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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番外 傅沙vs白昼终(第1页)

时隔多年,我再一次回到这里。

下船的时候我以为看着熟悉的村落会冒出什么感慨来,事实证明,我比自己想象中的坚强和冷血,那年我离开的时候曾对自己许下承诺,承诺再回来那天,一定将你们统统送入地狱,一个不留。

这个想法在几千多天后仍旧没有改变。

我打开背包,扭开自己带来的清水喝了下去。

我回到了梦魇的入口,村落已经完全变了样子,连那些冰冷丑陋的村民都消失不见,我意识到这里已经改朝换代,或许很难找到当年的那些人。

我去了药厂,那里已经全部变了样子,曾经蹲在里面麻木工作的童工变成了听不见说不出的聋哑人,更让我意外的是,在我之前住所,也就是药厂和白家老宅的附近,垒起了大大小小的白玉坟堆。富贵新坟是属于白家人的,而光秃秃的旧坟是我‘买主’的那些人。

我踏着地上的脚印走进去,看着坟堆上面的黑白照片,那些让我日日夜不能寐的面孔,它们现在变成了真正的烂泥坨。我不明白,为什么真正无辜的人要艰难的活着忍受痛苦,而它们却可以轻易的死去这样洒脱。

真不公平。

我从背包里拿出带来的铁钉和工兵铲,在那些黑白照片的正中凿进了铁钉。

小时候听人说过,这种方式可以使墓主的魂魄永世被锁在原处,不仅不能离开半步,也不能投胎转世。

我很幼稚也很迷信的行为是吧。

在药厂附近抽了支烟,我想明白了几件事,想明白了沈河是十八公的事,也想明白了白家人是怎么一步一步被他蚕食的。沈河是个天生坏种,和这些人很般配,他们收养沈河的时候,也没想过有一天自己的命会被他终结吧。

我联系了当地政府,和他们交涉这边药厂的事情,不过看起来,政府的人和沈河有裙带关系,所以,我等了一天一夜也没有看到前来查处的警察。

这令我感到挫败。

我想,不如我自己进去放把火算了。

原本回来就是为了送那些人下地狱,可是有人先我一步做到了,既然这样,我就去毁了他们留下的东西吧,反正我烂命一条,不值钱。

下决心去做的那天晚上,我破天荒的将手机开机。

数十条微信依次弹窗,几乎将我的屏幕弄到死机。

里面有五六条公众号的推送消息,剩下都是傅沙发来的。

我现在十分庆幸微信没有什么已读显示的功能。在我离开环岛的日子里,傅沙每天都会发消息给我,早上会问好,晚上会对我说晚安,在其他的时间里,他将我当成了备忘录,喋喋不休的说着最近的日常(当然都是与案件无关的日常),或者是生活中发生的趣事,他说想买一条狗,问我德牧怎么样,会不会太聪明,日后凌驾于自己之上,即便我没有回复过一次,他还是每天都发来微信。

我笑着翻看着所有,那种感觉就像是陪他度过了每一天似得,我觉得很满足,笑着笑着眼角会变得很酸,我知道,我不想哭,只是太久没看电子设备引起的反应而已。

在最后的几条中,他问我,刘畅,你还会回来吗,我们还能见面吗。

我在键盘上输入了字母b,正想接着打下去,我忘了当你在输入的时候,微信会提示对方正在输入中,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巧,巧到我和傅沙在同一时间打开了聊天对话框,注视着同一行文字。

傅沙问我,你是不是能看到,刘畅你去哪儿了,阿姨是真的病了吗,那她现在病好了吗,病好了的话,你会回来吗。

他怎么这么多问题,我将手机息屏额头抵在自己的膝盖上平复呼吸。

我本来对这个世界没什么留念的,我看着面前平静的湖水,将手机卡扔在了里面。

我现在要去变成一位牺牲的英雄,傅沙,你别来阻止我。

但人生总有变数,老天爷和我开了个玩笑。

第二天早上,我拖着汽油桶赶往药厂的时候,有人喊我的名字,我回头寻找几秒,最后发现了在地上躺着的流浪汉。

我认出了他,他是我养父的跟班,当年风光无限,老婆就有好几位,他不喜欢男人,所以我们之间什么都没发生过。

他说,小白,你怎么回来了,是为了找阿珍吗,哈哈哈,没想到吧,阿珍居然还活着。

阿珍是我母亲闺蜜的名字,也是那位把我卖给养父的女人。

在流浪汉的指引下,我终于在一片丛林里找到了阿珍。

破败的茅草房外坐着一位十几岁的小男孩,穿着不合身的宽大上衣,他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面前燃烧的小炉子,不断挥着蒲扇,一张小脸没有同龄人的光彩,满是疲惫和恐惧。

和我当年真像。

阿珍在床上躺着,她比以前看着瘦了很多,形同枯槁般的干瘪皮肤,眼里没有一点属于人类的光彩。我看向桌上的东西,她是个瘾君子。

阿珍没有认出我来,问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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