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妈妈开心了,揉了揉他的头发,心情愉悦左手儿子,右手程邑,拉着俩人去吃饭。”
被三人遗忘在后面的亨利爸爸耸了耸肩,大步跟上,对管家无奈的说:“谁让我没有小朋友可爱呢。”
用了晚饭,亨利撅着屁股跑到程巷一车上,露出可爱的牙齿灿烂笑:“走吧,小爸。”
托满满的福,他这辈子居然还能有个洋儿子。
在德州生活了近十年,包富贵离世那年,举家搬回国内,包富贵的骨灰放在骨头形状的棺材盒子中,葬在了庄园的水塘边——那是它最爱呆着的地方。
富贵陪伴了他们十几年,早就是家里的一份子,它生前最后几个星期,每顿吃不了多少东西,挪着身体到一楼窗户边晒太阳,不甚清明的眼睛盛满思绪。
往往一晒就是一下午,小狗不会说话,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只要柳逢春在家里,富贵就趴在他脚边,偷偷看他。
只要一低头看它,包富贵就会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四处瞅瞅,当柳逢春做自己的事情,便又能感受到那股视线。
很认真,很认真看着他,像是要将他刻在灵魂深处,程巷一摸着包富贵的脑袋,轻声说,它想回家了。
不是这个小院子,而且远在彼岸的首都,最开始住的那个小别墅,承载着富贵小小的童年。
现在这个别墅落寞了,没人居住闲置下来,柳逢春舍不得把爱凑热闹的富贵独自丢在那边,想来,它更愿意跟爸爸小爸和满满住在庄园里。
······
小少年从车上跳下来,好奇打量着庄园,看到舅爷立刻像小炮弹似的冲出去。
“舅爷,好想你。”
孟续慈祥,接住他,拍了拍满满的肩膀:“好,又长高了,不错。”
满满笑嘻嘻挽着孟续的胳膊:“叔叔还没下班吗,我想他了。”
“你呀,先去玩会儿,我给你叔叔发消息,让他早点下班回来。”
孟续上了年纪也是紧跟时事,智能手机玩的顺溜,都不用小年轻教,掏出手机打字,让小苗儿没事儿别在公司待着了,赶紧回来。
程巷一和柳逢春跟在舅舅后面,说起市中心新建的人工湖,还有满满的上学问题。
离开的时候满满太小,许多事情都变得模糊,重新找学校很简单,想让他适应国内教学方式,很有难度。
晚上,穆洋赶着最后一班飞机落地首都,一家人中午团聚,满满挤着小苗儿,抱着游戏机坐在地毯上打游戏,激动地嗷嗷叫。
次日,程巷一和柳逢春带着儿子去苗凤学家里做客,主要是想借一个苗家的孩子用用,俩人在一个班,暗地里护一下满满,别让满满被排挤。
苗凤学牵着满满的手,看着活泼机灵的小哥儿,心生欢喜,喊来最疼爱的小孙子,介绍给满满认识。
“中中,这是你程邑叔叔,过几天转到你们班,你别让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儿找上他。”
苗钟点头应是,果不其然,周一早上,他就在班里看到背着书包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的人。
“大家好,我是程邑,从别的学校转学过来的,以后咱们共同进步。”
老师带头鼓掌,简单说了几句好好相处之类的话,让他坐在苗钟旁边的空位上,紧接着开始上课。
这所学校是贵族学校,鱼龙混杂,真正有钱有权的能有几个,多数是家长花了大价钱将孩子送进来,希望能让孩子跟同学好好相处,以后那群人可以拉扯孩子一把。
因此,真正阔少身边围着一堆狗腿子,拉帮结派正是中二病的他们爱干的事儿。
新来的同学什么背景不知道,但,苗家最受重视的孙子还是略有耳闻,有不少人都等着阔少的狗腿子欺负新来的,给他个下马威。
白净秀气的脸上愤懑不平却又无可奈何的样子,一定很美。
“程邑,快来坐我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