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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4章 阿里奥伯特对菲斯克(第1页)

起初,当两名猎人逃出森林,向见到的所有同伴声称发现了敌人,大家纷纷扣扣耳朵,都觉得是受惊的同伴将野猪群看做了敌军。的确,皮糙肉厚的野猪并非普通箭矢可以射死,使用钢臂十字弓射击诸如眼睛、面门处,打得准才能一击必杀。猎杀野猪需要胆量,狩猎队伍需要成群行动,再广泛使用长矛将猪戳死。撤回来的战士都是第七旗队的臭小子,两人使劲挥舞双手言之凿凿看到了骑兵,大部分人还是觉得小子就是遇到了一群难对付的野兽。既然他们是阿斯卡德的兵,也许“双剑”阿里克的大儿子可以亲手干掉那些野兽,派人跑出森林摇人儿,岂不是显得自己不够强力。倒是也有人觉得男孩并非完全胡说,奈何问及所谓敌军的情况,男孩又答得支支吾吾。难不成阿斯卡德和他的伙计们还能没传说中弗雷神的发光大野猪攻击?怎么可能,这里又不是北欧。到底哪小子也是带兵杀进亚琛的年轻骁将,连野兽都不能干掉,有违自己的高贵身份。于是,聚集在凡尔赛小平原最西部的罗斯军队,他们继续在平坦荒地放牧战马,继续在旁边的皇家狩猎小屋处理捕获的大大小小猎物。矗立的木杆捆绑绳索,经过粗糙鞣制的豹皮摊开挂起来。那棕黄中嵌着无数黑斑的毛皮是北欧不存在的,每一张豹皮都被做了标记,它往往是整个三十人队的共同财产,大伙儿希望回到老家伙将之卖掉,赚到的钱财大家平分。曾经非常珍贵的鹿皮如今已经极为廉价,雪貂皮、森林猫皮、幼年海豹皮依旧是昂贵的,它们无出其右都是单色毛皮,唯独花豹皮与众不同。罗斯军的很多战士恢复猎人本分,看着很多同伴掠夺皮革有望发财,那些原本专职做马车、雪橇的养鹿人,他们得到留里克的授权后,也高高兴兴加入狩猎大军中,由于这几百号兄弟极为专业,他们的收益不容小觑。不过,罗斯精锐骑兵们才懒得搀和这些事情。固然罗斯在部落时代就是狩猎、制作皮革起家的,做了职业骑兵的精英战士靠着大王发的军饷、以及战场丰厚缴获,大家已经过上了非常优渥的生活,还要盯着皮革贸易显得自己太蠢了。公平的说,那些公开晾晒的豹皮真是显眼,骑兵们都想弄到一张,充作自己的披肩或是护腰,不说这东西有多少防寒性或防御性,仅仅穿戴在身所带来的美观性就是美妙无比。有兄弟决定早点出手豹皮,有的骑兵就愿意拿出大笔钱财就地购买。于是所有的骑兵队长攀比性的买了一张或多张豹皮,各百夫长有样学样也斥资买皮。明明刚刚完成鞣制,毛皮上还有很浓的草木灰气息,他们硬是将之披在身上,亦或是充当马鞍的衬里。留里克默许部下这么干,而且菲斯克也非常够意思地将自己购得的一张豹皮,连带着已经抽过脑髓的豹头一并进贡给大王。留里克毫不犹豫收取了赠礼,他暂且将整张豹皮悬挂在自己温泉宫中的寝室内,坐下来昂起头静静欣赏它。“都在搜罗豹皮?也好,你们要是全员变成虎豹骑就好了。真正的虎豹骑是人马具装,虎皮、豹皮是装饰。波兰翼骑兵只有在节日庆典才插上天使翅膀,战场上所有骑兵都有豹皮披肩。两千骑兵,两千只豹子,巴黎附近的森林有这么多花豹吗?”只有神知道巴黎周围的森林里有多少豹子,留里克无需环境保护,就算本地的大型兽类全部灭绝,与罗斯也毫无关系。这天的菲斯克高高兴兴与他的部下们自由放牧战马,劳苦功高的突厥马再一次证明了它们强悍的耐力。此战罗斯军在城内缴获约莫一百五十匹安然无恙的战马,它们是有主人的,聪明的马儿也都认主,要让缴获马匹认新主需要一些时间磨合,当下正是磨合的窗口期。对于最桀骜不驯的战马,还需要勇士再征服。现在有一匹黑马或是太顾念旧主或是野性难驯,一连好几个战士骑上去都被它甩在草地上,惹得围观的战士们哈哈大笑。到最后还是有一名强壮战士,他别出心裁地要和战马比摔跤,结果使用绞技硬是抱着马头将之侧着身子按在草地,于是彪悍蛮马被征服。一大群骑兵战士忙着围观“征服大马”的好戏,大家根本不关注有两个男孩冲出森林。无可奈何之下,男孩只要向着骑兵聚集的地方猛冲,两人顺利在人群中看到了那颗标志性的大光头,这便硬着头皮冲了进去。此刻,看训马好戏的菲斯克高兴得像是个十岁孩子,大伙儿也难得看到自己的老大笑得如此癫狂。