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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20(第18页)

在他的声名最辉煌时,世人只闻萧家军,不知是庙堂是谁家天下。

但无论他如何骁勇善战,国运无可挽回。在王朝末年,弱势的君主驾驭不了锋芒毕露的将军,为防天下易主,他战无不胜又如何?比得过皇权吗?

再后来,他依旧没有败过,依旧在马背上,征战天下。

可不知不觉之中,他被冷待、被排挤、被一点点地收走权力,贬谪下去。

他没有反,只是听着那些荒唐可笑的罪名被扣到他的头上,然后平静地交出兵权,出朝堂,出京,然后出塞,在关外做了一名籍籍无名的小兵。

故国猜忌他,却又顾忌他的赫赫功绩,怕杀了他会遭到天下指摘。于是只能将他放逐边城,只教他在关外终老,永世不得归故里。

将军百战身名裂。他一去北渊,再不还乡。

后来,殷无极曾与他在屋檐上痛饮,说启明城难得有那么好的圆月。

他的主君问过他的过去,问他是如何入的魔洲。

萧珩不提,只是哈哈一笑,给他斟上烈酒,堵他的嘴,然后轻描淡写道一声:“不过是个籍籍无名的小兵,日日为二三酒钱发愁罢了。”

“但我遇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很厉害。”殷无极想起自己生于的时代,难得起了些怅然之意,“那时战乱四起,饿殍遍地……若你被启用,平定乱世并非一句虚言。”

“哈哈,不会有人启用我的。”萧珩笑了,“我的过去,就是一个普通到乏善可陈的故事,无聊的很。来魔洲也只是谋个生计,不少污糟事儿,有什么可说的,平白污了你的耳朵。”

他的主君被养的太好,眼睛里还有着未熄灭的光。无论过去多久,他的身上都有一股难以磨灭的孤勇少年气。

让他就这样当个少年吧。

有些事,由当大哥的来扛就行了。

“我还没老呢,还没有到像个怨妇一样,与你叨叨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时候。”萧珩看向远方,深夜的启明城依旧有温柔的明光,也让他琥珀色的瞳孔有了不一样的神采。

“萧重明……”

殷无极想再问,便被将军的手臂揽住脖子,糊弄道:“别问了,当年你我都潦倒,后来你我都流离,今日在此并肩,与明月痛饮,江山尽在眼前,如此便够了。”

他言语间的沧桑萧索,让殷无极短暂地沉默了一些,便不再追问。

酒过三巡,萧珩扬手递给他喝尽的酒缶,好似打趣他似的,笑道:“今日好光景,怎能有酒无乐,无涯君通音律,来一段助助兴?”

“萧重明,你总唤我主君,却又没半分正形,惯的你。”殷无极虽然这么说,但也没觉得如何,反倒笑了,“……罢了,那便来一段《击鼓》。”

北渊无雅乐。殷无极就算斫琴制笛,也无人相和。唯有这酒缶,与知交对饮半酣,兴致来时,可以即兴叩之,也算是一段秦风小调。

于是他吟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

萧珩将肘部搁在膝上,微微倾身,去看他黑袍赤瞳的主君唱秦风的样子,大笑道,“我喜欢这个调子,有我故乡的味道。”

他饱读兵书,也不是不通典籍,但是更多的精力总在钻研武道。风雅虽然会拽几句,但他乱用一气,情感抒发了,就是语义差了十万八千里。

所以,出自圣人门下的殷无极与他咬文嚼字,阴阳怪气他,他有时听不懂,甚至还虚心请教几句,才能回过味来恼一句:“你骂我呢?”

“这首《击鼓》,来自《诗经·邶风》,讲的是士卒征战,去国怀乡,却不得归家。”殷无极击缶而歌时,颇有几分曾经的圣人弟子无涯君温文尔雅的模样,一身宽松的玄色儒袍,披散墨发,神情放松而惬意。

“后面几句,讲的是同袍战友同生共死的情谊,我尤其喜欢。今日,便唱与你听。”

古老的战歌仿佛成为耳畔的东流水,声音已经模糊不清。

当刀贯穿萧珩左腹时,将军的枪也刺穿了敌人的胸膛,离击破魔心只差短短一寸。但就在那决定生死的一瞬间,风不度单手握住了枪尖,凭着被萧珩毁掉一只手的代价,止住了萧珩近乎神鬼的一刺。

再退开时,风不度半身染血,宛如恶鬼;萧珩银甲破碎,魔气近乎枯竭,皆是重伤。

“萧珩!”刀客没想到他被消耗了这么久,依旧还有刺破护体魔气,重伤自己的能力,神色一时狰狞,“吾要用你的血祭我的刀!”

北渊洲修魔炼体,多追逐极致的武道。顶尖之战中,各自都有瞬间杀死对方的能力,只要一个微小的失误,就足以葬送自己。

萧珩的耳畔似乎又有战鼓声了,嗡鸣着作响。

哪怕他不去看,不去听,但他依旧能够感受到生命的流逝。

他的将帅之道,选择背负士兵的一切。生命、荣光、意志……战友同袍用尸骨为他铺路,送他上山,他甚至不能回头再看一眼,只怕自己会分心,死在这生死一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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