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那些传闻,基本都是真的——
孙美琪成名前就跟这家经纪公司签订了不平等合约。
其实如果只是收入上的不平等,她还是勉强可以接受的。
毕竟公司当年为了捧她也付出不少心血。
做人知恩图报这件事她是懂的。
问题是,这个不平等有点太过严重。
先是她的名字被公司注册成了商标,这个倒还好说,因为“孙美琪”既是艺名也是本名。
经纪公司那边是按照艺名(笔名)进行的注册,并不能真正阻止孙美琪以本名做什么。
真正不平等的,是公司在她红了以后,把她当成摇钱树。
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给她接了大量代言、演唱会和综艺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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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考虑她的身体状态和心情。
像这次的最佳唱作人,孙美琪原本就是不想参加的。
“我太累了,那段时间还有点抑郁,甚至想过轻生……”
“但没办法,我一说,他们就软硬兼施,用捧红我对我有恩来压我,各种道德绑架。”
孙美琪轻微哽咽着,说道:“后来在节目中遇到你们,我才感觉人生有了一点乐趣。”
“薛琳是我经纪公司签的新人,她签约时我暗中提醒过别踩坑。”
“于是她家人给她找了专业的法务,现在也快到期了,然后要走,想来菲姐这里。”
“公司就很不满,把矛头指向我。”
“说是我在暗中挑唆,不然一个小姑娘哪有这么多心眼儿?又让家人找专业律师,又在红了之后想跑的。”
“我和经纪人吵了一架,正好合约也快要到期了,剩下不到一年,干脆就说不续约了。”
“他们各种威胁我,如果我不听话,就去法院起诉我,还要爆我的所谓黑料。”
“还很直接的说,我这些年写的上百歌都不属于我自己,走了就不可以再唱……”
孙美琪说到这,泪水再次流出来。
用力的抿着嘴唇,看着宋到说道:“宋老师我不怕你笑话,你都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能在菲姐的公司。”
宋到听得有些唏嘘,果然是平行世界,看似不同的人,却有着相似的命运。
只能说资本这东西,就如同一头怪兽,越是接近就越是容易被吞掉。
强如当年如日中天的林菲,不也在这头怪兽面前败下阵来?
尽管林菲至今也没有说过当年内情,但随着时间推移,身在“局中”的宋到已经可以明显感受到那股无形,却可抹杀一切的力量。
不过命运这东西,还是很有意思的。
即使再怎么相似,展轨迹依然不同。
颜毓坐在那里,看着孙美琪问道:“你现在有什么想法吗?”
“我想走!”孙美琪掷地有声的道:“就算那一百多歌以后都唱不了,我也不想继续留在那里被他们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