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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来日方长(第13页)

「小绯?」我摇了摇脑子,感觉里面还有水。

「就顾绯,你救命恩人,英语系的校花挺出名的。」

许久,我才反应过来,呆呆的问:「那她半夜去湖边做什么?」

老师一怔,看我的表情像看个智障。

「大概你脑子还有水,要不再让医生看看?你管人家去湖边干什么。」

我躺了回去,安静了。

自己也没想做什么,只是想……好好道谢。

出院以后,我马上兴冲冲让人去打听了英语系校花。

小弟听了我的话,立即摇头:「哥,你看上人家啦?真不行,人家可是有男朋友的。」

「对,顾校花为男朋友连打两份兼职,只为了给他买下名牌礼物,这事情学校都传开了,有男朋友的女人咱不碰!」

我皱了皱眉,自己只是想道谢!

这年头谁会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啊,老套的很。

上一秒我是这样想的。

下一秒小弟就马上指着从食堂里走出来的小姑娘,叫嚷道:「是她是她就是她!」

我看了过去。

她穿着嫩黄色的连衣裙,白皙的手臂还抱着书,侧着脸笑眯眯的和同学一起走在路上。

风吹起她的发,似乎每根被吹起的发丝都很温柔。

眉眼明艳阳光。

一下子就摄住了我所有的感知。

要是能以身相许的话,或许真的不错。

我是这样想的。

岁月年少都轻狂,我也不例外。

那一天,我直接拦住了顾绯的路,就把她抵在楼梯间的墙根上。

「顾绯,认识一下?」

「我家很有钱,跟了我保管你吃香的喝辣的。」

我看着她因为略微惊慌,脸上多了一抹绯红的样子,忍不住的嘴角上扬。

顾绯看了我两秒,然后低头选择了报警。

「喂妖妖灵吗?东大西区这里有个神经病。」

「等,喂……你都不认识我了吗?!」我觉得她太过分了。

明明是她先把我给救上来了,结果竟然见面不相识的样子。

就算是大晚上,我长得那么帅,不应该非常有印象吗?

顾绯瞪了我一眼,然后把我推开了。

「我认识你个捶捶哟。」

说罢,她两手一挥,走的不带一丝云彩。

我怔愣在楼梯间,过了一会儿才玩味的勾勾嘴角:「很好,我记住你了!」

而后的大学时光里,我时常忍不住关注顾绯这个人。

她对所有人都好,对男朋友更好。

甚至还有一点恋爱脑晚期的迹象。

我也是在这个时间认识的秦泗。

总觉得他丢了男人的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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