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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年代 糙汉首长夜夜哄14(第1页)

夏熙之就进个城,来回坐车加上走路也浪费了快一天的时间了,身体疲倦极了。一回到家就迅速进入空间舒舒服服的泡了个澡,顺便喝了杯奶茶,洗漱完毕后换上这年代流行的碎花小白裙和黑色小皮鞋。披散这一头乌黑的长发,搬个小凳子和小桌子,坐在院子里,一边晾头发,一边写小说。认真写文章的她,美丽恬静的如一幅画。路过的男知青祝峰看呆了,偷偷在不远处一直盯着看,目不转睛这一幕被在院子里晾衣服的周小蕊看到了,脸色顿时不悦,眼神里充斥满了嫉妒。撇撇嘴,怎么什么男人都喜欢夏熙之,不就是她长得好看么,男人都这么肤浅!周小蕊目光落在祝峰身上,军绿裤子配白衬衫,一看就知道是下乡的知青。但看那衣服洗的也有点发白了,应该不是很有钱的家庭,她又扬起下巴,嫌弃了起来。那猥琐的样子,一看就没见过多少世面,估计家境好不到哪里去。忽然想到什么,周小蕊一个点子蹦到脑子里,眼睛叮的亮了。放下衣服,走到祝峰身后,笑着道,“你喜欢她?”祝峰吓了一跳,回头后摇头,“没有没有!”,说着就要跑。周小蕊拦住他,“别走,我可以帮你得到她,我最了解她,我俩从小一块长大的。”祝峰一脸警惕,“你,你要干嘛,你什么意思”周小蕊在祝峰悄悄说了几句话,祝峰眼睛放光,俩人压低声音交谈几句后,祝峰悄悄离开了。周小蕊眼睛满满的算计。这两日,看到夏熙之不用上工,被那个叫陆骁的泥腿子宠的那么舒服,她就嫉妒的很。气死,她为什么总是那么幸运!而且一想到因为夏熙之的举报,她被迫下乡,她就恨得牙痒痒,她绝对不能让她那么舒服!——联众晚报。今天是周五,报社要打扫卫生。姜永平时也是自己打扫的,但今天要回家接孩子,问谁能帮忙打扫,孟玲玲主动站了出来。“多谢孟同志,非常感谢!”孟玲玲笑着道,“主任不要客气,顺手的事。”姜永点了点头,这姑娘不错,暗暗记了下来。打扫卫生的时候,几张小说稿子引起孟玲玲的注意,拿起来看发现是最近出版的夏熙之的小说。一开始没当回事,放下后忽然脑海中闪过什么。不对!夏熙之的字她看过,因为她的卧室里有她以前的课本。那字写的很秀气,但这稿子的字却是刚劲有力的字体,差别太大了这不可能一个人写的!孟玲玲眼睛划过精光,原来是她偷别人的!孟玲玲左右观察后,趁着无人注意,把稿件偷偷塞到袖子里。回到家,刚坐下吃饭,孟玲玲就似乎很难开口的样子,“爸,妈,有件事我不知道该说不该说”胡秀丽顿了顿,“玲玲?你是不是受人欺负了?”孟兴靖也放下筷子,看向孟玲玲。孟玲玲摇头,“不是,是关于熙之的。”胡秀丽蹙眉,“她又怎么了?你直接说,不用给她留面子!”孟玲玲把稿件和她的怀疑都说了。“爸,妈,你们去劝劝姐姐吧,别让她这么一错再错了。偷别人稿子这种事早晚会被人揪出来,到时候我就怕连你们俩都跟着她一块丢人。毕竟,她是你们养大的。咱们明天去让她立马承认错误,迷途知返吧,发表个声明说她知道错了,相信大家看在她认错的份上能原谅她的。”孟兴靖一听说会丢他的人,脸色瞬间不好了。这要是传到医院那边,他的老脸往哪搁,虽然不是亲生的,但说到底也是他养的。一拍桌子,“明天就去李子村,必须让她发文道歉。”胡秀丽嘟囔,“果然不是亲生的,品性就是不行。还是咱们亲生的好。”“对了,爸妈,还有件事,哥哥跟我说夏熙之在那边嫁人了。嫁的是我们隔壁那个蹲过班房的坏人。唉,她是不是不想上工?所以就这么草率的嫁人。也太儿戏了”孟玲玲一脸惋惜。胡秀丽和孟兴靖脸色顿时变得更差原本念在这么多年的情分,孟兴靖不想做的太绝,毕竟也是有感情在的,但夏熙之太不争气,太让他失望了。孟兴靖脸色冷的可怕,“她户口还在咱们家吧?”胡秀丽点头,“是。”孟兴靖冷冷道,“明天她若还不悔改,给她迁农村去吧。”这话一出,孟玲玲眼睛亮了一瞬,这一迁,可就再也没机会做京市的人了,从此她就是个农村妇女她以后再也别想翻身!京郊军区大院。宁宇开着车从里面出来,看到路旁的林枫,停下车。“你这是也请假出来了?”,!林枫迅速打开车门上了副驾驶,“家里有点事,请了两天假。”“是你家给你安排相亲吧?没相中?”,宁宇一脚油门。林枫叹了口气,“对啊,烦死了,都俗气的很,不:()快穿生子,反派更宠谁还要男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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