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也是徒劳,你又不会说话。”田螺用食指点住自己的太阳穴,闭眼回忆遗忘的过去。
哦哦,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因为家里的奉公子突然说喜欢她,她受到极大的惊吓,发了疯一样往外跑远离他,然后就跑了约莫有十几里路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把自己弄得狼狈,还迷了路。
田螺:“。。。。。。”
她为何要跑这么远?她是疯了吗?
想着想着,田螺就被自己逗笑了。
不怪她,这是她生平第一次被男人表白,而且这个男人长得非常好看,非常危险,所以她才会失去理智。
田螺呼出一口气,理智回归,她再看待此事便冷静下来,其实也没什么要紧的,他说喜欢她又怎样?只要她坚守本心,不去靠近他,就不会有危险,而且他说不定只是开玩笑呢,一个读书人岂会看上她一个乡野村姑?
郁闷,他们才认识多少天?门不当户不对,也不了解彼此。
傻子才信。
嗯,她可没信,只是被唬住了。
“没关系,赶在天黑前回去就行了。”田螺乐观道。
“招财,走,我记得是这边。”田螺刚要提步,耳边就响起招财的狗叫声。
田螺打眼望去,就见招财迈着沉稳自信的步伐朝西去。
田螺立马欢喜跟上,她不记得来时的路,但招财一定认识,靠谱。
可她没走两步,一只草鞋的系带突然断了,害得田螺难过,不得不脱下坏了的草鞋,赤着一只脚走路。
后面田螺走得不舒服,索性把另外一只鞋子脱了赤脚跑,赤脚踩在泥土地上,松松软软,有细小沙砾摸索脚底,田螺嗅到花草香和泥土的味道。
虽然有点糟糕,可有招财陪她,而且。。。。。。田螺仰头,望着天边黄昏,惊喜不已。
夕阳美好灿烂,天空染上温暖的橙黄火红,朦胧斑斓,洒下的光如同薄薄的金粉,天地祥和安静。
田螺心口泛暖,一天的疲惫和烦躁逐渐消失殆尽,紧绷的心弦放松下来,能看到这么美的景色,跑了十几里路也值当了。
她欢喜地抱住招财随它观赏黄昏美景,分享喜悦。
“招财,你看,天上的云朵真好看。”
“所以说,爱笑的人运气不会太差。”
招财嗷嗷两声,以示回应。
田螺心想等会回去后洗个澡,再吃个晚饭,晚饭她要给招财加餐,表彰它。
至于奉公子,人迟早要走,以后他们也不会再有交集。
田螺悠哉悠哉欣赏美丽的晚霞,走走停停,然后等她反应过来,天已经黑了。
田螺:“。。。。。。”
更重要的是她还想到一件事,本来是和陆朔约好去玩的,结果自己失约了。
完蛋了,怎么可以不记得这么重要的事?
田螺抓狂,提着自己的草鞋,赤脚迎着凉爽的夜风跑起来,幸好月色皎洁明亮,让她可以看清前路,可跑了一阵,田螺肚子咕咕地叫。
好饿啊。
田螺扭头,看到招财瘪下去的肚子,虚笑道:“招财,你也很饿吧。”
“啊,我想吃肉。”田螺脑子里浮出香喷喷的肉片,口齿生津。正当田螺饿得两眼发昏时,清清静静的夜晚响起声音:“小刀!小刀!”
田螺竖起耳朵,认真辨别音色后大喜过望,是陆朔!他来找她了!田螺就像被老母鸭找到的迷路的小鸭子,激动地蹦起来,大声呼唤:“陆朔陆朔,我在这!”
招财也跟着叫:“汪汪!”
很快陆朔和田螺碰面,他打量她,第一句话就是:“小刀,你没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