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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0(第8页)

路易莎从原本靠近门口的位置走近了一些,接过一旁侍女提着的长颈水壶,继续往纪尧姆手上倒水。水淋过他的手背、手指,落到银盆里,一会儿房间里只有这种水滴落的声音。

等到纪尧姆扯过干爽的亚麻布巾擦拭手指时,路易莎才重新将长颈水壶交还给一旁的侍女,然后就被纪尧姆握住了她的手——为了配合今天的红色系装扮,路易莎还染红了指甲。染指甲这种做法在西方并不常见,但也不是没有,毕竟也是埃及时期就有的化妆方式了,而西方可是一直没和埃及断了交流的。

虽然路易莎不好使用后世那种太超出此时标准的指甲油,但因为她的指甲本来就很好,强韧有光泽,所以传统的染指甲也有若有若无的贝壳光泽感。

于是十个杏仁一样椭圆的指甲,都染成了鲜红色,就像是十块指甲盖大小的红宝石。特别是这样的‘红宝石’镶嵌在葱白的指尖上,就更容易引人注意了——纪尧姆握住路易莎的手,一下也看到了,忍不住捏住了其中一块‘红宝石’。

“真美啊,是不是,亲爱的?”纪尧姆依旧是那样近乎叹息的口吻。

说实话,纪尧姆觉得自己有点儿不正常了……没有见到路易莎的时候还好,但一见到路易莎,他就意识到原来他们已经分开半年多了。‘思念’仿佛之前一直在沉睡,这时候他们见面了,一下就醒来了。

强烈的思念让他根本没办法将视线从她身上挪开哪怕一下,同时思维都变得慢腾腾的了。

第227章穿越中世纪227

凯旋仪式当然也要有与凯旋仪式相配的宴会,即使这场凯旋仪式已经是‘从简’过了的。

当纪尧姆在教堂完成了弥撒之后,就和路易莎回了临时驻跸之处——作为一座军事堡垒起家的小城,当然不会少了城堡,这里的城堡不算大但非常坚固,原本就是城市的起源与核心,这和此时多数城市以本座教堂为起源与核心还不太一样。

路易莎之前就落脚在这座小城堡,还提前派人过来打点过,好让这次的短住也舒适满足。而现在纪尧姆来了,当然是一起住这里的,凯旋仪式的晚宴也会在这座城堡的礼堂举行。就是城堡还是太小,礼堂肯定塞不下那么多纪尧姆带来的骑士,不少人要在户外用餐。

不过现在是秋天气候最舒适的时候,最近又一直天气晴好,所以户外用餐问题也不大,甚至不需要为进餐的骑士们搭帐篷什么的。

到晚餐开始前,路易莎又换了一身妆扮。这次身上的主色调换成了蓝色,这是瓦松王室的颜色,在这个瓦松国王的凯旋宴会上穿这个颜色再合适不过了。事实上,这场宴会处处可见蓝色装饰,包括路易莎和纪尧姆所坐的主桌后的大型挂毯,主色调也是蓝色的。

晚宴上,路易莎和纪尧姆是最晚到的,当他们一起到场时,大礼堂是闹哄哄的。虽说在他们走进来时,有稍微安静了那么一会儿,可也就是那么一会儿而已。等到纪尧姆敲了敲被子,进行了简短致辞(他一向言简意赅),宣布晚宴开始,就又吵吵闹闹了起来。

如果是同时代的东方统治者见到这一幕,恐怕会认为这无礼至极,一点儿秩序也没有吧。不过华夏其实也是这么过来的,汉高祖刚刚当皇帝的时候,大宴群臣,还见识过臣子喝醉了抽出到砍大殿上的柱子呢!还有唐太宗时,皇家宴会如果是在清醒时,还能说是君臣同乐、其乐融融,可要是喝醉了,场面也很乱来……

只不过,往往随着朝代越过草创期,规矩就立起来了。尤其是华夏封建社会越来越成熟,立规矩也越来越快、越来越严。相比之下,西方的‘礼法’从来没有东方那么森严,所以也就见不到那么规矩的场面。

当然,这是说统治阶级内部,如果不是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那东西是一样的分明,可不敢不‘规矩’。

就在这样的吵吵闹闹中,宴会的重头戏,今天的美味佳肴一样一样端上来了。负责宴会的厨师是直接从西岱带来的,也是路易莎授意自己的主厨让娜教过的,水平在这个时代不可谓不高。至少对路易莎来说,由这样的初始烹调食物,自己不会一场宴会下来没东西可吃。

就说今天吧,总共有十五道菜,堪称琳琅满目、色香味俱全——十五道真的很多了,路易莎和纪尧姆的婚宴都没有十五道菜呢。虽然说,一场宴会的标准也不是由菜肴的道数来决定的,不过这确实是评价内容之一。

主要是,这次的凯旋仪式‘从简’了,为了安慰刚从战场上取得荣耀、胜利与财富的骑士们,就得在别的地方找补。一场丰盛的、快活的晚宴,无疑是很好的安慰之一……

在用玫瑰花水洗过手,第一道菜就端上来了。打下手的仆役先将菜肴从厨房送来,然后才是真正的侍者,也就是一些骑士、骑士侍从接过,给端上桌。像是为路易莎和纪要服务的侍者,他们是骑士、骑士侍从,同时还可能是个伯爵、公爵,或者未来的公爵伯爵呢!

