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臾,她移开目光,挽上江泠的手,笑眯眯说:“哥哥走吧!外面好热……我们快回家。”
“好。”
江泠回头,又看了那摊子一眼。
……
家中的钱已经不剩多少了,只够温饱,叶秋水被宝和香铺赶出,没有地方去,只能去找一些小酒馆帮忙端盘子,只是这样太累,江泠还记得,曾经叶秋水在朱家酒肆干活,脚上长满了水泡,一碰就疼。
隔日,江泠独自出门,一家一家地询问书局可需要有人帮忙抄书。
他没什么别的技能,不比族中其他兄弟会经商,会骑射,除了读书,会写几个字外,一无是处。
二房臭名远扬,且江大爷三番五次抹黑江泠名声,他就算不开口说自己是谁,旁人见到一个面容清秀俊朗的少年拄着拐进店,不用猜也知道是谁。
只因太“出名”。
从前是万众瞩目,现在几乎是人人喊打。
书局都不要他,怕给自家惹腥。
走到哪里都是闭门羹,贪官之子的污名在外,又有一双不健全的腿,在任何地方都寸步难行。
最后还是一家书局的掌柜点头,“可以,正好我们店里缺人手,不过江小官人,你只能在后院抄,要是外面的客人见到你,说不定还误以为我们和二爷以前有什么勾当呢,你说是吧。”
江泠垂着目光,薄唇轻轻抿着,“嗯,我知道。”
掌柜稀奇地看着他,以前江家二房还没有落到如今这个田地时,江二爷是县衙的官老爷,江泠素有才名,差一点点就要去京城读书了。
一年前,江泠也来过这里,掌柜记得这个容貌出众的少年,那时他还是金尊玉贵的江小官人,在下人的陪同下过来买书,气质清冷,隔几日就要来一趟,江家出手阔绰,江泠遇到孤本时会眼睛不眨地买下。
如今一日五文钱,大概还比不上从前案上的一滴墨名贵。
掌柜领他进屋。
江泠走进书局,坐在后院,与正厅由几道帘子隔开,提笔写字,一刻不停,入夜才能歇下,每日回家时,手都僵硬得无法屈伸,酸痛难忍。
一连半旬,江泠早出晚归。
夏末的某一日,叶秋水睡醒后在枕边发现一条新的红发带,绣着金鱼纹。
第42章转机“是给喜欢的小娘子买的吧。”……
家中不会好端端地出现这个,联想起江泠近来的早出晚归,叶秋水拿起那条发带,跑到正在劈柴的江泠面前。
他肩上系着攀膊,束起头发,动作流利,一开始的时候江泠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是个十分清瘦柔弱的小郎君,如今什么活都做得来,他学东西认真,又能细心钻研,光是怎么劈柴,用什么力道,什么角度,木柴的厚度怎么取舍更易燃烧,江泠便动笔计算了好几张纸。
“哥哥,这个是你买的吗?”
叶秋水从屋中跑出来,眼睛明亮。
江泠点了点头。
叶秋水笑起来,爱惜地拿在手中,看了许久,然而,她只是一直看,并没有使用,片刻后,抿了抿唇,低声道:“哥哥,你把这个还回去吧。”
江泠看向她,眸光微顿,“你不喜欢?”
“喜欢,不过要好多钱的。”
她先前去问过商贩,这样一条发带要许多钱,省下来可以买半斗米,能吃很久。
“那便不还。”
江泠面无表情,沉声道:
“喜欢最重要。”
别人有的,他觉得芃芃也该有,而不是只能艳羡,钱可以再赚,他可以每天再多抄两个时辰的书。
叶秋水眼睛亮了亮,渐渐,眼底的顾虑消散,低头再次端详,目光中满是喜爱。
这么久来,江泠已经接受了堆满柴米油盐的生活,虽然这与他曾经畅享的济世经邦截然不同,他唯一懊悔的事,是当初从江家离开时没有思谋周全,不然不会让叶秋水现在为生计发愁,想要什么都犹豫许久。
他觉得自己这个兄长做得很失职。
不过看到她喜欢,江泠的嘴角微微翘起来,他放下柴火,转身去廊下净手,“芃芃,进屋,我给你绑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