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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拉拢(第1页)

城西镇因其位于县城之西而得名。这里有整个安昌县最大的一条灵脉,开垦出很大一片灵田。灵田周边平时戒备森严,平时是绝对不允外人靠近的。二狗子一进入城西镇就被分派了一块防守区域。因为蝗虫群一次起飞,飞不了太远,中间需要停下来休息,然后再次起飞。这样就给了他们这些不会飞的人,沿途拦截的机会。他们防守的这片区域,原本是农田,庄稼早就被蝗虫吃光了。在他们身后,则是一片灵田。灵田里种植了一些两三尺高的小树,树上稀稀拉拉残留着几个小果,长条形,尖尖的。竟然是辣椒树!不过这些辣椒树上,都蕴含着浓郁的灵气,并不是普通辣椒。而是大名鼎鼎的朝天贡椒。二狗子记得在书上看到过,这是安昌县特产,每年要上贡朝廷500斤贡椒。据说当今英明睿智,文治武功,德被苍生,万寿无疆,至高无上隆兴圣皇帝就很喜欢吃辣椒。几乎是无辣不欢,尤其是钟爱安昌县出产的朝天贡椒。辣椒这种菜有一个特点,越是干旱少水的环境,结出的辣椒越辣,品质越好。所以这两年安昌县大旱,对于这种灵菜,却很有利。不过眼前这些树上的辣椒,应该被抢收过了,树上没剩几个辣椒。灵田周围,临时拉起一层渔网,防止蝗虫进入田里啃食。同时也能防止像二狗子这一类人进入田里偷辣椒。实不相瞒,二狗子看到这些朝天贡椒的第一眼,就产生了偷两棵辣椒树的小心思。只是被一层渔网所拦,没机会下手。他心中只能指望,什么时候队伍拦不住了,被蝗虫冲进辣椒田。他就可以冠冕堂皇地冲进灵田里与蝗虫战斗,趁机混水摸鱼。他们队伍从接手的时候开始,这一区域已经有大量蝗虫存在,所有人直接进入战斗状态。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战斗,他们这一队人马对于灭蝗早就轻车熟路。再加上天空上有两只大白鹅盘旋,就没有一支虫群能飞过他们的阵地。每次战斗的成功,让二狗子很焦虑。做为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他看到那些辣椒树,他就想弄几棵种到蛇口山上去。但现在却苦于没有机会。现在他看到手下的队伍取得一次次辉煌胜利,他心中一点喜悦都没有。特别是两只大鹅还不晓事,每次战后都伸长脖子走到他面前夸耀战功,求主人夸奖。但他又不能明着让队伍放水,两只鹅更加无法理解他这种细微的小心思。至于如果防守失败,被蝗虫吃掉一些辣椒,这里都是县太爷的东西,关他二狗子什么事?二狗子站在外围,偶尔用望气术往灵田中央看去,越往中心位置,灵气越浓郁。听司马义说过,县太爷的灵田里,还种植了一些很珍贵的灵药。不过产量极为稀少,除了向上级官府和朝廷缴纳一部分,外人连一根灵药毛都别想得到。自从队伍来到城西镇灭蝗,至今已有好些天。这期间,他看到当初派出去奔赴各地的灭蝗队伍,都已经被召集到了城西镇。包括一直守在丁家庄的那一支,以及张有良率领的队伍,大家全都来了。以灵田为中心,20余支灭蝗队伍被分派到各个位置防守。经常有队伍防线被蝗虫撕开,临时招募的乡民溃逃,蝗虫冲进灵田,咬开渔网,啃食灵田里的作物。在这所有队伍之中,唯有二狗子的队伍表现最为亮眼。在连续几天的战斗中严防死守,没让蝗虫群前进一步,甚至还向外推进了十余丈。跟其他队伍相比起来,就显得战功卓着了。至于取胜的原因,一是得益于二狗子提前所做的改编,以及严格执行的纪律。为了执行军法,捕快每天带一队精悍的汉子,手持大刀,逃一个杀一个,杀得人头滚滚,血流成河。乡民被震慑,只能拼死战斗,战死至少还有奖,万一没死就算捡了一条命。经过一段时间铁与血的磨练之后,他手下这一拨人个个奋勇,悍不畏死。而且,每次战后得到的蝗虫,二狗子可是一点也没克扣,全都按照战功奖励下去了的。虽说军纪很重要,这种道理谁都懂,但知道是一回事,能否执行,能否做到又是另一回事。除此之外,他这支队伍最耀眼的,还属于那两只大白鹅。两只进化成灵兽级别的大鹅,实力相当于人类练气初期修士。战场所有武秀才之中,都没几个人能比两只鹅强。最重要的一点是,整个战场上,大鹅是人类这边唯二能在天上飞的。其他战场上,一旦虫群起飞,大家只能在地上干瞪眼,等着虫群降落。只有二狗子这边,两只大鹅守在空中,将大片大片的虫群拍落下来。使得虫群始终无法从他们的头顶飞过去。,!这样两只鹅,自然吸引了很多人过来打探。二狗子只推托是师父给的,反正李半仙也不知道去哪里了。这几年里,经常有不好解释的东西,他都往李半仙身上推。反正师父神通广大,就算将来返回三岔子镇,想必也不会惧怕这些小小麻烦。这一天大战刚刚结束,二狗子的队伍又一次取得大胜,大家聚在一起分配战利品。收获的虫尸里面,夹杂着大量变异蝗虫,大部分都是被大鹅用翅膀扫下来,地上人员补刀杀死的。现在因为每天战斗强度大,人员伤亡率高。二狗子已经把一些变异蝗虫分给那些立功的普通乡民食用。变异蝗虫蕴含能量,对武者有很大帮助,普通人食用也能增长力气。