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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2页)

你说毛笔字写的奇丑无比能怪自己嘛!明徽看着蒋儒见了鬼的模样,心里觉得倍憋屈,比当初蓝氏让他跪大厅还郁闷!话说现代圆珠笔的战场上,连钢笔都少有,谁有那闲空去练毛笔字呢,能横平竖直已经算不错了。

可惜这是吹毛求疵,要求字如其人,一撇一捺皆为根骨的封建君主专制王朝。一个就算人学问在高,在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无所不通。但他如果字写的很丑,那么他的名声在外一定稀烂。

他妈的,这该死的古代!

蒋儒甚至连他最爱的胡子都懒的继续捋下去,而是用一种极度复杂又不理解的神色深深的注视明徽,像是惋惜,又像是哀叹。

那模样活似明徽这一生都终于一手的烂字,无可救药。

“先生,其实我可以很努力的去练习的……”明徽被看的毛骨悚然,特别惶恐且无措。其实他应该是绝望而痛苦的,因为在另一侧还在描红册子的明钧弟弟抬头看了眼他写的字,竟噗呲一声笑的眼睛眯成缝,顺便露出他因为换牙期而秃秃的牙龈。

妈的,这也太屈辱的。明徽只觉两颊发烫,再去看蒋先生时,对方已经恢复了冷静自持的态度,像哆啦A梦一样从他的箱子里翻出本《太上老君常清静经》扔在桌子上。

“你虽学的刻苦,字……却写的太过潦草。科举之道最终文章还是要落实在纸面上。以后你每天除了比常人更努力些,尽快让字体也端正些才对。要不你文章写的在出彩,审卷大人也会认为你为人敷衍,不堪大任!”

那天的课程终于在蒋儒对他再一次的嘱咐中结束,明徽耷拉着脑袋,第一次如此丧失自信心,被大门外接他们回虞府的小厮搀扶着,一路悲哀的吹着冷面。

不过正所谓做人如小强,要拥有一颗永远打不死,除不尽的决心。

明徽饭饱睡足,夜里反复回忆他从前的磨难和挫折。第二天鸡还未打鸣,他于黑暗中猛然睁开双眼,默不作声的坐在门口的石阶处。

直到天开始蒙蒙亮,远处的太阳从西边出来,露出灿黄色暖阳阳的光亮,明徽方才起身,对着要给他送洗脸温水的鹿蕴道,“去跟夫人说一声,帮我准备一套文房四宝,我要开始练字!”

真想做什么事,什么时候都不会晚的。人姜太公六十多岁才大器晚成,成就千古功绩。他明徽十六岁开始练字有什么值得悲伤到仰头落泪的。

约摸是又被打了一针鸡血,等明徽回过头来去想严光龄时,已经过了小半个月。

这天路过那颗快掉秃了银杏树时,他突然想起对方扔给自己那张纸条上劲直方正的字体,激动的一拍手,这不现成的老师,不找白不找!

明徽缓慢勾起双唇,眼放金光。话说这世上永远只有他不愿意去勾搭的人,还没有勾搭不到手的人。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但他非常自信,这个男人,很好搞定!

就这么想着,明徽转身望向上一次自己爬过的墙头。内心一阵阴谋鬼计后,他蹑手蹑脚的再一次搬起那块垫脚的大石,费劲的把自己还算轻巧的身体挤到最上方。

果不其然,那人还是规矩且沉默的练字。秋天终于结束,在冬至马上来临的下午。明徽穿着厚棉锦衣,用力扒在黑瓦白墙的边缘上挥手,道,“那日天色过晚,我没记住后门是哪个胡同。先生这次能不能再接我一下!”

作者有话说:

我寻思我这小白文笔也写的不复杂啊!!都给我认真看文啊喂!!

第47章番外: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

我是个庶出。

但至少在最初的那十年里,在母亲极受宠爱的那十年里,我从来不曾受过苛待。大约因为早慧,父亲对我期望过高,连嫡出的大哥也疏于管教,只盯着我的学问,偶尔还会亲自过来教我写字。

父亲最爱柳公权的小楷,说写在宣纸上就像百花丛中盛开的耀眼小花,又似天幕之中闪闪烁烁的繁星。其中格调古、雅、幽、静无一让他痴迷。

我还记得五岁那年刚启蒙,母亲一早梳妆打扮,作在铜镜前描着细而朦胧的眉毛。

她穿着一身姜黄色的绣芙蓉花褙子,内里配着素青色婉约的竖领中衣,下面是一条翠绿色的百褶长裙。云鬓蓬松,妩媚风流,端的是一副绝色倩丽佳人。

父亲从院外走来,径直走向母亲的妆台,两人耳鬓厮磨,说笑着的时候,眉眼间都是化不开的恩爱。

那时我只觉得温馨,却根本不晓得母亲作为一个妾室,是没有资格和父亲有恩爱一说。恩与爱,相濡与沫,那是正室嫡妻才能有的权利。

那日父亲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的描着红。他夸我天资卓越,比大哥强上许多。母亲轻轻推搡着,又不许父亲夸过了头……

这般幸福的日子,也不过停在十岁那年。严府新进了个春姨娘,姿色倾城,眉目如画般秀丽,年轻朝气的鹅蛋脸和那身月粉色的石榴长裙再也不是的母亲能比。

“光龄,母亲以后能依仗的,不过只有你了。”

望着母亲憔悴不堪的容貌,大滴大滴的泪水落在手背上,我问母亲,父亲真的不会像从前那般疼爱我们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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