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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第3页)

因此,一听说宝玉可能去找黛玉,林如海就有些恼,他才不会写信提醒黛玉,免得黛玉在那边因为此事生出什么心思来,多想上几次,万一就惦记上了呢?所以,干脆不知道为好,反正殷洲那么大,宝玉找上几年也未必找得到,便是找到了,说不得自家女儿已经有了心上人呢?

因此,黛玉对于此事丝毫不知,听闻宝玉也来了殷洲,但是不知道怎么的,竟是去了西洋人的地盘,她还有些惊讶,另外,也有些担心。

宝玉是个单纯的,黛玉很担心他被人骗了。

但是黛玉也就是稍微担心了几天,很快就重新投入到了自己的工作之中。

她如今是真的成了殷洲这边有名的女医了,还带了几个徒弟。医学这种事情,一方面看经验,更重要的还是要看天分,而很显然,黛玉的天分是毋庸置疑的。

她年幼的时候身体糟糕,几乎是从生下来就在吃药,直到长大之后,通过运动和食补才跟常人一般,因此,对于医学,有着很高的热忱。她对于各种草药也极为敏感,到了殷洲这边之后,更是跟着原住民研究了本土许多草药的药性,将其添补到了新的本草之中,并且倡导尽量使用本土的药材治病。毕竟,即便从中原带来了许多草药种子,但因为水土和气候的不同,长出来的草药跟中原的药材也有着很大的不同,还是得重新研究分析药性,若是照本宣科,一个不好,不光不能救人,反而是害人!

因此,黛玉这几年就是带着几个学徒,辗转殷洲各地,一边行医,一边修订殷洲本草。一开始大家觉得她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根本就是嘴上说说,最多一两个月,也就坚持不下去了。

结果黛玉不仅坚持下来了,还闯出了很大的名头,一开始她只给妇人治病,如今,便是那些男人,也愿意找她来治病了。一开始还有一些浮浪子弟想要借着看病的机会来调戏她,但是很快就被人拉到角落里头教训了一顿,之后,大家就知道,这位林女医不好惹,加上她本身医术高明,即便不是活人无数,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受过她的恩惠。尤其,她这殷洲本草若是真的编出来,整个殷洲的医药界都要承她的恩情,渐渐的,甚至有人私底下说她是药王菩萨座下天女,专门下凡为凡人解除病痛,以至于殷洲一些地方,都有人给她立生祠了!

黛玉对于名声什么的,根本不在意,她在这样的生活中找到了自己的目标,能够救一个人,比她写出一首新诗,更让她觉得快活。如今的她,看起来不再是那个弱柳扶风娇花照水的娇弱女子模样,原本雪白的肌肤变成了蜜色,还带着些许风霜,整个人气质也变得坚韧起来。

她如今事情实在是非常多,要开诊,要研究药性,要编写本草,记录医案和药方,琢磨一些常见病的成方。她从小到大没缺过钱,行医也从来不在意什么钱财,一些验方成方甚至直接就会在殷洲这边最新流行的小报上刊登,还搞起了医药科普,告诉大家,平常身边有哪些常见的药材,这些药材可以怎么炮制,换季的时候,可以用什么煎药预防风寒,夏天的时候,可以吃什么预防中暑……

她在闺中的诗号“潇湘妃子”外界几乎无人知道,但是如今在报纸上的笔名“草木散人”却已经闻名殷洲,以至于已经有书商跑过来,愿意为她出版医案和还未成书的本草。

总之,黛玉能抽出点时间担心一下贾宝玉,已经是看在过往的兄妹之情上了。

而史湘云这边,甚至根本都没怎么担心宝玉这个“爱哥哥”!

史湘云同样已经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她虽说是跟着佳姝来的,先是在佳姝手底下做了一个女卫,后来就是跟着石光瑞出去缴费,很快立下了功劳,如今已经能够独当一面了。

石光瑞如今是末儿手底下的大将,因为末儿只娶了一个王后的缘故,上有所好下必效之,下头的人,干脆也只娶妻,不纳妾,毕竟,跟前程比起来,女色算什么!何况,殷洲这边很长时间以来都是男多女少,底层的移民要么娶寡妇,要么在原住民里头娶妻。末儿娶了个西洋公主做王后之后,也有人乐意娶个白人媳妇了。只是末儿的王后身上白人的特征并不是很明显,作汉人装扮的时候根本没什么违和感,但是,伊莎贝拉这样的,在欧洲也算是极少数,能在殷洲遇上的,其实多半放在欧洲,都是底层白人了,长相跟汉人,区别是非常明显的。因此,这种婚姻,终究还是少数。