“收获不错啊!恭喜恭喜!”这时候,司马洪单独走来,向二狗子道喜。因为有司马义这一层关系存在,二狗子对待司马洪自然也显得亲近许多。“司马兄,怎么有空到我这里来闲逛,快请坐,正好有刚刚猎杀的变异蝗虫,一起吃点。”“好啊,正好我还带了一坛酒!”司马洪也不客气,早就提了一坛酒过来的。过了没多久,就有一个大肚子孕妇,托着一大盆烤好的变异蝗虫送了过来。司马洪捏起一只五寸多长的蝗虫咬了一口,大口咀嚼,极为享受。“我还是托你的福,才能吃上这么一顿蝗虫大餐。”变异蝗虫体能蕴含灵气,对于修炼者有很大的帮助。只是这种蝗虫飞在天上,速度极快,很难猎杀。其他队伍能猎杀到的数量很少,每一只都很珍稀。二狗子这边有两只大白鹅飞在天上相助,才能猎杀到很多变异蝗虫。以至于他队伍里的普通人,只要立下功劳的,现在也能奖励一两只变异蝗虫。让其他队伍羡慕不已,很多民夫想要跳槽到二狗子这边来。不过二狗子现在并没有大肆扩张人口,只补充了少数精壮,除掉战损,一直维持两千多人。“张兄弟,你也喝些!”“我喝不惯,感觉酒不好喝。”二狗子以前跟着师父喝过一两次酒,感觉这玩意一点也不好喝,又苦又辣又呛,等于自找罪受。有买酒的钱还不如买点蜂蜜冲水喝,嘴里甜丝丝的,这才是享受。“哈哈哈……”“张兄弟今年多大了?”“我今年18岁了。”二狗子如实回答,至于具体哪一天满的18岁,他自己也搞不清楚。自从父母去世后,他就没过过生日,他也不记得具体的日期了。“我跟你说,男人就得学会喝酒,而且得喝最烈的酒,找最美的娘们。”“你试试这个酒,入口如刀,腹中似火焰升腾。”司马洪不由分说地,就给二狗子倒了一大碗酒。在司马洪的劝说下,二狗子端起酒碗就喝下一大口。这一口酒进入口腔,那种辛辣刺激,辣得他的舌头都在发抖。然后顺着喉咙一直往下,就像被刀割一般……“咳咳咳……”“啊……”难喝!他不明白,这么难喝的东西,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喝。“哈哈哈……”司马洪看到二狗子被酒呛到面红耳赤的模样,哈哈一笑。端起酒碗灌下一大口酒,然后缓缓呼出一股酒气,似乎极为享受。“你现在还小,等你再大一点,就能体会这种美妙滋味了。”“张兄弟,你今年18也不算太小了,有没有考虑娶个媳妇成家立业?”“我有一个堂妹,年芳16,长得极为标志……”原来,司马洪这次,是跟二狗子做媒的。这家伙喝了酒之后,那张嘴特能说,把他堂妹夸得天上少有,地上无双。二狗子确实挺心动的,面红耳赤了好久。村里跟他差不多大的人家,很多已娶上媳妇,每天老婆孩子热炕头。那场景,想想都很激动的。就他还是光棍一条,家里买了几百个黄花大闺女,至今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不过,司马洪开出的条件,他难以接受。他们司马家是安昌县数一数二的望族,除非是门当户对,司马家女子从不外嫁,只能入赘为婿。从此他就属于司马家的人,生下的孩子也只能姓司马。好处是从此可以受到司马家族的庇护,无论在官场还是修炼方面,司马家族都能提供支持。而且,司马家族拥有练气期以后,筑基期的功法,另外还有许多修仙方面的传承,比如炼丹,炼器,画符等。除了炼丹术之外,二狗子对这些好处都很心动。他找衙门办点事处处碰壁,但司马义出面,衙门里所有人都会笑脸相迎,拼命展现出各自最和善的一面。还有修仙方面的各种传承,都是他现在很想要,却又得不到的资源。大周王朝对于仙道传播,掌控极严,只有为朝廷立下功劳,才能从正规渠道获得功法。,!二狗子在心中反复思量,最后还是拒绝了司马洪的好意。他回想起曾经跟着大伯一家生活,寄人篱下的日子。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加入司马家族就必须看人家的脸色,听从人家的号令。他好不容易才从一个坑里跳出来,在蛇口山弄了块地,自立门户,没必要为了些许好处又跳进去。被二狗子拒绝,司马洪也没再劝,喝了点酒,吃光了那一大盆变异蝗虫,便告辞离去了。说来也怪,司马洪刚走,丁家庄的丁氏兄妹也来了。这一对兄妹的来意跟司马洪差不多,也是旧事重提,邀进二狗子加入丁家庄,成为丁家庄的客卿。二狗子仍然拒绝了。接下来王捕头代表典史大人,也来邀请,同样被二狗子拒绝了。最后甚至道玄宗也派了一个人,秘密接触,拉拢二狗子加入道玄宗。同样被他拒绝了。仿佛一夜之间,二狗子就成了一个香饽饽,每个势力都想拉拢他。只是二狗子不想再加入任何势力,寄人篱下,整天帮别人做事,还要看人脸色。这些势力虽然开出了优厚的条件,说有各种各样的好处等着他。但真加入之后,人家想不想给你全凭心情,你还得努力表现才行。与其这样,他还不如回到蛇口山上,踏踏实实种地。他本来就没想过飞黄腾达,守着自己的地盘,种点庄稼就行了。:()凡人仙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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