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米中途悄咪咪地进来,趁着她专心写作的时候,偷偷钻进了她怀里。
自从卢米学姐被抓住喝马桶里的水后,乐澄已经很久没亲过它了,它很难过。
傲娇不下去了,就主动低头。
这对猫咪来说,很不容易。
写好后,她已经失去了再次誊写整理的决心,打算把这最质朴的情感直接送出去,其实就是懒了。
利亚姆在健身,他有严格的身材管理计划,再忙的时候,都不会放弃。
每天健身的时候,一想到乐澄赞叹的目光,他就倍加努力,动力十足。
那身材在一众计算机学子面前,显得有些鹤立鸡群。
莱昂也没有摸他肌肉的权利,只能看他独领风骚。
但不管怎么冷,她都要出去买东西了,打算给利亚姆做蛋糕,总得买点材料。
她在床上打了三个滚,才慢吞吞地走出卧室。
天气冷的时候人就变得有些懒散,乐澄连起床都要夸自己十分钟才能爬起来。
但是因为天气原因改变习惯的显然只有她一个,利亚姆一如往常的勤快。
乐澄慢吞吞地洗漱,慢吞吞地吃饭。
如果换作莱昂在利亚姆面前这样,他一定会觉得自己的朋友已经病入膏肓,会采取一些物理手段帮他提高效率。
然而这是乐澄,他只会坐在对面,看一眼,吃一口,脑袋上顶着三个字:“好可爱!”
吃饭就应该慢一点,非常健康的生活习惯,他很赞成。
“我一会儿要去中超,好远好远。”
乐澄咬着香蕉,郑重其事地宣布:“你在家好好呆着就行,我自己一个人去。”
乐澄还没搬家的时候,利亚姆就拥有了能和她一起逛超市还帮她拎东西的权利,不让他做苦力要让谁做苦力?
他有了和卢米类似失宠的感觉。
虽然猜到她是要准备点什么小惊喜,然而前戏太长有些折磨到他了。
乐澄出门的时候,利亚姆站在门口,幽怨地看着她,如果下一秒乐澄心软,他能立刻穿好衣服一起出门。
有点自己的小心思。
乐澄郎心如铁,踏上了遥远的路。
天气好点了,空气是凉爽的,太阳照在身上却又暖洋洋的,她觉得非常幸福。
要买的东西列好了清单,但是实践起来总是会超出预算。
她又给利亚姆买了一条围裙,他的工作服到秋天也该换一套了。
又买了几个好看的杯子,还给卢米买了一个可爱的小碗,不知道换个容器,小猫咪会不会多喝水呢。
在超市碰到了利亚姆的同学,是个本地的男生,看起来也是高高大大的。
他主动和乐澄打招呼,笑起来很友善。
“利亚姆居然没和你一起来吗?”
同学揶揄地看着他,“平时除了上课,碰到他的时候几乎都是和你一起出来,莱昂都说他见色忘友。”
乐澄微笑,“他就是这样的,很粘人。”其实还想说点什么,但想一想,还是要给利亚姆留点面子,他还要见人的。
虽然他本人比较不要脸。
他拿出手机,向乐澄展示利亚姆前几天的非主流文案,两人一起笑起来。
分别时还拍了一张合照。
其实要按照乐澄以往的作风,她是不太可能和朋友的朋友相谈甚欢的。
像她最开始到这里时,人生地不熟,连和人打招呼的心思都没有。
但现在变了很多,适应了一些,也改变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