在这样的情况下,史湘云也是果决之人,一个未婚的女子做将军,即便是放在殷洲,也很容易引起非议,但是,若是嫁了人,事情就好办多了。

史湘云选了个性格温吞的丈夫,然后就开始与丈夫一起掌兵。她丈夫也是落魄世家子弟出身,但是他这个落魄是真的落魄,主□□边爵位都早就到头了,要不是他这一支跟着跑来了殷洲,放在神京,那就跟平头百姓没什么两样。但是到了殷洲,起步就能做王宫侍卫,但是他资质平庸,武艺疏松,也不通兵法,唯一的好处就是肯体恤士卒。

而史湘云却是将史家和贾家家传的武艺和用兵之法都学了一通,即便一开始是纸上谈兵,但是放在殷洲这边,对手放在中原,大概属于还没出新手村的水平,所以,史湘云掌握的那点东西,即便算不上降维打击,也领先了好几个版本。她本身又聪明颖悟,几次之后,就将理论联系上了实际,迅速形成了自己的风格。

殷洲这边比起中原更重视火器,为此不吝重赏,工匠们也因此充分发挥脑洞,开发出了各种稀奇古怪的火器,连连珠炮都开发出来了。

史湘云几番实践之下,还研究出了新的战法,让在体力上不占优的女子也能与男子一样上阵冲锋,很快就组建出了一支娘子军,自己也得了一个实授的将军职位,不再跟以前一样,只是作为丈夫的一个附庸,人家说起来,只说她是某夫人,而如今,大家一说,直接就说她是史将军。

史湘云原本跟宝玉就只有兄妹之情,无非就是当年在史家太压抑,因此更喜欢贾家的生活罢了。但是等到长大之后,贾宝玉身上的缺点就慢慢暴露出来。贾宝玉这个人适合做知己,其实不适合做丈夫。他性子软弱,很多时候根本没什么主意,又风流多情,最重要的是,并无什么担当,年纪挺大了,什么事情还都是靠着老祖宗做主。

在听说贾宝玉跑到东海岸那边给那些西洋人做胭脂水粉之后,史湘云不仅没有担心,反而觉得这样挺好,毕竟,除此之外,贾宝玉还能做什么呢?

至于贾宝玉在中原那边先成亲又和离的事情,史湘云根本不知道,她得趁着这两年没有战事,赶紧偷空生个孩子,要不然以后可就没这个机会了!史湘云很明白,之所以那些人一直对娘子军瞧不上,就是因为女子总要成亲生子,男人可以只管生不管养,女人却得将大部分精力放在家庭里头。

史湘云的娘子军,选择的就是一些意外守寡却无子的妇人,还有一些未婚的女子,给她们的许诺就是,她们只需要服役五年到七年,之后便可以根据军功还有服役的年份分到相应的土地和钱财,然后完全可以自立女户,不管是招赘,还是收养孤儿,都可以。当然,你要是愿意带着丰厚的嫁妆嫁人,自然也没问题,横竖殷洲这边因为人口问题,加上女子也是极为重要的劳动力,女子的地位比起中原要高不少,你嫁妆丰厚,嫁过去之后,婆家只有求着你的份!

甚至,娘子军还有最后一条退路,那就是专职为医女,学习一些基础的医学和护理知识,会一些成方验方,就能在小地方做个小大夫,哪怕专门给妇人看病呢,都能养活自己。

史湘云如今绝大部分心力都扑在娘子军上头,从前的生活对她来说,就是色彩已经渐渐淡去的记忆,等以后功成名就之后,可以慢慢回味,如今嘛,谁有空去想这些啊!

第233章

贾宝玉再次回到中原的时候,已经是十年之后。

彼时,殷洲那边,白人殖民者已经开始退出,毕竟,他们现在发现,殖民的收益愈发不如从前,他们种地也种不过汉人,对于农产品的加工也干不过汉人。汉人移民过来之后,一方面同化原住民,一方面就是大搞生产,农业和手工业都在蒸蒸日上,要不是顾及中原那边的想法,连着丝绸和瓷器的市场都要被他们抢占过去。因为跟欧洲殖民者接触更多,他们制造出来的商品可更符合欧洲人的审美,甚至专门找了缂丝匠人来搞各种宗教题材的缂丝制品,卖得那叫一个红红火火,哪家王室没有,就是对上帝不忠诚!

最重要的是,公平竞争比不过也就罢了,打还打不过!一部分打不过就加入,给汉人做起了买办,另一部分人干脆直接往别处去了,这些人本来也没什么乡土意识,哪边挣钱去哪边呗!

贾宝玉参股的那家化妆品公司这些年已经将业务中心转向了欧洲本土,贾宝玉跟着去了一趟就受不了了,他娇生惯养惯了的人,在殷洲的时候,几个女仆光是隔几日伺候他洗一次澡,就得费不少力气。结果欧洲这边,那真的是太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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