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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误入巨鸟族领地(第1页)

由于野猪体型巨大,他们一共十个人,五人一组分别拉着野猪往前走。“二宝,你去那边拖吧!”二宝的身体比较瘦弱,长宇便叫他去了另一组帮忙。大半天的时间,他们才跟纳桑的大部队汇合。“哎呀,累死我了!”阿虎满头是汗,直接一屁股就坐在了野猪的肚子上面。突然增加的重量使野猪伤口的血液喷涌而出。“酋长大人,所有未断气的野猪已经全部宰杀,小猪仔也都抓住拴到了一起。”“嗯,把这些宰杀的野猪全都放在牛背上,待会让野牛驮回部落。”“是,酋长大人!”纳桑指挥弟兄们将所有的成年野猪都放在了牛背上面,然后又用藤条进行了简单的捆绑,保证在运输的过程中不会掉落。其他人则是人手一只野猪崽子,被抓着后腿的小猪“几哇”乱叫,任凭它再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哈哈哈……”一阵欢声笑语过后,长宇便带着狩猎队开始返程。想起之前的竹笋腊肉非常成功,长宇一路上盘算着回去做顿竹笋炒肉片试试,比起腊肉,新鲜的猪肉味道只会更好,何况这还是野猪肉呢。回到部落,不出意外的又在部落里面引起了一阵骚动。四只野牛的背上全是一只只的野猪尸体,而且每个人的手里还拎着一只小猪崽。“虎子,看来今天让你跟着酋长大人是对的!”阿豹的话让阿虎一阵得意,不过在看到长宇的眼神之后迅速收了回去。今天差点就因为他的猴急酿成了大错。“酋长大人,这些野猪要怎么处理?”纳桑在一旁恭敬的问道。“这些小猪还是交给牛角他们圈养,至于其他的野猪,留下一头这两天吃,剩下的全部做成腊肉!”长宇在牛背上左挑右挑,最终选择了一只最大的野猪让纳桑带过去处理。由于没有能够盛放野猪的大锅,野猪的身体并不能完全浸泡在热水里面。于是长宇就叫紫萱她们烧水,然后全部盛放在陶罐里浇在野猪的表皮。这样一来就需要部落更多的人一起上阵,围成一圈开始给野猪拔毛。最后比较顽固的毛茬,长宇点着一支火把在猪皮表面游走。最后散发着烧焦猪毛味道的野猪就处理好了。长宇拿出匕首开始表演“庖丁解猪”。很快野猪的身体便被分成了两半,其中一半被纳桑他们抬到了库房暂时存放,另一半就是部落今天的晚餐。“阿豹,你带人再去烧制一些大点的陶碗,记得碗底要浅一点。”长宇是想让阿豹去做一些盛菜用的大盘子,而这些大盘子在长宇的老家被称之为“海碗”。“明玉!”“酋长大人,您说什么事儿?”明玉赶紧在自己的兽皮衣服上擦了擦手,然后一路小跑来到了长宇身边。“你带着紫萱和阿花去后山多挖点竹笋回来,喏,阿虎就在那边,让他也跟着去保护你们!”“好嘞,酋长大人!”明玉笑着,“紫萱花花,跟我走吧!”“来了,明玉姐姐!”出大门的时候,站在一旁的阿虎也被明玉拽了出去。“哎哎哎,明玉,你干什么!”“是酋长大人让你跟着我的,别问了。”听说是长宇让他跟着去,阿虎直接走在了三女的最前面。这样一个表现的机会,他可不会错过。说不定晚上酋长大人心情好了还会多给他几块野猪肉吃呢!“紫萱,你们看那阿虎,哈哈哈,简直跟那大耗子一模一样。”“哈哈哈哈……”“嗯?花花她们在笑什么?”阿虎一脸疑惑,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随即也跟着笑了起来。这下紫萱他们笑得更厉害了。“哈哈哈哈哈……”另一边长宇已经将野猪肉分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石板的左边是猪身上最好吃的肉,五花肉。中间是一堆骨头以及下水,右边则是野猪的四只肘子。“酋长大人,这猪头也能吃吗?”二宝看着那长得吓人的猪头,怎么看都觉得恐怖。“当然能吃了,这猪头上的肉可是一道美味,这在我们那里要卖到一斤20多块呢……”长宇无意识的一句话让周围的人摸不着头脑。