做这种事,以西方的传统并不是羞辱人,对当事人来说也是荣耀。

“是杏仁蛋糕和加糖酥皮松仁饼啊。”路易莎看了一眼摆在主桌的大盘子里的第一道菜,此时还有专门负责分割食物的侍者正在切割,然后呈给有意要的人。

主桌盛食物的大盘子和其他桌没有太大差别,分量大多差不多,但品质更好。但主桌坐的人要少得多……这样到了最后,主桌的食物当然是吃不完的,不过这从不是问题,一场宴会吃不完的食物最后总会施舍给外面早已等着的穷人。

甚至其中比较好的部分,会被仆役们直接分了(不是同为贵族的侍者,是真正的仆役),就像主桌剩下的那些。

在路易莎的示意下,侍从为她分了一小块儿杏仁蛋糕。这块蛋糕很小,就是刚刚尝一尝的大小,两口就吃完了。这并不是侍从的怠慢,而是路易莎的习惯众所周知(至少在侍从中是这样),她习惯分到的食物恰好足够,而不是吃不完剩在盘子里。

虽说路易莎知道,最后剩下的食物不会被浪费。但一方面是华夏人对食物的敬畏,另一方面也是下意识排斥给别人吃自己的残羹,她一般都是吃多少要多少——公盘里没有取用的食物也就算了,自己盘子里吃剩下的算怎么回事儿?

这件事上她没法管别人怎么做,自己这样做问心无愧就行了。

路易莎吃下了杏仁蛋糕,喝了一点点甜葡萄酒——大概是喝习惯了,她现在也能喝一点儿口味清淡的优质葡萄酒了。不会觉得特别好喝,但佐餐时确实觉得有这么个饮料平衡味道还不错。

第一道菜就是这样了,这时的大型宴会都是这样的,第一道和最后一道都常见甜食。要说其中有什么差别,就看此时的营养学家、医生们的说法了。一般按照他们的标准,第一道往往是定义为‘开胃’的类型,就连配合的饮料也是如此。最后一道则恰恰相反,要‘关上’胃口。

第二道菜则是第一道菜的延续,同样是为了开胃的,是非常清爽的香煎芦笋。而这道菜之后,才是一场盛大宴会大鱼大肉的开始——第三道菜是小香肠和肉丸,第四道菜是配酱汁的烤鹌鹑,第五道菜则是镀金小牛肉。这里的镀金,当然用的是番红花,国王的宴会可不会缺少番红花。

这些菜虽然都合路易莎的口味,毕竟是按照让娜的菜谱做的,而让娜的烹饪风格又是在她的影响下形成的,不可能不合口味。但是,合口味不代表喜欢,更不代表这种菜一道接着一道上的宴会上,还能打开胃口、大快朵颐。

所以路易莎都吃很少,直到第六道菜,一道‘杂烩肉’,她才真正喜欢,吃了小半碟——这道‘杂烩肉’主要是阉鸡肉和鸽子肉,配菜是香肠、火腿、野鸡肉。烩好后还要浇汁,用的是一种清新鲜美,熬煮起来十分复杂的浓汤做的浇汁。

这道杂烩肉多种肉类的复杂滋味交织……禽类那种相对‘淡’的口味,和香肠、火腿的‘重’味差别很大。但因为调制得当,不仅不会奇怪,反而风味十足。再加上高汤浇汁,弱化了不同食材的差异,再没有任何一味显得突兀,真是十分完美。

看起来不只是路易莎一个人这样觉得,从这道菜上桌后,凡是品尝了这道菜的,往往会再要一次——纪尧姆都是这样,这可难得!要知道路易莎几乎没见他会在这类晚宴上将一道菜要两遍,主要是他这个人物欲很淡。体现在吃上就是‘好养活’,基本什么都吃,但也没什么特别喜欢的。

这道杂烩肉之后,酸樱桃酱烤全羊也不错,羊肉本身就非常鲜嫩,品质很高,烤的也好。不知道是如何提前腌制的,十分入味儿。更重要的是,酸樱桃酱配这样烤羊肉真的太适合了,那种清新的酸甜,完全中和了烤羊肉的油腻。

与之相比,之后第八道的烤飞禽拼盘(包括多种烤小鸟,如鸽子、山鹑、鹌鹑、野鸡、欧洲莺),和第九道的玫瑰露烩鸡就显得平平无奇了。尤其是后者,甚至有些难吃,是这一次宴会里路易莎唯一吃不惯的。尝了一口后,甚至自己盘子里剩下一点儿都没法吃了,让人连着剩菜撤下了自己的盘子,换了一个新盘子。

路易莎是这样的,自己的盘子里有残菜的话,就会让撤盘子,这也是上辈子吃正经西餐形成的习惯。她上辈子时,正经西餐都是每道菜都有自己的盘子,而这辈子的西餐还没有发展出后世那么多讲究。大家从头到尾都用一个盘子,只不过盛菜的还有大盘子,每次一盘一盘端上来是新的而已。

第十道菜全烤乳猪倒是还不错,毕竟烤乳猪是非常传统的大菜了,就算没有路易莎的一些想法,此时的顶级厨师也能做的有滋有味,路易莎也愿意吃。只不过,这道菜本身就不在路易莎的偏好区,这就没办法了。

第十一道菜也是传统大菜,但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传统’——辅以各种小菜的烤孔雀……这确实很传统了,是贵族宴席上经常出现的,不见得多好吃,只能说吃的就是一个稀奇。毕竟相较于其他禽类,孔雀还是比较稀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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