩童中女童占多数,男童只有零星几个。

那最大的孩子姓白,初九出生,于是就叫白初九。家中一共有兄弟三人,他排行老二,家住京城东南五里外平里乡,家里靠着经营豆腐摊过活。家中老大是个读书的料子,从小书不离手,人人都说这孩子日后定能考取功名,家中老三从小口齿伶俐,最是讨得父母长辈开心。只有他从小寡言木楞,不善言辞,也无多少读书习武经商的天赋,平日里不太受父母待见。

同乡有个混世魔王,才十四岁平日里不是偷鸡摸狗就是调戏妇女,又身手敏捷,难以逮到,周围百姓颇受苦恼,偏偏他年龄又太小,抓到了送去衙门县太爷说关不了狱,只让家里父母带回去管教。

直到那日他母亲哭哭啼啼告诉同乡人她将自己那屡教不改的逆子送去七杀教献祭了,他母亲一个劲地说自己太狠心了,但这么放任下去又对不起父老乡亲们,她哭得泣不成声,抽抽噎噎,肝肠寸断。周围乡亲纷纷安慰她,说她是为民除害,还自发地送了许多时令蔬果给他家,逢人便夸赞他们两口子大义灭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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