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语气很平淡,西门吹雪却不难看到平淡下隐藏的羡慕。
以他的身份,本该地位超然,被城中百姓视若神明,敬重有加。
白云城比万梅山庄的势力更广,财力更强,叶孤城的剑道也比他更胜一筹。
白云却沦落在外,有家不能回,和他的主人形同陌路。
西门吹雪看得出来,白云更喜欢华美的东西,对外形漂亮的剑关注的时间更长,最后却移开了目光,选择了一柄平平无奇的长剑。
这柄剑的剑鞘是棕色的,上面没有花纹,剑柄只做了简单的防滑图案,质朴极了。
西门吹雪记得,这柄剑的价格也很便宜,他十六岁那年用了两个月,就把它换掉了。
西门吹雪神情复杂,“你不必如此,尽可以选自己喜欢的。”
白云:“我喜欢这个。”
低调!
朴素!
不怕被抢劫!
白云爱惜地抚摸着剑刃,他也是有剑的人了。
身为剑客,要把它当成手机一样爱护,无论价格昂贵还是低廉,它都会陪伴自己好几年,关键时候还能救命。
白云:“这把剑保养的很好。”
剑刃还是很锋利的。
西门吹雪:“这里的剑,每年都会养护。”
白云:“我还以为,你会觉得剑是用来杀人的,收藏起来会失去它的价值。”
“现在的我确实是这么想的。”西门吹雪说,“但以前的我不懂这个道理,换了很多剑。若有可能,我希望这间屋子里的藏剑能找到使用它的人。”
白云:“我懂。”
西门吹雪完全可以开一个剑舍,把领养代替购买的观念传递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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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愁飞回了趟家,拿了一条麻袋过来。
沈稚和他合力把南王世子装进麻袋里,由白愁飞把他运到城外藏起来。
沈稚则和白愁飞回到家里,一边等信使过来,一边准备退房,偶尔去城外一趟,给南王世子喂水喂饭,继续点上穴道,让他昏迷。
没过两天,信使就到了。
广州府也有朱厚照的眼线,不过鞭长莫及,他对这边的人掌控力不强,不敢完全信任。
送信的人白天打听到沈稚的住处,深夜悄然前来,留下朱厚照的信,带走沈稚的信件。
他一刻都没有过多停留,正要离开,被沈稚喊住:“等一等!”
“殿下有何吩咐?”
“我要给朱厚照寄点特产,信里也写了。小白,你带他去拿。”沈稚侧身,朝白愁飞眨了两下右眼。
千万别给他拒绝的机会!
白愁飞正在发愁该如何找到机会与信使独处,听到沈稚的话,道:“请随我来吧。”
信使和白愁飞出门,和他走在夜色下,越走越荒僻。
月黑风高,正是杀人抛尸的好时候。
白愁飞一路沉默,信使渐渐紧张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