他本来懒得搭理两个男孩,直到两人实在憋不住突然合力抱住菲斯克的左右腿。“小子,你们这是干什么?”菲斯克并没有被激怒。“菲斯克大人,其他人都不相信我们。”男孩以诺斯语答道。“对。是阿斯卡德派我们来的,我们在森林中看到了敌人。”,!“敌人?”菲斯克终于收起了笑脸,再细问下来,也不随便就听信了。再看男孩真挚的眼神,丝毫不像是扯谎意思,索性随便召集一些亲信,他任凭更多骑兵继续看征服马匹的好戏,自己组织约莫五十骑,带上弓矢他自己又披上自己斥巨资购买的豹皮,打算进入森林中的那条冷清的道路看一看。不过,菲斯克很快就不必犹豫了。突然间远方传来低沉的号角声,罗斯的牛角号声音不响,胜在内涵低频震动,穿透力非常惊人。“可恶,还真让那两个小子说对了。”刚刚集结精锐部下的菲斯克又看一眼随行上马的那两个小子,他不得不再问一句:“你们说的估计是真的。那些骑兵真的是人人有锁子甲?”男孩异口同声没有丝毫的犹豫。菲斯克脑仁一转,坐在马鞍上的他狠狠跺一下马镫,惊得坐骑也一哆嗦。“一个月来我们一直在打仗,我都忘了还有那个叫查理的蠢货。说不定是那个家伙看到我们仗打完了,就高高兴兴来接收巴黎?”菲斯克仍不能断言,想不到最先发现“敌情”的居然是第七旗队的狩猎男孩,并非大王亲自布置的哨兵。且慢,菲斯克不禁多想一番,也许大王许可各旗队出人去附近森林搜刮野兽,本就是一种主动防御措施,这样战士追逐猎物会跑得很远,也能更早地发现埋伏的敌情。情况有变,他立刻命令自己的第一骑兵队立即停止娱乐。已经没时间穿甲衣,大家索性迅速安好马鞍,套上罗斯军的布袍,戴好头盔插上羽毛,带上弓矢迅速集结在旗队长面前。菲斯克下令本队兵马吹响号角,其余骑兵队立刻响应,当号角声化作悠远的轰隆,凡是待在凡尔赛小平原西部地带的军队全都行动起来,他们没有人看到敌军真容,然而所有的号角声节凑非常固定,意义就是“敌袭”。最初的号角声越来越近,很快一群身披粗布的猎人钻出森林。他们长期的体能训练在逃跑时发挥神威,阿斯卡德自责确实有些慌不择路,然而兄弟们确实不穿甲衣,紧靠着手里的轻武器与敌军的重骑兵战斗就是自寻死路。当他们一伙儿看到平原地带己方的骑兵居然开始集结了,菲斯克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不过他并没有高兴太早,一群披甲的重骑兵突然从森林中杀了出来……菲斯克眯着眼看不清对方端倪,倒是注意到那群家伙正在阳光下剧烈反光。绝大多数时候先发制人总没错,他高举手里的反曲弓,怒吼一声:“骑兵队,出击!”于是,已经集结完毕的多达六百余名骑兵浩浩荡荡冲向森林,他们虽然仅有少数人穿上了板甲衣,弓矢在手就是什么也不怕。他们的布袍整齐划一,头盔的大羽毛随风摇曳,各旗队的队旗是各部标致,也是他们的进军方向。就这样,大吃一惊的阿里奥伯特见到了熟悉又陌生的一幕,他已经愣在当场,立即命令部下:“所有人收剑,骑矛插在地上,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可出战。”阿里奥伯特这边一厢情愿,菲斯克这边可是真的抱有杀心。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看到敌军列阵当场迟迟不做任何举措,眼看着兄弟们就可以对空抛射先干他们一轮箭雨,菲斯克理智占了上风,突然下令全军悬崖勒马。骑兵队因惯性又向前突进了一番,得令后他们陆续归队。此刻,更多的步兵停下手中活计,端着圆盾就像这边集结。看到西边出现情况,一批刚刚带着猎物回来的战士,也都暂且放下猎物,扛着猎矛就义无反顾冲向“战场”。两支骑兵队的距离已经非常接近,菲斯克确定对方无恶意,他摘下头盔,露出阳光之下那锃光瓦亮的大光头。究竟哪个蠢货会给自己剃光头?阿里奥伯特的认知里,就属那个交菲斯克的罗斯人会这么干,且在罗斯军中也是独一无二。已经不需要怀疑了,那是友军!阿里奥伯特也摘下头盔,张口大喊:“哟!那不是菲斯克兄弟吗?我是阿里奥博特!男爵阿里奥伯特。”“果然是你?”菲斯克已经悟出一切,他抬起头礼节性的反问:“我乃罗斯第一骑兵队队长菲斯克。朋友,查理王已经到了吗?”说到这里,菲斯克索性驱使战马走上前,阔别一个多月的两位将领就在凡尔赛平原相遇了。