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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第2页)

几位小姐都是有眼力见的,整天莺莺燕燕簇拥围绕着他。

男士们自然艳羡不已,但方绍伦并不因此夸耀吹嘘,他看着温文有礼,实则性子有些傲气,从不主动与人结交,这群人中能得他青目的唯有一个赵生。

赵生名赵瑄,字书翰,是考取的官费留学生,一般留学都是夏季结业,他却提前半年拿到了文凭,可见十分用功优秀。

且留学生大都恨不得多在外逗留,反正一应花销是家里负担,他却急着归国,言谈间颇有一展所学以图报效之志。

大家在沪城下了邮轮,他们几个往西南来的,又再改乘了国内的轮船。

几位小姐中唯秦、董二位同往西南来,临别都留了名帖,以期来日再叙。

方绍伦接过那两张花笺,随手塞到大衣口袋里。虽有夕阳余晖,甲板上风大,他在西装外穿了一件双排扣呢子大衣,系着黑白二色交织的羊绒围巾。

舷梯处传来一阵声响,却正是秦、董二位与赵书翰一块走上了甲板。

明明要面见,偏要长随给他送花笺,这正是小姐们矜持可爱的做派了。

秦小姐是位丰腴美人,家里是在理城做绸缎生意的,开口先带三分笑意,“方先生,要下船了?家里会来接吧?”

方绍伦点头,“出发前给家里寄了信,应该会来接。”

董小姐身材瘦削,颇有书卷气,说话也细语柔声,“我跟秦小姐回理城,跟赵先生倒是不顺路。”

赵书翰穿一袭棉袍长衫,鼻梁上架着圆框眼镜,他擦了擦额角,“不打紧,不打紧。”

董小姐是好意,想替他问问方先生顺不顺路,他书生意气,不免觉得尴尬。

其实方绍伦昨晚便让阿良去告知赵书翰,他们都回月城,可以一道走。

赵家在月城下边的县城里,观赵书翰穿着谈吐,应是书香门第。他言谈不俗,志向远大,方绍伦颇为钦佩,愿意与之结交。

阿良显然又把这事忘了,半大小子做事毛手毛脚,丢三落四。他闲时教他认字,今天教的,明天就能忘个干净。吩咐的事情十有三四不记得。

方绍伦忙道:“赵兄若不见弃,可与我一道回月城。”

赵书翰也不过分忸怩,“怎敢言弃,只是叨扰了。”

四处乱窜的阿良突然指着远处的岸边,跳起脚来,“少爷,快看,那一准是闵礼少爷,他来接你了!”

阿良眼睛特别厉害,方绍伦总叫他“千里眼”,隔得还远,他只看得到隐约的轮廓,但心跳也随着这声叫喊剧烈跳动起来。

久违了,故乡!久违了,闵礼!

留洋三载,这是他第一次回家,如果不是这封电报,至少要到明年的夏季拿到一纸文凭才会考虑回国的事情。

随着轮船越靠越近,岸上的身影也越来越清晰,站在渡头翘首以盼的那一位,确实是袁敬!

那是个极为摩登漂亮的青年,同样穿着三件头的西服,戴着圆顶礼帽,马甲边袋旁缀着的怀表链条在夕阳下闪着金光。

等再近些,他取下帽子向方绍伦挥舞着,俊朗的长眉、明亮的双眼、挺直的鼻梁、微翘的唇角一一呈现,与站在船头的这一位简直如日如月,难分伯仲。

方绍伦同样激动的向他挥手,一别三年,只靠鸿雁传书,实在难抑思念之情。

但随着袁闵礼的身影一同变得清晰起来的,还有不远处渡口边一字排开的六辆黑色小汽车。

方绍伦稍稍皱眉,光为迎接他,这排场太大了些。

他特意不坐火车,改乘轮船,多绕一日一夜到海港,就是不想惊动沪城的世伯世叔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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