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
论证是假说的第二步
假设的提出不等于假说的形成,况且假设是初步的猜测和假定。研究者、行为
者还必须利用有关理论和尽可能多的经验、事实、材料,进行广泛的论证。这样,一
方面可以充实假设,另一方面可以修正假设,使其趋于合理。
比如,我们在研究社会发展时,根据已有的资料和知识可以提出“社会发展是
有规律的”这一假设。但在此后,我们就要搜集大量的事实和理论,以支持或修正
我们的假设。然而,论证离不开演绎,论证就是运用类比、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
等演绎方法,把握被研究对象的特点、结构、发展的动力和具体方式,以丰富假设,
从而使假设变为科学假说。
假说的形成和运用具有很大的创造性,显示了思维主体的自觉能动性。这里
不存在机械性规则,但是,却有一些必须遵循的方法论原则:
解释原则
这是指假说同已知事实的关系。假说是依据已知事实提出的,它必须同这些
事实相符合,并能够说明和解释这些事实,不得与事实相冲突。如果假说同事实相
背,就要修正假说。
科学原则
这是指假说同已知的科学理论和观点的关系。假说或是对已有理论的反叛,
或是对已有理论的修正、创新。但是,假说不等于无原则地抛弃已有理论,对已有
理论中经过实践检验是正确的、并在现实中仍然有效的部分应当保留,作为它的
内容的一部分。
简单性原则
这是指假说与逻辑的关系。一个好的假说要尽可能地在逻辑上简洁明了,尽
可能地解释和符合更多的事实和客观对象,即假说要有很大的内存量,这样,假说
的科学性就更大。
可检验原则
这是假说具有科学性的一个基本条件。假说本身就是一种推测性解释,它必
须接受事实和经验材料、科学理论的检验,在检验中或证实或证伪。不可检验或无
法检验的假说永远是一个谜,无法成为科学理论,因而是不可取的。
总之,假说思维方法是科学思维方法之一。它能够较大程度地调动思维主体
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能够使思维主体不满足于已有的成绩,而是在此基础上
进行不断创新,能够使思维主体面对已经陈旧或日渐失效的理论时敢于和能够修
正。假说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方法。正确地掌握和运用这种思维方法对我们的工
作、科研都具有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