阿里奥伯特急于弄清楚巴黎地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他草草扫视一番,注意到很远处的塞纳河上停泊一些独特的大船,巴黎城主城杵在河中岛,看起来城市好像已经被攻破。菲斯克不吝宣称罗斯军取得完胜,他对查理大王缺席围攻一事耿耿于怀,或者说整个罗斯军对此事都很不满。他不给前者获悉真相后震惊的时间,当即反问:“查理是否已经到了?”“是……是到了。而且你们的人,攻击了我们。”“我们的人?”菲斯克一下又明白过来,他刚刚才与撤回来的阿斯卡德打了个照面,已经弄清了基本事实,只是“先发制人”一事他可不觉得有什么错的。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明面上,菲斯克还是要装糊涂:“真是我们的人?要是我的人,就会堂堂正正攻击,而不是偷袭射箭。你可不要侮辱我们罗斯人的卑鄙小人,有谁偷袭你们吗?”这话分明是明知故问,心里憋着一股气的阿里奥伯特只好脸上满含笑意:“也许是误会,我们是被一群森林匪徒袭击了。请注意!”他还是忍不住,故意咬牙切齿地说:“是一群可耻的农夫,他们逃到森林里做了匪徒。匪徒竟敢袭击君主的军队,他们全都该杀。看来……伟大的罗斯军队应该收拾了这群匪徒。”话里有讽刺,菲斯克一笑了事懒得斗嘴,反正阿斯卡德做事速来鲁莽,今日的偷袭也算给罗斯军做了很好的警报,小子偷袭的也是战马,除非倒毙的马匹将人活活压死,否则应该不会有什么损失。菲斯克耸耸肩,攥着缰绳绕着阿里奥伯特走上一圈,不禁打量这位可算为战友的老战士。“真不知道你们一个多月干什么去了,巴黎之战已经结束,你们本该参战,怎么战争结束了才来?”定在当场的阿里奥伯特本无言以对,因为他当初就讨厌查理的一意孤行,面对罗斯人的质问自己怎么回答都不是。本来图尔伯爵对战争的态度转为消极,沙特尔和勒芒就杵在当地,已经没有第二人去争抢,查理何必气冲冲转道而去?固然占领地盘很重要,难道就比攻占法兰克最早首都巴黎、早早获得法理大权更重要的么?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是罗斯人捷足先登。“是啊。”他好好想了想,勾下头苦笑道:“那可是巴黎。我的君主一位你们定要围攻好几个月,才能把巴黎城耗得食物耗尽被迫投降。你说的是真的?一天之内战役就结束了?”“事实就是如此。查理实在太慢了,他明明与我的国王签署条约,我们应该联合攻城他却不来。怎么?现在城市攻破了,他要来索要战利品吗?”阿里奥伯特无言以对,想到自己的身份与对方的身份,彼此赖在这里费口舌毫无意义。他也不好说自己的查理大王在森林里被吓得像是个三岁小孩,查理王要必须表现出真正法兰克国王的威严,过去被囚禁、颠沛流离所形成的应激反应都该消除掉,必须成为真正的王者。“这样吧。我的王的确在森林,身后还有两万人的大军!”他故意说多了兵力。“哦?我是否可以理解,查理觉得我们罗斯人攻城费力,觉得只要兵力足够充分就能攻占巴黎?所以没有第一时间进军,而是到各地招兵买马了?”面对一个体面的机会,阿里奥伯特立刻借坡下驴:“的确如此。只是我真的难以想象,强大的罗斯王竟然迅速完成攻城。还有,朋友,你披在身上的豹皮……很好看。”“当然好看,我发现巴黎的森林到处是没见过的野兽鸟类。怎么,是打算和我闲聊?”“我想不必了。军队还要走出森林,也许,查理大王的军队应当在这里驻扎。凡尔赛平原,本来就是法兰克国王的私人领地,理论上……”“是在暗示我们不可以狩猎,不可以放牧?”菲斯克眯起眼睛故意反问道。“我的君主许可你们这么做。既然查理王已经到了,还请你们让开区域,给我们留下一片驻扎地。”菲斯克摇摇头:“我没有擅自做主的资格,我必须通知我的国王。”“对,我也必须通知我的君主。”双方一拍即合,阿里奥伯特折返回森林,告诉那个藏在一批重步兵人墙后的查理曼一切无忧。菲斯克则快马加鞭冲向约莫八公里外的温泉宫,告知自己的国王,神游一个多月的查理王成了伊芙琳森林中最高级的野兽。:()留里克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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