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流程走完,徐林请求播放上次因为临时提交而没有播放的视频证据。
视频是长春超市的监控录像,正好是路平买刀的内容,从监控视频里,只听到梁长春报了刀的价钱,路平付账离开,一句话没说。
顾思周从田复燃那里了解到,这个视频,是徐林刚接手路平的案子,二审没有开庭前派郑扬乔装后去买的。当时郑扬装成手机从超市门口掉落的人,想要借用超市监控视频看看是谁拿走手机,他出了500块钱买视频,梁长春根本没有多想,把视频都找出来,让他自己看,郑扬便把这些视频拷过来。
当时梁长春还没有说亲耳听到路平杀人的话,徐林只是发现证据清单没视频,想要获得这个证据而已。二审她没有机会播放,就算播放,同一个法官审理,也不会达到预期效果,而现在,网络直播庭审是最好的时机。
视频播放完,徐林说,“审判长,刚刚的证据足以证明对方证人在做伪证,我*的当事人从来没有说过买刀杀死丈夫的话,所以,她买刀主观恶意根本不存在。”
江海阔:“梁长春的证词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
徐林:“根据法医尸检报告,受害人身上没有一处刀伤,是失足坠楼而亡。我的当事人长期承受受害人家庭暴力,在挣扎反抗中不小心把他推向阳台,谁知道阳台杆已经松动,受害人因此坠楼而亡。这此过程中,我的当事人处于不法侵害中,且如果不及时挣脱会有被掐死风险,只是用力推了被害人一下,并没有持续对被害人造成伤害。这三个要素,完全符合正当防卫基本条件,所以,我向法庭申请当事人无罪主张。”
程克礼:“虽然被告不存在主观恶意,但是她也存在过失致人死亡,如果她不推开受害者,受害者也不会从阳台掉下去摔死。”
徐林:“公诉人的意思是,我的当事人就应该乖乖的在那里等着被受害者掐死吗?这样一来,我们才真正审理一场故意杀人案?为什么家暴中的抵抗,不能算作正当防卫。程检察长,我问你,什么叫过失致人死亡?如果我的当事人是焊栏杆的工人,她的偷工减料导致栏杆不牢靠,受害者因此掉下去摔死,这叫过失致人死亡,而现在的情况是,我的当事人是合理反抗。”
庭审从上午九点,持续到中午十二点。
中午休庭一小时,下午继续。
江海阔中午吃完饭,在自己办公室休息,朱友尚和办公室主任敲门进来。
江海阔站起来问,“领导,找我有事?”
办公室主任拿着已经写好的判决书说,“这是我们上午研究出来的最新判决结果,有期徒刑十年。”他看了看朱友尚说,“这已经是我们最大的仁慈了。”
江海阔接过判决书,上面有判决结果和她作为审判长的名字,“好,我知道了。”
办公室主任和朱友尚互视一眼,满意离开。
下午开庭,控辩双方做最后陈词。
徐林站起来,走出自己的辩护席,面对着审判长江海阔深深鞠了一躬,“审判长,请允许我面对着镜头说最后的陈词。”
江海阔点头,“可以。”
徐林面向直播摄像头,举起一沓资料。
“大家好,我是本案的辩护律师徐林。
我手上的是我的当事人这么多年被家暴后的就诊记录,最严重的时候,她被打得鼻梁骨凹陷,肋骨断裂,小腿骨折。这里每一页,都是血淋淋的被伤害证据,证明我的当事人承受了非人的折磨和暴力,这里最严重的已经构成二级伤残。
可是被害人任明呢,他没有一次因为故意伤人罪而被检方起诉,没有因此进过一次看守所!
为什么?
我想问问大家,为什么被害人没有受到任何的惩罚?
是法律在纵容着他吗?
不,《刑法》第234条明确写着故意伤害罪具体判定标准,可是他为什么没有被定罪?
一次也没有!
是这个社会的情理在纵容他!
是《婚姻法》保护了他!
婚姻,成了男人伤害女人的法外之地!
我想问问观看这次直播的普通民警,你们有多少次收到家暴的报案,是和稀泥,是劝和,而不是将施暴者交给检方,提起刑事诉讼!
我也想问问观看这场直播的受害女性,你们有多少次选择了原谅,选择了忍气吞声,选择了和解,然后把自己一次次陷入更深的深渊!
女性,尤其是婚姻中的女性,不应该是这个社会暴力的承载者。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会因为婚姻而变成附庸品,我们都有权利对伤害自己的人说不。
所以,各位女性同胞们,我希望你们可以勇敢反抗,而不是默默忍受。”
徐林说到这里眼眶已经红了,她转过身,直视着沈海阔,“我再一次向审判长提出自己的辩护观点,路平是无罪的,她所有反应都符合正当防卫,请求法院给她公正的审判,更给那些受到家暴,不见天日的女性敢于反抗的力量和勇气。”
徐林说完这段话,不知道是谁先鼓掌,随后响起零星的掌声,掌声像是瘟疫,突然间蔓延,最后变成雷鸣般的掌声。
很多记者,尤其是女记者,眼里都有泪光闪烁。
沈海阔静静地听着一浪又一浪的鼓掌声,并没有急于敲响法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