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他真不是舔狗!
对这种类型的伤感情歌真没啥感觉。
先前那两算是新鲜期,这会儿早过了那股劲,已经开始腻歪了。
想要单纯依靠自身迅进入相应状态的确有点困难。
不过他“嗑糖”之后的表现有点惊到了颜毓。
愈感觉宋到很变态。
唱歌是需要体力和状态的。
尤其是在录音棚里面。
反反复复的折磨很容易让人状态急下滑。
这位倒好,不仅嗓音始终保持在极高水准,情绪也能完美把控。
这真是太难得了。
这就是舔狗修炼到大成的功力吗?
当这三歌录制完成,用监听耳机重新听一遍的时候,颜毓不得不承认,都挺好听!
……
宋到回到小区,已经是晚上九点半。
糖的效果消失之后,精神多少有些疲惫。
从颜毓那里出的时候就点了份外卖,备注好放在门口。
他租住的房子是个老小区。
步梯楼,连物业都没有。
外卖员随便进的那种。
也不是没想过换房子,最近手头已经宽裕了。
不算相思那还没到账的“巨款”。
先前孔曦那二十万,加上企鹅音乐的第一笔收入已经到账。
被系统划走税后一半的情况下,他手头依然还有三十多万现金。
买房子肯定差得远,但租套不错的公寓绰绰有余。
只是这套房子还有两个多月才到期。
老小区大多是央音家属,外来人口不多,氛围也挺好。
就没急着换。
他住三楼,看外卖订单显示已送达,饥肠辘辘之下,三步并作两步,很快就来到家门口。
声控灯亮起那一霎,宋到顿时愣住。
一道纤细身影正蜷缩在他家门口,旁边放着外卖的口袋。
苗秀?
要不是她穿着一身昂贵的裙子,宋到甚至以为这女人跑去送外卖了。
他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位前女友。
原主的记忆对他来说更像是一个“资料库”,需要的时候才会查阅。
如今见到,心理上的感觉跟陌生人没啥区别。
“宋到,你终于回来了。”
苗秀楚楚可怜的抬头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