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蓝上前将她的头靠在自己的肩上。“她所知道的都不是你的禁忌,你怕什么。”这话似是无所谓,又似在安慰季颜枫。
半眯着眼,季颜枫恍恍惚惚的想起,她第一次见简蓝的时候,她穿着白色T恤,简单的蓝色牛仔裤,和自己的衣着风格很相似。
她笑的非常阳光灿烂,她的牙齿很白。
清爽的发型,整个人简简单单,就象是邻居家的孩子。
这样的她,和电视上不同,但一样都是闪闪发光的存在体,自信的睥睨一切。所以她决定接她的电话。
顶楼,有几许风,城市的霓虹灯火分外美丽。
季颜枫坐在栏杆上,张开双臂,似是要拥抱整个世界,她的神情是有些陶醉,唇角带着玩味的笑意。“这里真好。”
“你常常来这。”
“是。你坐这边吧。”
简蓝坐了下去,季颜枫缓缓开口。
1999年,暮云社刚成立,这个成立于上海XX大学的社团,是由本校文娱委员张晓笙所创办,在它所吸收的第一批成员中,包括了季颜枫和秋如意。
那是季颜枫第一次见秋如意,狭长的眼上挑,玩味的神态,自信而美丽,宛如高高在上的女王殿下。
她耀眼的朝季颜枫一笑。
“你好,我是秋如意。”只在那一瞬间,她便轻易的征服了季颜枫。
秋如意身边从来不缺陪她的人,迷恋她的人,男男女女不知几凡。她的魅力,如同一种叫做罂粟的花,迷人妖艳,更容易上瘾。
季颜枫小鹿般可爱的眼神追逐着她的身姿,对她的喜欢越来越多,越来越多,这样便会越来越嫉妒,越来越痛苦,因为所爱的是众人的。
秋如意是喜欢逗弄季颜枫的,她常常看到那个孩子用害羞腼腆的眼神看她,她便想逗她,那是一种近乎本能的反应。
“小枫……小枫……。”秋如意眼角含笑的喊着季颜枫的名字。
季颜枫常常傻傻的抱住秋如意,“秋,秋,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如同被下了魔咒。秋,我喜欢你。
张晓笙在一边拉着季颜枫的手道。“小枫,你这么喜欢如意,让她嫁给你吧,你讨她回去做老婆怎么样。”
季颜枫羞得低下了头。
当时的秋如意大抵是喜欢季颜枫的吧,她眉目上扬,笑的美丽至极,差点让季颜枫窒息。
“小枫,等你拿了诺贝尔文学奖,我就嫁给你。”从此,季颜枫开始了她的文学生涯。
季颜枫、秋如意、张晓笙,三个人成了暮云社的主心骨。
这样的游戏,这样三人的铁三角,在一年后,完全走了形。
秋如意是完全自我的人。
她的高傲允许季颜枫膜拜她,但是这个游戏已经变了味道,她不想再看季颜枫怯弱的眼神。
她讨厌菟丝花,因为太弱。
“我讨厌你,讨厌菟丝花,你这么弱,我看到会想吐,不要再出现在我身边。”
季颜枫选择了沉默,不再常常说喜欢,但是她的眼神控制不了追随秋如意的身影。
时间越长,秋如意似再也不堪忍受,她不能容忍弱者在自己的身边徘徊。
2000年7月,秋如意将季颜枫叫到自己的宿舍,她笑意盎然,拍打着季颜枫的小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