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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2页)

因为她一直很缺钱,从来都是,从有记忆开始就是匮乏的,吃不饱,没有新衣服穿,改母亲的旧衣服,浑浑噩噩的在街上走。

也没有上过什么幼儿园,后来母亲和父亲潦草的领了证,每月有了一点家用,才算有好转。

她终于能有干净的衣服,有正式的户口,能去上学,但路遥宁从小就觉得,她和其他所有的小孩都是不一样的。

她有一种从骨头里面蔓延出来的饥饿感,虽然后来慢慢的越来越深,但是内心深处一贯如此——饿过的人从此看什么眼睛都是绿的,像森林里的母狼一样,幽幽的两只眼睛。

爱是什么东西,她没有感受过,也没有真正见过,从初中起她就收到过很多情书,但带给她的只有甚嚣尘上的传言,姣好的面容和优秀的成绩有多耀眼,与之相对的传言就有多肮脏。

听说她有很多人追?

因为很骚。

同时吊着八九个人。

一定是想找个最有钱的!

那时候还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不用交学费,只用交杂费,酗酒的父亲还活着,把她塞进排名倒数的中学赚奖学金,校方希望她能成为四年来唯一一个考上重点高中的生源,而其他大部分同学,如果家里不出钱,毕业后可能就要没有学上。

路遥宁不是逆来顺受的人,她向老师和学校告状,但他们根本管不住自己的学生,她也扇了其中一个人巴掌,很快被那个女生的男朋友按在地上打,他们蹲成一圈——某一段时间的梦魇中,路遥宁常常会梦见那个场景。

他们蹲成一圈,用鞋底拍她的脸,嘻嘻笑着说:“我最烦你这种装模作样的好学生。”

在那个被人逼到角落的场景中,路遥宁突然笑了,她阴森森的翻着眼白,冷笑道:“你根本不知道我是谁的女儿。”

第二天路遥宁的父亲拖着一根钢管跟着她上学,差点打死了那一对鸳鸯,几乎是立刻就进了医院,对方家长看见她爸身上的纹身便也不敢大闹,他们认出来了。

猪脚巷就是这样弱肉强食的地方,这个世界也是这样,只有把对手踩在脚下才能不被欺负,所以她要往上爬,用尽所有手段,站在金字塔的塔尖。

路遥宁考进了重点高中,然后是重点大学,然后开始赚钱,然后赚到更多。

虽然她待的环境不同了,遇到人也开始不同,不再那么野蛮、粗糙和原始,但是她发现所有的规则和本质都没有变,表面上变得体面了,可内里还不是一样?

所有人一面看不起别人一面被别人看不起,祁若初最开始不也看不起她吗?可是她嫁过了江落城,居然就不一样了!

当初她对他小心翼翼,他对她挑三拣四。

如今她要离婚了,他却愿意当她的下家。

所以,路遥宁会因此感谢江落城吗?

不,绝不会。

无论江落城脸色如何,英国是非去不可,名校的荣誉院士很不好弄,路瑶宁为了周局,也是费了一番周折的。

既然带了个钱袋子,祁若初明说了自己愿意出钱,路遥宁毫不客气地把人带到牛津街的塞尔福里奇,这里是最受中国人欢迎的购物中心,奢侈品像白菜一样被人塞在手里提着,祁若初揶揄道:“你还缺这些?”

“这多好啊,热闹!”

路遥宁深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都是新鲜的皮革味道,混着当季的香水——某种错觉,刚刚下过一场雨,只会有泥土的味道,可是路遥宁喜欢这里,喜欢看人们脸上喜气洋洋的表情,把钞票当纸一样花,庸俗,但是快乐。

江落城从来不会来这种地方,他们生来就在高台,在乎利益,但是对钞票本身有一种漠然,也不喜欢像暴发户一样拎的满手。

他结婚时的西服的确也是在伦敦定制的,但并不是任何一家高奢牌子,而是一位非常低调的皇室特供裁缝。

路瑶宁其实非常想穿镶满钻的婚纱,浑身上下都珠光宝气,但结婚时她人设尚在,需要维持温顺乖巧,因此只好基本全由江家做主——婚礼排场不小,质感也好,名流云集,可是远离媒体和人群,完全不张扬。

“你知道吗?”路遥宁对祁若初说,“我大学是卖a货的,挣到了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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