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白修竹早就想过的事情。
他不打算经商。
而且也没那个天赋。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白修竹觉得自己的所有天赋点应该都点在躺平上了。
享受生活才是他该干的事。
而且本来白家的很多产业能做下去,都靠着白父的各种点子。
要是让白修竹这样一个外行来领导,说不定只会越干越差,日落西山,入不敷出
因此还不如趁早将其出手,换到该有的利益。
“好,我买了!”
万三千初时惊讶,可一想又觉得合理。
在他想来,白修竹这样的少年天才,只会将目光放在更高的地方。
经商这种事。
似乎有些大材小用了。
而且这个合同
万三千内心激动,合同不要紧,关键是在于合同的签订对象是谁。
林仙儿!
他对这个如今的“江湖第一美人”兴趣不大。
皮囊而已,他见过太多美丽的皮囊了,再美又能怎样?
可架不住有人来保定是为她而来啊!
万三千早就想找到一个合适的借口前往兴云庄了。
毕竟像块牛皮糖一样贴着上官海棠只会让对自己反感。
而这个合同。
不恰好给他提供了绝佳的机会吗?
因此他甚至没有问白修竹想卖多少钱,只要他卖,一切好说!
“万老板觉得多少钱合适,您是行家,不妨您来出价吧。”
白修竹气定神闲的坐着。
出价这种事从来都是谁先谁吃亏,这就和去街上买菜一个道理。
白修竹再没有经商天赋也明白这个道理。
“那我也不和白公子磨叽了,三千万两,白公子觉得如何?”
“噗!”
“砰!”
“什么声音?”
万三千疑惑的看向出声的地方,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没事,万老板不用在意。”
白修竹抹了抹自己嘴角的茶水。
他喵的!
到底是自己没见过世面还是万三千真的不把钱当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