我们那里?20多块?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咳咳,那个就是说野猪的肉非常好吃,好吃到一次能吃二十多小块呢……”长宇也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他赶紧打圆场。好在原始人思维简单,经过长宇的解释并没有继续追问,他们觉得酋长大人就是这个意思。到了晚上,长宇一共炒了三十几盘竹笋炒肉片,顺带着还用猪板油炼制了一些猪油用来炒菜。吃到了如此美味的竹笋炒肉片,所有人脸上都流露出幸福的笑容。可能这里只有长宇还并不满意,因为除了盐巴没有其他的调料,刚吃的时候还好,时间久了就感觉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第二天长宇让阿虎阿豹带着安保组的成员制作腊肉,自己还是跟着狩猎队出去打猎。而这次出去更多的是想去寻找金属矿石的踪迹,毕竟积累的贡献值越来越多,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兑换炼金术了。如果到时候有了炼金术却找不到金属矿石,那就尴尬了。这次他们去了东湖林那边,长宇打算绕过东湖去东边更深处地方探索。向未知的区域探索就意味着他们时刻都要保持警惕,以免遭遇到野兽或者是其他部落的袭击。随着他们继续深入,路上的树木渐渐变得稀疏,最后他们进入了乱石堆砌的地方。而且旁边还有几座石头山。上面怪石嶙峋,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掉落的样子。“酋长大人,这里也没有猎物啊,全是石头!”长宇环顾四周,发现这片区域就连花花草草都很难见到。“纳桑,你跟黑子带几个人去那边看看”,今天这场雨看向了身后的二宝,“二宝,你们几个跟我走!”于是两拨人开始分头行动。想要知道这里有没有猎物出没,那就必须爬上石头山看看周围的情况。如果身的外围还是寸草不生,那么这个地方几乎不会有动物生存。长宇带着二宝几人爬到了半山腰的地方,在用手攀爬的时候,意外触碰到了一种青绿色的管状植物。“这怎么看着有点眼熟?”二宝看到长宇停了下来,于是整个脑袋都凑了过去。“酋长大人,您在干什么呢?”长宇摘了几根放在鼻尖闻了闻,脸上大喜,“这居然是野胡子!”野胡子是长宇老家的一种叫法,他指的就是山上生长的野山葱。小时候在地里忙活,吃饭的时候他们会去摘一些野山葱就馒头吃。那味道比起超市里买的大葱,不会那么呛人,但却吃着很香。平时到每年立秋的时候奶奶总会去山上采野山葱的花苞。将这些花苞切碎放在碗里,加入食盐和陈醋,最后用热油炝一下,这叫油醋。吃面条的时候舀一勺浇在上面,就算是没有菜,只吃白面条也觉得很香。“二宝,看到这些一根一根的植物了吗,你们全都拔下来塞到衣服里面,完了之后带回部落。”“是,酋长大人……可……”二宝想要问这是干什么用的,长宇已经开始继续攀爬,他只好将周围的这些野山葱全都拔下来装在了兽皮衣服里面。长宇好不容易爬上山顶,另一边山顶的纳桑几人已经早早的站在那里。“酋长大人,我这里下面是一片草原!”长宇又看了看自己这边,下面居然是万丈深渊,他所在的山顶也就是悬崖的边缘。长宇赶紧朝还在攀爬的二宝几人大喊:“二宝,你们别上来了,就待在那块大石头那里!”二宝几人不明所以,不过他们还是按照长宇的意思待在了原地。“啾啾啾……啾啾啾……”“什么声音?”长宇疑惑,这山上也没有发现什么动物,但此刻这声音却感觉离他们很近。“酋长大人,山下有人!”纳桑双手捧着朝长宇大声喊道,长宇低头往下看了一眼,山脚下居然有一群花花绿绿的原始人。而且他们每个人都骑着一只体型巨大的鸟。:()我重生到了原始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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