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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第1页)

丛容在红蚁部落的时候就见识过一次这种场面,倒不如何惊讶,他似是想到什么,扭头去看身边的小孩。炎朔一眨不眨地盯着不远处两具交叠在一起的赤裸身体,乌溜溜的眼睛睁得比铜铃还大。丛容:……他伸手捂住了小孩的眼睛。一高一矮两道人影默默回到洞穴里仰头望天,一起回来的还有老莫。老莫其实并不老,才三十出头,但和那些二十来岁的男奴一比,他就是棵老白菜帮子了。常年风餐露宿的劳作,让他眼角早早爬上了皱纹,再加上胡子拉碴,看上去就跟五十岁差不多。原始社会奴隶的平均寿命不超过三十,他们大部分年纪轻轻就死于外伤,疾病或者奴隶主的毒打,部落也不会白养老得干不动活的奴隶。老奴隶的下场往往只有一个,那就是被赶出去,然后饿死或者冻死。老莫当了这么久的奴隶,没有受过任何致命伤,红石部落除了炎鹏,其他族人大多没有殴打奴隶的习惯,他现在还没老到磨不动石器的地步,所以相比起许多人,老莫已经非常幸运了。老莫把手伸进皮裙里抓了抓,余光瞥见靠墙坐着的丛容和炎朔,又不好意思地拿了出来,恭恭敬敬地问:“丛大人,不出去玩吗?”在老莫的认知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正处于火气最旺的年纪,他像丛容这么大的时候,整天都有消耗不完的精力,哪怕石场的活儿再多,晚上都要找相好的来一发,否则根本睡不着。丛容:……在丛容帮茕剖腹产以后,曾陆续有几名女奴找他自荐枕席。最早是一名叫草籽的姑娘,浓眉大眼性感丰唇,就是那胳膊比他的大腿还粗,上来就把丛容的脑袋往鼓鼓囊囊的胸脯里塞,差点没把他们的圣主眷属闷死。草籽被拒绝的时候还十分伤心,要知道她是部落里最受欢迎的女奴,拥有的相好比茕还多。鸵和多虻的报恩那一晚,奴隶们都发现丛大人脸色前所未有的臭,所有人都不敢靠近他,只有炎朔抱着青年的胳膊睡得无比安稳。冬猎队伍回来后,红石族人的日子一下子变得好过不少,重新吃上了肉不说,连带奴隶们的伙食也得到了改善。原本清得能照出人影的汤里好歹又泛起油花了,丛容甚至还捞到了一小块肥肉,但因为实在太小了,他无法判断属于铁角兽的哪个部位。

在原始部落,肥肉是最受欢迎的食物,不论男女老少,肚子里都没多少油水。自从那篮黄油面包吃完以后,丛容几乎时刻都处于饥饿的状态,再加上每天的劳作,体重直线下降。他不知道为什么许多奴隶即便吃不饱,身上却依旧有肌肉,丛容怀疑他们的基因和自己的不一样。他把那块指甲盖大的肥肉丢进嘴里,嚼都没嚼就吞了下去,少盐又不加调料的白水煮肥肉的滋味想也知道好不到哪里去。除了肉汤以外,奴隶的伙食里还多了之前吃过的那种菜团子,这次倒不是馊的,但同样不好吃,又苦又涩,一股浓重的青草味。丛容三两口把菜团子吃了,正准备回洞里睡觉,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喊他。“丛大人。”丛容:?他疑惑地扭过头,是两名有些眼生的男奴,说眼生是因为过去十五天里,他们并没有待在部落,而是跟着炎卯的队伍冬猎去了。“大,大人,请等一下。”鸵的神情非常紧张,他生得十分高大,长了一张年轻憨厚的国字脸,因为要和丛容说话,脊背微微躬着,显得有些卑微。“有什么事吗?”丛容奇怪地问。“大人,我们是茕的相好。”多虻的年纪比鸵还要小一些,也更活泼,低着头偷偷打量他的样子,让丛容想起原世界的男高中生,前提是忽略对方那一身紧实到夸张的肌肉。丛容忍不住感叹茕的审美还挺专一的,脸不重要,重要的是身材一定要好。“之前茕生孩子的时候我俩不在,听老莫说是大人您救了她们母女的命。圣主在上,您是茕和孩子的恩人,也是我和多虻的恩人。”多虻看向青年的目光尊敬崇拜又感激,总之相当复杂。“一切都是圣主的指示,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情。”面对鸵的彩虹屁,丛容十分虚伪地谦虚了一下。不过这也是事实,他当初会大半夜的帮茕接生,并不是出于好心,而是为了完成坑爹的系统任务。谁知对面两人闻言更加惶恐了。丛容:……他忘了圣主对原始人的影响有多深刻了。多虻跪坐在地上,恭敬地把一个大石桶往青年的方向推了推,小心翼翼地说:“大人,这是我和鸵冬猎分到的物资,请您务必收下。”丛容一愣。洞穴里的其他奴隶听见多虻的话,全都转头瞥了石桶一眼,然后又若无其事地转了回去。在他们看来丛大人救了茕和孩子,作为相好的鸵和多虻贡献出自己的食物是完全应该的。茕的另外几个相好甚至因此羞愧地低下了头,他们担心茕以后不愿意再跟自己睡觉,而只跟鸵和多虻睡。“丛大人,您就收下吧。”老莫在旁边笑道,“能够报答您,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寒冷的凛冬即将来临,丛容确实需要食物和皮毛度过这个难熬的季节,因此便不再推辞。他其实挺想要一块兽皮,干草只能勉强遮羞,有时候风一吹,都感觉屁屁凉飕飕的。可惜鸵和多虻的石桶里没有兽皮,只有一些动物内脏,兽骨和浆果。作为一名医学博士,丛容对内脏并无偏见,上辈子他就很爱吃爆炒猪肝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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