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包厢里,酒楼老板汗流浃背的给小六解释,还把一旁的他们都以为是保护的打手。
昌盛知道,老大为什么示意小六出面问酒的事,可是,这现在丹县里,根本没有那么多大米啊。
至于老大专门要来的高粱,他就没指望那个能酿成酒,这白高粱磨面吃都得必须羼细粮面,否则吃进去,就会跟吃观音土似的,拉不出来,必涨肚而死。
就这种只能制成笤帚或炊帚的红高粱,也能酿出酒来,打死他都不信。
朱远知道昌盛这么说的用意,现在很多北地百姓连麸糠都吃不起,的确是不宜行此事。
可是,他们都不理解,这高粱酒,就算不是为了喝,也可以制成蒸馏酒,高浓度的酒精,战场上必需品,可以救活无数士兵,这才是自己所必需弄出来的原因。
只是,这自己知道归知道,步骤也知道,可是,就没亲手弄过啊。
“给我在丹县城内外贴告示,若是寻到会酿酒的,重赏。”
朱远心里不信邪,就是分锅的诀窍,到时候,酿出来,事实胜于雄辩。
看着老大这坚决的样子,众人点点头,到底是想着老大从不打没把握的仗,万一凑巧真的成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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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丹县已全部掌握,朱远他们不由的把目标转向阳线和黟县。
这呈三角包围之势,若是先攻打陵县,到时三方夹击,不妥不妥。
看着老大这么一比划,弟兄们可真是迫不及待。
“要不派几个人,先去打探消息,摸清底细。”
长胜立刻就脑筋急转,想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看着其他弟兄们显然也是如此想,朱远点点头。
要说这古代,出门可不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必须得有路引,还有居留时期,比如,这县衙开的凭证,上面还规定归来的日期。
也别想着能够糊弄过去,不归,要不就是死,要不就是黑户,成为任人欺负的乞丐儿。
于是,显然也是气力足,每天的武艺练习,更为刻苦,身上的绑带,因为匍匐爬山地,两三天就得更换,破碎的粗衣,再继续撕开绑。
一开始,这夏侯习练打硬仗,那是无败绩,一到这山地战,总是连连吃亏,后来这也学精了,结果这游击战是越打越溜。
每天傍晚,看着整的泥猴子似的军队归来,也成了百姓们的乐趣。
每个人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脸上灰头土脸,看不清人样,可是嘴里共同唱着,浑厚慷慨之雄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没错,这就是朱远看着他们枯燥的练习,趁休息时,所教给他们唱的,出自《诗经&mdot;秦风&mdot;无衣》。
是朱远最为喜爱的先秦战歌之一。
这首歌曲,也可以称之为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亦充满了同仇敌忾,激昂之气氛。
北地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崇尚英雄气概与勇武之风,在合适不过。
忙了一天内务,专门来接主公的萧何与百姓们一样,不禁为歌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脑海中想像出战士们在磨刀擦枪丶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令人心驰神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