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本庭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季琪琨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二、被告人季琪琨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三、被告人季琪琨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四、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季琪琨需赔偿受害人及家属共计人民币210万元。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被告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本庭宣布闭庭。”
季琪琨瘫软在地,不敢相信刚刚听到的内容。
法庭内仿佛被一股狂风席卷,人声鼎沸,各种情绪交织成一片难以言喻的喧嚣。有的人激动得几乎要冲出座位,高声欢呼,仿佛胜利的号角在他们心中吹响;而有的人则惊讶地面面相觑,难以想象这出人意料的结局。
在开庭前,众人都悲观地预测季琪琨的虐待罪无法成立,然而,江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一审判处死刑。
二审维持原判。
每一次判决的宣布,都是一场盛大的庆祝。
海豚被八年前射出的鱼枪击中,在弥漫的鲜血中渐渐沉没。
与此同时,季琪琨和魏芷的离婚案也在江都开庭。因为众所皆知的原因,应该有季琪琨的座位上,只有他的名牌。
魏芷就对着那张名牌诉说她深刻的感情。
“……我实在是无法见他一错再错下去了,为了让他重新做人,我忍痛将他送进监狱。我相信他能在里面改好的,我早就决定要等他出狱后再在一起,只是没想到,他再也没有了出狱的机会。他表现出来的外在那么完美,就像一个可以拯救灰姑娘于水火的王子,我怎么可能不爱他?我不愿意离婚,哪怕他的生命已经开始倒计时,我也想陪他走过最后的路程。如今,我是他最后的亲人了,我绝不会离开他。”
两次离婚法庭皆以感情尚未破裂为由,判决不予离婚。
一个月后,季琪琨的死刑在江都执行。
魏芷没有出席。
听说他曾在狱中写了一份遗嘱,但又在行刑前一晚给撕碎了。
谁也不知道那上面写了什么。
魏芷为防范遗嘱,提前准备好的那些手段没有派上用场,一切就已尘埃落定了。
她原本就没有多少亲朋,现在更少了。走之前,她只去看望了监狱里的翁秀越和派出所里的张开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