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雨濛濛。
汴京城的春日向来温煦,奈何今年春迟,到了落雨时节寒意仍重。
自临街的酒家往外望去,灰暗天色下,木屋青瓦也愈发显黯淡了几分。
唯独远处石塔的褐瓦上,透出红蓝交错的琉璃光影,再便是近前的酒家旗帜,正是褐红色的毛毡所做。
不对,还有一处颜色。
男人自窗边探出头来,便看到了那抹风中飘动的红色,顿时眼皮一跳。
那红影自雨中穿行而过,快得只见一抹残影,就已翻窗而入,坐在了他的对面。
“陆小鸡——”
原本坐在此地的男人竖眉伸手便抢,可惜还是比对面落座那人慢了半步,眼睁睁看着对方手里已多了个酒壶。
酒壶里的酒水晃荡了一声。
来人用另一只手摸了摸被雨水沾湿的一撇胡子,旋即露出了个满意且欠打的笑容。
“司空摘星,你慢了。”
先在此地的男人顶着一张过目即忘的脸,着实有些对不起这个名字,甚至很没形象地翻了个白眼,“慢了就慢了,该做正事的时候我自然不会失手。倒是你……”
“果然有热闹的地方,就有你陆小凤。”
这是江湖上人人都知道的事情。
“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向来会出现在有闲事的地方,也一定会管上一管。
所以一点也不奇怪,“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会跟陆小凤混成朋友。
现在也正是他们两人,在京城的酒楼里坐在了一处。
酒温正好。
陆小凤闷了口酒,这才觉得身上的寒气被驱散了不少,“与其说是有热闹的地方都有我,还不如说……”
“有麻烦的地方都有我。”
唉。
天知道他为什么要为了个能坑他去挖蚯蚓的损友跑坏了两匹马,这才赶在二月十五前抵达汴京。
又要仗着自己各处的朋友都多,一到京城便托了关系找到了司空摘星的去处。
而这一切,都得怪这偷儿在半个月前让人给他送来的纸条。
他板着那张向来玩世不恭的俊俏脸蛋发问:“你说你要偷一件婚宴上的至宝,是什么意思?”
陆小凤喜欢热闹,但不喜欢让自己被牵绊在要命的麻烦里,所以打从几年前开始,他就不爱往汴京走动。
谁让京城这样的地方,没点本事的人根本站不稳脚跟,浮不出水面,更不必说是成了规模的帮会。
能够留下让人听闻的,必定不是简单货色。
如今的汴京城里,起码人人都知道,朝堂上的事情姑且不提,光是江湖上的纷争就已是一滩浑水。
有一句话,街头走过的小孩子都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