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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0(第6页)

“还没有,打完电话回去吃。我这里都挺好的。姐,你和姐夫好吗?甜甜呢?还有阿风,暑假了,他去县里找你了吗?”万云的问题也一个接一个。

“阿风来了一趟,他很喜欢你给他买的电子表,戴着到处炫耀呢。甜甜在旁边睡着,我把她抱来了,可惜你看不见她。她长大啦,都会站着走几步路了,我还教她叫小姨,等她会说话了,再给你打电话。”万雪摸摸睡在孙家宁怀里的女儿,孙恬小朋友脸上是一层夏季热出来的薄汗,提起女儿,她话就多,“你别给甜甜买衣服,小孩儿一天一个样,这个月就穿不下上个月的了。我和你姐夫都还好,别操心我们。你们在广州够不够钱花?”

万云握着话筒,用力到手指尖都泛白了:“够的够的,你也别担心我们,桂老师很照顾我们,周长城的工作也很好,一切都好。”

“那就好,那就好。你呢,上一封信你说在找工作,找到了吗?别怕吃苦,先找个地方上班。”其实万云怎么会怕吃苦受累,一切都是万雪这个当姐姐的忧心,总觉得妹妹还小,怕她被欺负,又怕她不努力,还怕她和妹夫之间有龃龉。

“姐,放心吧,很快就能找到了。”万云的心中略过一阵阴霾,还是用轻松的语调说话,根本不让万雪再细问,立即转话题,“姐,电子表好卖吗?要不要我再给你寄一些?”

“好卖!我卖十二块钱一只,结果两天就清光了!好多人都在问我还有没有货。”说到这个,万雪也来劲了,捂着话筒说,“你再给我寄五十只来,往后每卖出去一只,就给你两块钱。”

万云笑:“好,今天我再去买,要是看到其他好玩的,也给你寄回去。”

“好好好,要是买东西不够钱,一定要和姐说,我给你寄汇单。”万雪终于尝到卖东西的甜头了,“他们听说我妹妹妹夫在广州,个个都想托你买东西。”

万云在这里找到了和老家的一丝联系,一直在笑,和万雪说些无关紧要的日常生活。

姐妹俩儿对着电话那头讲个不停,完全忽视了在旁边的两个丈夫。

直到孙家宁在旁边提醒她:“哎,长城在不在?你也和阿城说两句,关心关心妹夫。”

万雪这才想起来,又和周长城说了几句话:“长城,工作累不累?我明天给你们寄点吃的过去,想吃什么跟姐说,别客气啊。”

“姐,姐夫,我工作挺好的,适应得还不错,你们别担心。”周长城说了和桂老师一样的话,“不用寄东西了,广州什么都有,买吃的很方便。”

“那外面的东西,怎么跟我们老家的比呢?肯定是我们吃惯的好吃…”

电话筒在孙家宁手上也转了一下,但最终还是给到万云和万雪,直到林业局外头有声响,万雪警惕地看了眼门口,孙家宁抱着还在熟睡的甜甜,站起来往外看。

“阿云,你姐夫的同事来上班了,今天就不讲了。”万雪快速说着话,叮嘱两句,“记得给我写信,有紧急的事情就打电话给你姐夫,再找早上的时间过来和你说话。”

“好,知道了,姐,姐夫,你们忙去吧。”万云也不舍,还是把电话挂上了。

七点半的时间,路上已经有不少人了,卖早点的推着车停在路边,有不少人排队买早饭,万云和周长城两人在一阵白色的烟气中,买了三盒肠粉,牵着手往家里走去。

“城哥,今天没给你做午饭,你在厂里食堂吃一顿吧。”平时都是万云做早饭,早上顺手炒两个菜给周长城带去吃的,早上打电话耽误了时间,就没办法了。

“别担心这个,你等会儿回去睡个回笼觉。”虽然周长城也怨过万雪在“有孩子”这件事上欺骗了他,但能听到熟悉的乡音,他也觉得心里舒服,自己是有过去的人,不是一个空心人,也琢磨着哪天给师父师娘他们去个电话,大家互相问候,保持联系。

开门进屋时,桂老师刚好起床下楼洗漱,他睡的时间不多,向来比小两口要早起的,见周长城和万云进屋来,问道:“早晨,一大早的出去了?”

