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不是什么都没做,他不愿意接受我们的帮助,我们也没有办法呀。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可不是我们的错误。”
人们摇着头说着又回到了工作岗位。
格林吃掉了今天应该吃掉的那颗巧克力。
那个巧克力看起来火红火红的,吃下去的时候感觉从舌头到喉咙都有一股灼烧感。
本来以为巧克力吞到胃部就没有事情了,可是没过一会儿就察觉胃部有一种火烧感。
他从口袋里掏出前不久买的布洛芬,吞了一些药片下去。
熬了半个小时之后好了很多。
他感觉可以走了,就拿了钱准备走。
可是,走到门口的时候看见一辆车,车里下来一个人对他招手。
他定睛一看,发现这个人是阿丽奈尔。
他走了过去上了车。
“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吧。”
阿丽奈尔说。
“我就住在公司隔壁的那栋酒店里面。”
格林说。
因为酒店和公司非常近,所以根本不用车,只要走两步就到了。
这是为了省时间,不过并不是为了省钱。
因为那个酒店并不便宜。
但是每天能拿1000块,就算酒店一天要800的住宿费,格林也不是活不下去。
所以日子还算能过。
一天吃200块是很贵的,根本不用担心吃不饱。
格林没打算在这个时候要求更多的工资。
毕竟他没有死,也没有残,也没有毁容。
他身上暂时没有什么永久性无法修复的伤,他拿到的钱已经够多了。
他不希望别人觉得他贪得无厌。
虽然别人觉得他好像是为了工作不要命,实际上他并不是很在乎工作,他在乎的是工作能得到的钱。
大多数人在乎的都是工作能得到的钱,而不是工作。
否则就不会有人说,每一天工作都像是在上坟,如果不看着空空的余额,根本忍不下去。
“不如你住我家怎么样?这样你拿到的工资就能存在余额里面,不用交给酒店。反正你只是需要一个住的地方,我家也可以住啊。”
阿丽奈尔说。
“确实可以省钱,我同意。”
格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