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top,我要干你那是轻而易举,但我目前对你没兴趣,但你最好祈祷。因为杂粮吃太多了,说不定哪天我也想吃点细糠。」
说完,他用力踢了一下我的胳膊就走了。
我其实还在心里表扬了他一下,因为我以为他会抬起脚来踩我的手——毕竟我的手当时就放在离他鞋很近的地方。
这是我头一次见到如此死要面子的骂街选手,因为怕被第三个人听到,连跟我放狠话都要用蚊子大小的声音。
看来,他真得很害怕。
在学校或是插t群里被别人知道自己是gay这件事情。
他好像很看重那些抽象的名声和那些子虚乌有的东西。不过这么一想,一个鄙视gay圈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俯瞰gay的人其实自己也是gay,听上去确实有些让人啼笑皆非……这还是我头一回看他有所畏缩。
我冷笑了一下,揉着疼痛的胳膊面无表情地从地上爬起来,直觉得晦气。
Christine要结婚了,在此之前,我还从未听说她有男朋友的消息。
我的印象里Christine是那种十分强悍的女人,我以为她不会在31岁就甘心让自己步入婚姻的殿堂受缚于另一个人,毕竟她看起来像是那种什么时候想结婚都会有人前赴后继的人。但是后来我发现这件事是我想多了——
她的男朋友,也就是即将成为她老公的人,看起来就像一个小baby一样。
我实在是很难不怀疑那是不是她包养的情人翻身上位变成了正主。
而这一猜想在我询问我哥的时候得到了证实,虽然不完全相同,但性质一样:
「那个人是Finessy品牌方的总监,他们结了婚之后Bluk可以拿到Finessy的永久赞助权。」
我对Christine做出这样的牺牲表示无比的崇敬,没想到她是一个为了事业可以献出自己到这种程度的人,以至于收到她的请帖的时候我心里都并没有很开心。
我哥笑我:
「Christine本来就是不婚主义,这样互利共赢,而且那孩子乖得很,Christine是个颜控,就是奔着他的脸去的,吃亏的其实是另一个人才对。」
其实我本来只是微微有点难受,但是因为我哥听我哥这么一说,我瞬间不开心了起来:
「你怎么知道他乖得很?」
「Christine跟我说的。」
「哦。」
我低下头看那张精致的请帖,我哥从侧边弯下腰低头看我的脸:
「你怎么了?」
「没什么。」
我哥把我从地上抱起来让我跨坐到他身上,我挣扎着要下去,因为我不想在这个时候便宜他。
他笑着摸摸我的脑袋,像是在顺毛哄一只炸毛的猫咪。他十指紧扣住我的手,然后凑近我的耳边温柔地说:
「乖孩子。」
我哥还是那么善于拿捏我,只不过那天应该是晚上才做的事情挪到了中午的沙发上,让我感觉那一天睡了特别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