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水,把薯片溶成泥,添加酸奶和洋葱粉,挤一点橙子汁,搅拌均匀。
一包好端端的薯片就这么被毁了。
“姐!”麦朗向外求救,“你快来管管他。”
麦茜看电视剧正入迷:“哎呀你别管了,爸做得再难吃,妈都会说好吃的。”
一个愿煮,一个愿吃,没办法,无解。
麦萍从房间出来后,还真满脸开心地吃了Matthew做的那一堆难吃的东西。
麦朗质疑道:“真的好吃吗?”
“好吃啊。”
麦萍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
另一边客厅,陆朝深也在制作着某种食品。
陆安迪在旁边打下手,陆雅在网上搜索资料,陆半夏和陆芷就在旁边试吃。
麦朗顿时感觉灵魂得到了净化,收起表情,蹦蹦跳跳地走过去,靠在陆朝深的肩膀上。
“哥,你在做什么呢?”
“你最喜欢的棉花糖,”陆朝深耸了耸肩膀,“尝一个。”
第一次做,有点甜,所有人尝了一块后,都这样认为,但只有麦朗吃了,一脸的心满意足。
“我觉得很好吃啊。”麦朗又往嘴里塞了几个。
其他人笑而不语。
Matthew:“”
最后,麦萍和Matthew负责收拾那一堆特色食品,剩下的人只能点外卖吃。
“大哥!”陆安迪冲厨房喊了一声,“来吃披萨了。”
“来了来了。”陆朝深拿着一小包改装过后的棉花糖出来,对麦朗说:“明天记得提醒我带走。”
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看向麦朗。
陆芷忍不住问:“你们明天要去哪儿?”
麦茜捂笑了笑,说:“秘密。”
麦朗觉得不说点什么确实不好意思,报了一个很模糊的地名。
“南卡州。”
陆朝深扬了扬嘴角-
翌日,天还没亮,两人悄悄地开车出发。
驶离繁华喧嚣的纽约州,导航领着他们碾过最后一片州际公路,开上了南卡州的一座山。
山上雾很大,陆朝深慢慢地在盘山公路上移动。
麦朗蜷在副驾驶座上,戴上了卫衣兜帽,只露出了小半张脸。
冲破云雾,终点是一座石砌的山顶教堂,比他们在北欧旅行见过所有教堂都要普通,给人的感觉像是一个瘦削嶙峋的老人,名为西姆斯(SymmesChapel)。
穿过一个简陋的木门,进入一个狭小的洞口,麦朗还要低一点头才能进去。
几秒之后,豁然开朗。
教堂朝着太阳日出方向的那一面,没有窗户,也没有墙壁,只有一个巨大的十字架,背后观景台悬在海拔几百米高的断崖边。
上方的房梁上刻着一行字:
“Iwillliftupmyeyestothishills。”
我举目望向群山。
教堂的座位按照从上往下的阶梯式排列,两人找了一个位置,遵循那行文字,在天还未亮之前,欣赏风景。
陆朝深也记不得他们过去有多少次也是像这样,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