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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再世为狗(第1页)

“够……够了。”过了许久,梅时雨才用手推他,制止道:“这回,就到此为止吧。”压在颈后的手却像只鹰勾爪,牢牢桎梏住他的后脑,不许他乱动。他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来过这里了。不化骨已经快饿疯了。他用牙齿狠狠撕咬着温热的脖颈,多少有点发泄怨气的意思。梅时雨吃痛,便不再惯着他。抬腿,一脚踹了过去。两百年前,他在万仞峰山崖底下,把少年那具长出绿毛的尸体捡回来的时候,其身形体格就和元宝差不多,都是十二岁,身子骨很轻。但在少年人忍着剧痛折磨把身上的污秽全都清理干净之后,身体竟像柳树抽芽一样快速生长,不过年时间,就长成一副成年人的骸骨。此后一两百年,他的骨头慢慢玉化,直到近几十年,才开始生出血肉,重塑肉身。已经成年的尸骸骨架又高又大,如钢筋铁骨般结实牢靠。梅时雨身姿颀长,傲然挺拔,却足足矮了他半个头。不化骨像堵墙一样挡在他身前,让他心里无端生出压迫感,急切地想要逃离。因此直接给了他一脚,想把他踹开。可梅时雨这一脚,踢到了铁板上,不化骨屹然不动,抬起了自己的骷髅头。两只黑洞洞的眼眶不明所以地盯着他。俩人俱是沉默。不化骨其实是看不见人的。他脖子以上一块好肉都没有,光溜溜一颗森白的头骨,看不见人,听不到声音,更不会说话。只能通过气息波动感知万物存在。梅时雨不留情面地踹他一脚,他只想问为什么要给他挠痒痒。“好了,放开我吧。”梅时雨胳膊抵在他胸前,用力一推。不化骨这才顺着他的意思,松开他的身体,后退一小步。然后扯了扯身上缠着的布条,示意他,太闷了,不舒服。不化骨整具骷髅架里三层外三层缠满了染血的绷带。那正是用金蚕蛊吐的丝制成的雪绸。梅时雨拉开他胸前的布料仔细一瞧。映入眼帘的画面十分露骨。真的,他看到了两排对称整齐的肋骨。肋骨上覆盖薄薄一层血膜。隔着血膜,隐约能看到胸腔里那颗心脏正在有节奏地搏动。粗细不一的血管盘曲交错,时而收缩,时而舒张,就像会呼吸的老树根。满目猩红。梅时雨紧蹙的眉头就没有松开过。“你觉得不舒服,也只能这样闷着,等皮肉全都长好了,就可以穿件宽松的衣服……别挠,痒也不行。”梅时雨一把打掉他的手,重新帮他把雪绸缠好,缠得紧紧的。其实他心里清楚,不化骨没有吸到足量的鲜血,血肉再生速度很慢,就像个发育不良的婴孩,什么时候才能长好一身皮肉?只怕遥遥无期。但梅时雨又不可能把他放出去祸害无辜之人。不化骨成型后,逐渐失去痛觉,免疫外界一切伤害,破坏力和攻击性与日俱增。如今这具骷髅每天都有发泄不完的精力,但又没人陪他消遣,再加上三天饿九顿,对鲜血的渴望永远得不到满足,性情越来越暴躁,闲着没事儿就用脑袋撞石头。梅时雨为了磨砺他的心性,便给他布置了一个“搬山填海”的艰巨任务。在这间竹舍的西面,有一座大山,东边,是一片大海。愚公移山,精卫填海,两个人的活儿,他一个人干。梅时雨上次进入菩提戒,还是在三个月前。三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梅时雨走出竹舍,方圆千里巡视一遭,才发现已是山崩地裂,沧海桑田。……拆家能力也是一绝。他回到竹舍,甫一进门,整个人又被骷髅架子缠住,利齿在他颈侧逡巡。不化骨用手指在他背上写字,“想要,给我。”