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桎之笑了。
他大概什么都没想,真的就是低下头顺从地亲了亲池煜。
池煜被凉的往后缩了缩,好像醒了一点,舔了舔嘴唇,半睡半醒地告别:“拜拜。”
不是再见,也不是早安。居然是拜拜。
沈桎之直起身来,觉得池煜真是可爱得过份,但还是配合地同他讲了拜拜,然后才出门。
全世界大概没有任何人像他们这样,那么那么久不见面也不联系,重逢没几天就这样阴差阳错搞起来,什么都不讲清楚就能顺理成章讨要早安吻。谈恋爱需要约会告白,约人上个床都要体检报告,他们这样三番四次地亲来亲去,却还是以老朋友关系,听起来简直荒谬。
可是如果对方是池煜,那么沈桎之确实就只好束手就擒。
他睡前已经坦白自己的态度,沈桎之有理由相信自己会等来正式讲清楚的一天。
如果现在不是过家家,那就当作心知肚明的恋爱好了。
飞回公司的万米高空上,沈桎之这样胡思乱想着。
老房子着火,不过如此。
池煜醒来已经中午了。
他打开手机,发现沈桎之居然发了微信给自己。
“记得吃饭。”
很短的四个字。
池煜觉得新奇,一边刷牙一边往上翻,发现自己在被收手机拉去喝茶的那段时间沈桎之还真给自己发过微信,问什么时候去拿落下的外套。也只有一句话。
池煜记起来之前看到沈桎之的朋友圈,叼着牙刷打字:“你朋友圈那个小黄狗是旺财替身吗?看着很像。”
沈桎之一定没有认真工作,居然几乎秒回。
“不是。”又很言简意赅。
池煜哗啦啦吐完嘴里的泡沫漱口,手里飞快地打字:“你这样好冷冰冰,你真是老板做多了,聊天都好像办公。”
漱完口终于可以发语音,池煜把手机拎起来放在嘴巴旁边:“可是他们长得很像,但你要说这是旺财的话我又不太信。那么多年了。”
或许是不想让文字又被池煜诟病冷漠,沈桎之干脆也发了语音过来:“是旺财的女儿。所以长得很像。”
过了几秒又发来一句:“我当初后来收养了旺财。”
池煜反复点开这句语音听了好几次,心里百感交集,什么都说不出口。
最后过了十来分钟,池煜点完外卖了才切回聊天界面,问:“那她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