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中怎么写的来着?“白天酷热得恨不得让你把皮脱下来,晚上又寒冷得恨不能冻住你的血液……”
可见戈壁沙漠的环境究竟有多么糟糕。
季妃红带着帏帽遮住了整个脑袋,不是她装酷,实在是情势所迫。一旦摘下帏帽,不习惯这种天气的她就会被这种满是沙尘的空气呛得不住咳嗽。
她不太适应这种地方,但陆小凤却表现得十分习惯,到底是跑惯了江湖的人,适应能力比季妃红强多了。
于是,陆小凤就自发的承担了进入这个地方之后所有的行动。
他先去打探了消息,确定就在三天之前,楚留香与胡铁花在这里停留过。随后他们就去找了这里的大富商,也是楚留香的好友姬冰雁。这位姬冰雁便是“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里面的那个“雁”了。楚留香与胡铁花还有姬冰雁三个人是发小至交,感情极为深厚。而估计现在,他们三个人已经在大漠的深处了。
季妃红只在边城里稍微走了一圈,就回到了城外,留在了她的帐篷之中。陆小凤则是去继续打探消息,准备购买物资和骆驼,明日就该进入这片直通西域的大沙漠了。
嘤嘤嘤,再次感叹,有这么一座恒温的帐篷实在是太舒服太幸运了!
此时,茫茫的沙土地之上,一条干涸的小河边,她的帐篷就立在这里。这里甚至还不算是沙漠,就已经显得无比荒凉炽热了。
现在已经是傍晚了,但灼热的空气还没有散去。
明晃晃的阳光落在帐篷顶上,外面和帐篷里完全是两个世界。
外面的温度超过四十度,帐篷里却是舒适的恒温二十二度。
季妃红坐在柔软的沙发上,面前玻璃茶几上面放着加了冰块的一大壶冰爽的水果茶,还有泡椒凤爪、五香牛肉干、肉松小蛋糕等等好些零食。一边喝茶吃零食,一边等着陆小凤回来。
天际血红色的夕阳即将完全沉下去的时候,帐篷的门被掀起,陆小凤顶着一头一身的汗水和尘土闯了进来。
“热死了,干死了哇……”他抹着发红流汗的面颊,嚷嚷起来。
季妃红早已经倒了一大杯冰水果茶递过去,他接过玻璃杯就咕咚咚喝光了,这才舒服的叹了口气:“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啊!”
说着就往沙发椅上一躺,闭上眼睛,再次舒适的长叹起来。
季妃红等他休息好了,又让他喝了一大杯茶。夜幕降临的时候,两个人一边吃着自热小火锅,一边说起了正事来。
此时外面早已经不复白昼的酷热,狂风呼啸,寒意侵袭,温度直接来到了零下。不过小小的帐篷却一直是舒适的二十二度,在这残酷的戈壁滩,就像是仙境一般。
陆小凤说起了白日打探到的事情:“要进入沙漠,至少要准备五匹骆驼,用来托着我们需要的零零碎碎。还要另外的四匹,用来给我们俩换乘。就算是这样,也要准备好面对严酷的环境。不过……”说着,他手指托着下颌思忖的盯着季妃红:“我倒是想到了一个好法子,不知道能不能适用。”
“什么法子啊?”季妃红好奇的问道。
陆小凤道:“你可知道骆驼城?”
季妃红道:“你是说传言中那种,被数百匹骆驼托在背上的,在沙漠里行走的城市?”
陆小凤道:“其实也算不上城市,就是被很多骆驼托在背上的,连成一体的帐篷的集合。远远看来,就像是沙漠里的小城一样,很壮观的。”
季妃红眼睛一亮:“你的意思是,我们可以用很多匹骆驼,把我的帐篷托在背上,这才是真正的沙漠之舟啊!这样的话,就不怕冷也不怕热啦,真好!”
陆小凤道:“我的想法是这样的,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做成功。”
季妃红道:“如此的话,还有一桩最要紧的事,那就是必须有能够驱使骆驼的能人一起才行。”
陆小凤此时却得意洋洋的指着自己:“我啊,我就会!”
季妃红由衷的赞叹:“陆小凤,你真是居家旅行必备佳品啊!”
第108章肉包子
因为要制造这个比较麻烦的“骆驼城”,他们又在这座黄沙漫天的小城停留了三天,才找到人把东西做出来。
骆驼的背上不能直接就把帐篷架上去,还得制造一整片由毛皮和坚实的木板做出来的底部才行。若非如此,走不了多久,骆驼们就被磨破皮怕痛,不肯走了。
第四天清晨,他们终于得以将一切准备完毕,开始朝着恍若无尽的黄沙的天与地之间出发……
此时此刻,楚留香觉得自己的感官似乎已经暂时封闭了。
若不如此,只怕会倒下去。而在这大沙漠里倒下去,就再也救不回来了。
与他同行的自然还有胡铁花与姬冰雁二人,现在他们两个的状况只会比他更差。
他因为内力最为深厚,反而是三人中目前状况最好的一个。
眼前是一片灿灿的金黄色,那是沙子反射着阳光的颜色。这颜色极美,看多了却觉得想吐。
灼热的空气,每呼吸一口,肺部都像是在被灼烧着一样,每一步都是煎熬。
但他们不能不走,停留在原地,也不过是死路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