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绯?」我摇了摇脑子,感觉里面还有水。
「就顾绯,你救命恩人,英语系的校花挺出名的。」
许久,我才反应过来,呆呆的问:「那她半夜去湖边做什么?」
老师一怔,看我的表情像看个智障。
「大概你脑子还有水,要不再让医生看看?你管人家去湖边干什么。」
我躺了回去,安静了。
自己也没想做什么,只是想……好好道谢。
出院以后,我马上兴冲冲让人去打听了英语系校花。
小弟听了我的话,立即摇头:「哥,你看上人家啦?真不行,人家可是有男朋友的。」
「对,顾校花为男朋友连打两份兼职,只为了给他买下名牌礼物,这事情学校都传开了,有男朋友的女人咱不碰!」
我皱了皱眉,自己只是想道谢!
这年头谁会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啊,老套的很。
上一秒我是这样想的。
下一秒小弟就马上指着从食堂里走出来的小姑娘,叫嚷道:「是她是她就是她!」
我看了过去。
她穿着嫩黄色的连衣裙,白皙的手臂还抱着书,侧着脸笑眯眯的和同学一起走在路上。
风吹起她的发,似乎每根被吹起的发丝都很温柔。
眉眼明艳阳光。
一下子就摄住了我所有的感知。
要是能以身相许的话,或许真的不错。
我是这样想的。
岁月年少都轻狂,我也不例外。
那一天,我直接拦住了顾绯的路,就把她抵在楼梯间的墙根上。
「顾绯,认识一下?」
「我家很有钱,跟了我保管你吃香的喝辣的。」
我看着她因为略微惊慌,脸上多了一抹绯红的样子,忍不住的嘴角上扬。
顾绯看了我两秒,然后低头选择了报警。
「喂妖妖灵吗?东大西区这里有个神经病。」
「等,喂……你都不认识我了吗?!」我觉得她太过分了。
明明是她先把我给救上来了,结果竟然见面不相识的样子。
就算是大晚上,我长得那么帅,不应该非常有印象吗?
顾绯瞪了我一眼,然后把我推开了。
「我认识你个捶捶哟。」
说罢,她两手一挥,走的不带一丝云彩。
我怔愣在楼梯间,过了一会儿才玩味的勾勾嘴角:「很好,我记住你了!」
而后的大学时光里,我时常忍不住关注顾绯这个人。
她对所有人都好,对男朋友更好。
甚至还有一点恋爱脑晚期的迹象。
我也是在这个时间认识的秦泗。
总觉得他丢了男人的脸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