梅时雨用同样的方法在他胸口比划,“忍着,不给。”一颗骷髅头搁在他的肩膀上,生无可恋地来回翻滚,活脱脱一副耍赖的样子。他乖张放肆,他得寸进尺,但他又在巴巴儿地祈求首肯。如果得不到同意,他便不会去做。却一定会表现得很难过。像只被人欺负了的流浪小狗……不,大狗,超级大狗。他是真的很狗。一套抓乖弄俏的手法,使得非常娴熟,跟元宝如出一辙。如果不是见他都快饿“死”了,还有精力徒手劈山倒海,梅时雨兴许就会着了他的道,无端地心生恻隐,再露出脖子,叫他多啃上几口。“元宝……”梅时雨在他胸口写下了两个字。不化骨用脑壳蹭了蹭他的脸颊,算是回应。梅时雨不是在跟他提自己的小徒弟。而是在喊他的名字。两百年前,梅时雨初遇少年,问他名唤什么,他给的回答,就是这两个字。巧得很。两百年后,梅时雨又收了一个自称小名就叫“元宝”的少年为徒。,!更为巧合的是,俩人的性情实在相似。他们遇到梅时雨的时候,都是遮遮掩掩、不愿以真容示人。甚至连推脱理由都一模一样:“我太丑了,怕吓死你。”天真好笑的同时,又透着一丝恰到好处的卑微敏感,装模作样,惹人怜悯。实际上无畏无惧,恣睢肆意,决不是好惹的主。各种巧合……究竟只是巧合,还是另有渊源?梅时雨总觉得,自己在路边捡到的徒弟,和两百年前那少年,有着不解的缘分。就在今日,还发生了一件令他起疑的事——他因为太过困倦,便在房间里睡下。不知徒弟什么时候溜了进去,解开了他那根由青霜剑化形而成的腰带。徒弟对他抱着什么心思,倒还在其次。最令他惊讶的是,青霜剑剑灵竟然那般纵容他的小徒弟动手动脚,完全没有任何反应。梅时雨和剑灵相处这么久,最是了解他的脾性,一向是生人勿近,很不好惹。旁人就连靠近他都不行,更别提直接触碰了。但他的小徒弟对青霜运用自如,腰带在他手中现出原形,被他搁置一旁。恍如无事发生。梅时雨暂时想不通这是为什么。他能想到最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他的徒弟,就是两百年前少年的转世。那少年死在悬崖之下,血流殆尽,化为剑灵,尸身僵腐,变成僵尸。唯独魂魄不知所踪。极有可能是魂归地府,再世为人。不对,应该是“再世为狗”。梅时雨心情有些复杂。他生前到底造了多大的孽,竟还是从畜生道轮回转生的?!然而眼下情形紧急,还容不得他在这件事上纠结。往生客栈里,还有另一具毛僵等着他处理;不省心的小徒弟还睡在桌子上,兴许醒来又要去拆家闯祸;司无邪和夏长风不知所踪,是否会突然回来,徒增威胁?与此种种,都令他忧心。梅时雨压下心绪,继续在不化骨胸口写字。“还记得我之前给你的那件雪绸衣吗?”他说道:“你放在哪里了,去找出来,交给我。”不化骨反问他:“要那个,做什么?”雪绸衣是梅时雨先前送他的。梅时雨原本是想等他长得七七八八,不用再缠绷带的时候,就给他穿上这件衣服。但现在看来,还早着呢。不如拿来应急,相比之下,那具惨兮兮的毛僵,更需要它。不化骨却道:“你送的,我不还。”梅时雨跟他讨价还价:“以后再送你一件,好不好?”不化骨斩钉截铁道:“不好。”他在梅时雨背后写字,手指按压的力度就代表他说话的分量。不行就是不行。他快把梅时雨脊椎骨戳碎了。梅时雨跟他力气悬殊,恨不得拿个铁凿子在他胸口刻字。“听!话!去!拿!”指头都写酸了。捶他一拳,催他快点。:()我,穿书反派,温柔师尊请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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