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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第1页)

五月底是镇上赶大集的日子,顾承武前几天上山打了几只野兔山鸡,留了一只让干娘张翠兰做个辣子兔。剩下的兔子和一只毛色鲜艳的野鸡拿去镇上卖。

野鸡肉虽然不好吃,但是胜在一身羽毛靓丽,且平时不太容易抓住,有的富户就喜欢用羽毛来做装饰做毽子。

一个大腹便便的员外拿着钱袋子走过来,打量了一下野鸡,看到还是活碰乱跳的没死,很是满意点点头,扬起下巴问:“野鸡多钱?”

“八十文,”顾承武开口。

富户皱了皱眉,啧啧道:“多了多了,这东西山里到处都有,也不是什么稀罕物。这样吧,给个诚实价,五十文。”

一下压了三十文,富户装作一副很懂的样子,挑挑拣拣砍价。

顾承武不和他周旋,野鸡虽然常见,但是他也不是外行,是知道行情的,不愁卖。

“七十文,没有再少了,”一口咬定,要么送走不卖。

他长的高大挺拔,因为是军中厮杀出来的,一身气质肃杀冷厉,那双眼更是看的人心底发怵。

富户抬头和男人对视了一眼,心里咯噔一下,寻思这是哪来的阎王爷?冷着张脸怪吓人的。他也不敢装内行了,假装自己大方,道:“七十就七十吧,看你年轻也不容易。”

说的大方,给钱的时候却拖拖拉拉,一点也不爽快。

最后一只野鸡并几只兔子,卖了三百文左右,还剩下一只兔子没卖。三百文虽然不是整钱,但对于乡下人来说也是几个月的日常开销了。

他没有直接回家,而且拿着兔子转头朝县衙走去。

云水县衙门差事不多,衙役们平时最多出去巡巡街,管一管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到底是吃官饭的人,百姓们见了也是不敢造次的。

李四和同伴下了值,商量着去哪里消遣,出了衙门却一眼看到顾承武。李四赶紧和同伴说了声,跑上去道:“顾大哥,您怎么来了?也不提前告诉小弟一声,我好早点接你。”

顾承武道:“没别的事,这是昨天打的兔子,你且拿去吃。”

“哎呀,这我怎么能拿,这是顾大哥你拿来卖银子的。我一个粗人,平时也有官饭吃,心意就笑纳了。”李四眼里都是感激,但深知自己不能白拿。

顾承武是个不愿拉扯的人,直接把兔子丟给他:“不值钱,给你老娘补补身体。我今日要赶着回去,改日再来找你。”

看着男人离去的背影,李四心底都是感激。

说起来他和顾承武还是战友,李四是和顾承武同一批参军的,刚进军营就被分到同一队。练习没几个月,朝廷要讨伐边关部落,他们就被仓促派到边关了。

打仗前一晚,李四哭的窝囊,歪心思一动竟然打起了当逃兵的注意。在大历朝,当逃兵被抓住了是要砍头的。

他还没逃出去,就被出来如厕的顾承武发现。顾承脸色黑的可怕,逮住他的第一件事不是举报,而且把人拖到暗处打了一顿。

李四被打的屁滚尿流,这才说了实话,他老家云水县还有一个老娘,怕自己死了没人给老娘送终。一边说一边哭,哪像个二十岁的人。

顾承武没说什么,而且把自己的俸禄给李四,让他寄给老娘。

李四至今回想起来,无比感激那天晚上顾承武打醒了自己,他打心里把顾承武当成自己的兄弟。虽然他比顾承武大,但谋略武力都比不上顾承武,每次见面都尊称顾承武一声大哥。

后来顾承武在战场立功,砍了敌方副将的脑袋,调到别的队当小队长了。从那以后两人都没见过面了。

战争结束,李四几经波折回到云水县,没想到会再次见到恩人。他激动又好奇,按理说朝廷收复了边关,顾承武立了功应是该受封官职的,怎么独自一人来到这里?

不过他也不好多问,反正自己当了捕快,以后两人能常常聚在一起吃饭喝酒。

另一边,顾承武送了兔子,拿着卖鸡兔的几百文去了铁匠铺。他常用的匕首昨天丢在山里找不到,今天正好来打一把趁手的。

朱铁匠赤着胳膊打铁,看到熟悉的面孔,粗矿笑了一声:“顾老弟这次来又要打什么?”

顾承武把自己画的图纸交给朱铁匠,描述道:“照着这个来,双面开刃,中间留道凹槽……”这是军中用的佩刀,民间不多见。

朱铁匠第一次见这种款式,虽然没见过,但一看就知道是好用的。他喊了一声:“放心,过两天就给你做出来了。”

“拜托,”顾承武留下三百文。

铁器是贵重的东西,不然乡下农户也不会把自家的锄头镰刀看的那么紧。顾承武常年打猎,工具当然是要用趁手的,也不心疼这点钱。

这两日他还打算去县里看看有没有卖狗的,买两条回来。平时上山打猎带一条,再留一条给张翠兰在家里看家。

不过今天时间晚了,张翠兰在家做了饭,他赶着回去吃饭。回家要路过那一大片的麦田,不知怎的,顾承武下意识想起那怯懦瘦弱的身影。他抬头往去。果然在麦田里发现江云。

麦田已经割了大半,江云的身体在田里显得单薄不堪。

本来瘦巴巴的脸上,此刻却露出一道狰狞的伤口,虽然不大,看着却明显。

顾承武眉间皱了起来,再看过去,江云已经背着比自己还大的麦堆往岸上走。略微被压弯的背脊显得有些吃力,嘴唇都被咬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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