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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2页)

她手指勾着药包,把陈汌往上托了托,也侧头轻碰了碰他那被她剪得乱糟糟的头发。

“走,阿姊带你去买肉,给你做鸡蛋汤和排骨粥吃。咱们养得壮壮的,早点好起来!”

***

隔日一大早,沈渺没开门,她正好打算办完冯家的宴席,再歇一天的业。一是准备去办陈汌的户籍问题,二是去买几条大鱼回来,顺带去杨老汉那儿买个木轮椅,她隐约记得,老早之前去他家买家具时,好似瞥见过有这东西;三是再去陶窑定制一批陶炉和陶烤盘。

没错,溽热的夏日快到了,她预备在铺子里上一个大菜!今儿正好试做一次,把顾婶娘一家子请过来吃顿饭,也是好好地谢谢顾婶娘昨日帮忙了。

于是托济哥儿照顾好弟弟妹妹、狗和鸡,沈渺便换了衣裳,挎上包出门去了。

她一路走到兴国寺的后门,有个姓邓的老讼师便住在寺庙里,他住在寺庙里不是因为贫苦,而是因为每日都有人来兴国寺借贷,他正好当中人或是帮忙立契书,轻轻松松往那儿一坐,说说话、写写字,便能挣好些银钱。

沈渺之前请杨老汉造房子的时候也请他来立契书,打过交道,觉着人还算不错的,于是这回也来找他做“法律咨询”。有些讼师也是老鼠屎,没了良心,会欺负借贷人不识字,故意写错借贷的金额,人家签字画押之后,便会被逼债逼得家破人亡。

邓讼师没做过这等缺德事,在汴京城里风评良好。甚至还有不少人称赞他厚道。

而邓讼师也没想到这一大早,他牙都还没刷完,便能有生意上门。

听完沈渺的话,他哈哈大笑:“你与你那些街坊邻里全不知律法,简直如盲蠡一般。”

随后又正色道,“你可知晓,《宋刑统》明文规定,若有贼子胆敢掠卖十岁以下童子者,当除以绞刑。若是明知是拐来的童子还敢买的,也要流放三千里终身劳役。若是胆敢藏匿被拐幼童的牙行,更是至少要判处三年牢狱之刑。这可是重罪!你们竟不敢报官?你还担忧这孩子的身契在他人手里,报了官他会被送回人牙子手上?实在杞人忧天。你当这孩子为何能逃脱?那是因那些贼人心虚压根不敢明目张胆去寻。便是摁一头猪坐在开封府尹的位置上,他也不敢如此偏袒拐子,你当日便该去报官了!”

沈渺吃惊,她……她真是对古代的官府与法律有所偏见了!本以为买卖人口合法的世道,对拐卖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想到竟是重罪!

不过平头百姓,平日里都害怕与官衙打交道,又大多不认得字,大伙儿习惯了自扫门前雪,不懂这些律法也是正常。

“是我错了。”沈渺干脆地认错。

“至于收养之事,倒是没怎么容易。”邓讼师又仔细地与她分说,“你先报了官,官府记下这桩案子,便会先将他送到慈幼局去暂且安置。你再到慈幼局,请求申官附籍就是了。慈幼局也是过得紧巴,巴不得有人领孩子走省些米粮,应当不会使拌子。你若是再给里头的小吏塞几贯银钱,当日办好便让孩子跟你回家去也是有的。但是嘛,他是有父母者,你可要知晓,你抚养他也是白费,回头官府若是真寻到他家人,你便不得霸占,必须得还回去呢。”

沈渺笑道:“我巴不得呢,若是有一日他能回家,我自当为他高兴。”

邓讼师抖开扇子嘿笑:“如今说得轻松,将来悉心养了几年,你且看舍不舍得咯。”

差不多弄明白了,沈渺便最后追问确认道:“那我如今便是先去报官,再领着孩子前去慈幼局办附籍便成了,可是如此?”

邓讼师忽然想起了什么,突然上下打量她:“对了,但是还有一桩,大宋律法对收养幼童者也有限制,男要满四十以上,女户则要有恒产、还需身体有疾,无子嗣,你……”

这事儿她听说过!

沈渺早有准备,立刻掏出自己的休书,笑眯眯道:“我有恒产,我开了个铺子呢!我也有疾。你看,我这休书可是盖着金陵城官衙的大印的,上头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写了的,我是因无所出而被休的。您瞧,这不就是有疾且无子嗣?恰好!”

邓讼师:“……”

怎么你还挺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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