“早上好,桂老师。出去给我姐和姐夫他们打电话了,早上方便些。”周长城把门关上,扬了扬手上的早餐袋子,“我买了肠粉放在餐桌上,您等下记得吃。”

桂春生点点头:“好。”

万云和桂老师打过招呼,顺手拿起扫把,把楼梯、走廊和房间都洒扫一遍,这是她每日的习惯,桂老师最喜欢她这样的勤劳习惯,进书房开了收音机来听早间新闻,早餐也不吃,拎起花洒给自己的花浇水,顺手把菜地里的菜也浇了一遍,看着水池里灵活的鱼儿,丢一把鱼食,嘴里念叨:“房室清,墙壁净。几案洁,笔砚正。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再来两个到处跑的小娃娃就更好了,桂春生喂过鱼,穿着白色背心,双手背在身后,一时看看周长城,一时又看看万云,不过什么都没说,他不是一个唠叨的人。

丹燕嫂都觉得奇怪,他们三个到底是什么组合?哪有这样的亲戚,没有一个是同姓。她明里暗里朝万云打听中间的关系,可万云那张嘴比蚌壳还紧,里头吐不出一个字来,冯丹燕问多几次,也就不再问了,反正只要阿云长长久久在村里住着,她有个人说话就好。

万云给万雪寄了两回电子表,有时候孙家宁万雪夫妇会联合同事,一同买皮鞋、西裤、口红、发夹、小孩儿的衣衫、巧克力、奶粉这些平水县少见的东西,汇款和电报一起发过来,万云就会拉着丹燕嫂出去逛街,日子总算慢慢铺排开来。

但,远远不够,一个月才寄那么一两回东西,其他时间万云可都空闲着呢,她始终想找点其他事情做。

丹燕嫂这人很会找乐子,早上把一天的饭菜做好,送两个孩子去上学,老朱出门去,小妮儿交给婆婆带,剩下的时间就是她的了。现在天气热,日日和万云交好,更是成天拉着她到处去串门,教万云打拖拉机和斗地主,不过万云对赌博这件事向来是厌恶得厉害,十次有十一次,都是叫不动她的。

有一回,万云留丹燕嫂吃饭,做了三个家常小炒,算是她的拿手好菜。

冯丹燕很给面子,赞不绝口,一个小炒牛肉几乎被她吃光了,不住说:“阿云,好吃!你这做得比小饭店的还入味!”大饭馆她没去过,小饭馆还是打过不少牙祭的。

“喜欢吃就多吃点。”万云中午都一个人吃饭,难得能有人陪一陪自己,也很高兴,“我们老家很难才买到牛肉,没想到村口菜场每天都有。城哥也喜欢吃呢。”

“你炒菜这么好吃,干脆跟我去工地卖盒饭好了。”冯丹燕双眼一溜,“也不用做太多,每顿炒个一荤一素,再搭配着米饭,只要油水足,干净一些,肯定有人买。你院子里还有大铁锅,做大锅菜正合适,条件比我那儿还方便。”

冯丹燕的话,让万云的心狠狠跳了一下,看着眼前吃了一半的菜,再看看自己的手,心想,是啊,她怎么就没有想到呢,丹燕嫂能去工地卖面条儿,她为什么不能去卖盒饭?广州不论是大小餐馆,都有卖盒饭的,便宜贵的都有,她不做复杂的,就做些简单的。

这些日子天天鬼打墙似的乱撞,一时想着自己只是这偌大城市里的蝼蚁,一时觉得不能错过这城市里的每一个机会,总是患得患失的,却忘了自己本身最擅长做什么,万云暗想,自己真是笨,怎么来到大城市就露怯了?幸好丹燕嫂提醒。

把环境变化看得过分重要,把自己看得过分渺小,又把机会看得无限多,乱花渐欲迷人眼,其实本质上根本没有改变,她还是那个需要靠自己双手挣生活的万云。

这个念头一旦想通,万云这阵子飘着的心,总算落地了,仿佛这一刻,她开始彻底融入如今的新环境中,对自己要做的事有了明确的打算。

冯丹燕只是随口一提,让她提出更多的一件来,那就没有了,只会说好吃好吃,剩下的,就要靠万云自己去摸索了。

晚上,桂春生和周长城都回家吃饭,有时候过了某个钟点还不见人,那就说明他们不回来了,谁都预测不准今天工作上有什么事,会不会延迟回家,但没什么事,两人都是回来吃饭的,所以万云每次都是等他们到家了才开锅下菜。

桂春生以前一个人住,总是这里那里一顿,没个固定,现在有人操持家庭,家里有人气了,小院儿又布置得舒舒服服的,没什么事,他一下班基本上就回家待着了,这么一段时间下来,已经吃惯了阿云做的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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