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即便到了派出所,性骚扰程度较轻的都是口头教育、警告居多,连拘留标准都不够。基层民警也会帮忙调解,原则就是轻微情节能不诉就不诉。
“可这个和家暴有什么关系?”夏正快速找回思路。
这一次回答他的是江进:“从根儿上说,它和家暴都是性别上的侵略。这样问好了,如果刚才的性骚扰不成功,这个男的下一步会做什么?”
夏正回忆道:“大多数会在民警的调解下承认错误,主观恶性小的,都会及时悔罪。但也有少数男性会喊冤,说是女的勾引在先,给了他暗示。不过说到底,这是因为骚扰不成功,没面子才诋毁对方。”
再说得直接一点,只要将对方说成是出来卖的,不是什么好货色,就能将这种骚扰行为合理化,借此洗白自身的错误——这哪里是骚扰呢,分明是调情啊。臭鱼配烂虾、臭脚穿破鞋,很合理啊。
戚沨语气很淡:“狩猎是男性骨子里的基因,但不是所有男性都会随时随地‘释放天性’,这和素质教育有一定关系。事实就是,人品低劣的人会更喜欢在垃圾堆里找猎物,这是他们的舒适圈。如果受害人不是同类,那就抹黑她,再将她拉进来。”
江进一唱一和地说:“你想想,当这种‘暴力’行为到了婚姻里,有没有可能演变成另外一种更具体的暴力?”
夏正很快想到刘宗强:“刘宗强一直自诩为李蕙娜生命里的‘救世主’‘英雄’,两人在男女关系上两人根本不平等。李蕙娜始终扮演弱者,刘宗强很满足能掌控一切的状态,所以当李蕙娜开始反抗,试图脱离掌控的时候,他就寻求另一种方式找回尊严。”
夏正一边说一边观察戚沨的表情。
在江进面前,他敢“放肆”,但是在戚沨这儿却只剩下小心翼翼。除了戚沨不怎么笑,性格比较内敛之外,也是因为性别。起码他没有许知砚那么放得开。
戚沨说:“推荐你看弗洛伊德关于性关系和暴力的研究。其实性都是带有‘暴力’色彩的,但到了文明社会,什么程度才算暴力,有一个非常清晰的界限。很多家暴案的嫌疑人,一方面因为文明社会的影响,知道打人犯法,对于犯罪事实咬死不认,或者是寻找借口将责任推脱,另一方面也和基因有关,用拳头来宣告家庭地位。‘我看上你,你却说我性骚扰,你又是什么良家妇女?’‘我是一家之主,你敢违抗我,看我不教训你。’这两件事从心理上来讲是一回事。”
这还是夏正第一次听到戚沨说这么多话,他顺着思路说:“刘宗强素质文化水平都不高,他从不认为了李慧娜应该得到尊重。他在夜总会来往的都是粗人,学到的是流氓文化。那里的‘公主’可以谈价格,这就是一种交易。而他认为他和李蕙娜的关系也是如此——从他救了李蕙娜开始,她就属于他了。”
刘宗强曾经很“高大”,但这掩饰不了他骨子里的自卑。这种越要面子越自卑的形象在家暴案中非常典型。
他将李蕙娜介绍到夜总会,是要让她看清现实,只有他这种垃圾才配得上她。
李蕙娜求上进,这是一种强烈地要‘摆脱垃圾’的信号。她的任何“逃离”举动,哪怕只是有个苗头,都会刺激到刘宗强。
当他的大伯退休之后,当他的收入逐渐减少,身体每况愈下,连确立丈夫地位的“性”都力不从心的时候,他便开始迁怒。
那层面子就像是一张纸,一戳就破。
性与暴力不可分割。既然性跟不上了,那就加上拳头。
戚沨几不可见地点了下头,眼里流露出一丝欣赏:“反应很快。如果是知砚,情绪上不会有你这么稳定。但她生气是有道理的。因为你们都不会面临这样的困境,而女性普遍会遇到。看到类似的事,会觉得那巴掌好像打在自己身上。”
“虽然我不是女性,但我也同情李蕙娜,也希望她能得到轻判。”
“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戚沨收了笑,比刚才又多了几分严肃,“法律就是法律,不应以一个人的主观情绪和感觉为转移。而且尸检报告还没出,李蕙娜的案子还没有揭开最后面纱,任何事都有可能。司法机关是处在法理和人情中矛盾地带的界线,必须遵守原则,有理有据,情感上再不能接受都要依法办事。至于是否轻判,要拿证据说话。”
这话落地,戚沨端着盘子起身:“你们继续,我先走了。”
见戚沨头也不回地离开,夏正琢磨了几秒才问江进:“额,我说错话了?”
江进叹道:“你戚队的意思是,这个议题背后关系到的情与法,那是整个社会的问题,不管是同情、帮助,还是去改变,都是社会应该做的,而不是一个司法人员靠‘抬抬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能解决的。这意思她不只是说给你,也是说给她自己听的。”
夏正品了品,又问:“哥,我知道你的办案直觉比我灵,你是不是闻到什么了?”
“走着瞧吧,反正没那么简单。”江进将最后一口咖啡倒进嘴里,拍了下夏正肩膀,抬脚离开。
就在同一天下午,一篇名为《谁会是下一个死于家暴案的“完美”女人》的文章突然空降热搜。
三十几个大V同时下场转发,其中超过一半直抒胸臆,配上小作文,其中也不乏提到自己生活中听到婚姻暴力事件。
而在这篇文章的最后面还附上一个链接,点进去会直通林秀案的判决书。
林秀死后,丈夫王某拒不认错。
林秀曾六次报警,曾积极取证,希望通过法律手段和王某解除婚姻关系。
林秀勇敢、坚强、聪明,也为自己的遭遇做出过反抗。
但她还是死了。
而一审只判了王某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