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追究了两名女性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是否过于苛刻了?】
【有人怀疑您借这起案件作秀,您如何看待?】
【历时四个月,您只获得了二十元的赔偿,值得吗?】
。。。。。。
【我对审判结果很满意,也达到了我的预期!】
【追究张莉和陈月的刑事责任,我并不觉得苛刻。】
【在她们约我去酒店面谈时,我已经做出过决定,只要她们态度诚恳,我可以取消追究刑事责任,只是没想到她们还是想制造舆论来诋毁我。】
【她们虽然是女性,但同样是成年人,她们需要也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这与性别无关。】
【至于作秀的言论,我并不认同,难道被冤枉就应该忍气吞声才对?】
【因为一句莫须有,抗金名将岳飞枉丢性命。】
【难道时隔近一千年,我们还要屈服于这三个字吗?】
【做了就是做了,应该勇敢承认。】
【没做就是没做,也不用委曲求全!】
【我认可女性自我保护的意识,但应当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
【不是谁弱小谁就有理,我觉得这前进能够推进人们对自我保护的清醒认知。】
【二十元的赔偿金,依旧只是一个象征意义,我并没有想过通过打官司来获利。】
【值与不值,并不能按照金钱来衡量,凡事无愧于心就好。】
【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在道德约束的标准内,做自己认为对的就好!】
。。。。。。
张莉和陈月被抓了。
她们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
尽管网络上还有一些所谓的圣母谴责我有些睚眦必报。
但已经掀不起什么浪花了。
时隔四个月,我终于得到了我最想要的东西。
清白!
钱没少花,路没少跑,但我觉得值。
原来工作的公司主动联系我,邀请我回去上班,并且上调了工资。
我拒绝了。
我能够理解当时公司为了规避风险选择辞退我。
我对公司也没有任何怨言。
但除了利益没有人情的公司,我觉得并不适合我去奉献。
经历过这件事,我已经找到了人生的意义,我知道自己该追求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